中共建設部黨組關於2004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

中共建設部黨組關於2004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發布於二○○四年二月十日。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部機關各單位,部直屬各單位:
現將《中共建設部黨組關於2004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貫徹落實。
中國共產黨建設部黨組
二○○四年二月十日
中共建設部黨組關於2004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
2004年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一年。根據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全國建設工作會議的部署,現就建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和全國建設工作會議的部署,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緊密結合建設工作實際,做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三項工作。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大治本力度的工作方針。加強組織協調,認真落實“兩同時”意見,深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繼續抓好中央紀委“規定”的落實工作。圍繞城鄉規劃監管,整頓規範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把解決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作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點,整體推進,狠抓落實。加強監督檢查和制度創新,不斷深化源頭預防和治理腐敗,為各項建設任務的更好完成提供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落實廉潔自律各項規定,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從政行為
1、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四大紀律和八項要求。要模範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和黨中央作出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尤其要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紀律和民眾工作紀律,堅決做到八項要求:⑴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自行其是;⑵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⑶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⑷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利益;⑸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求私利;⑹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⑺要艱苦奮鬥,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⑻要務實為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各級黨組織要把這四大紀律和八項要求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領導幹部必須遵循的基本規範,常抓不懈,務求實效。
2、各級建設部門要結合實際,切實解決領導幹部在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清理黨政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兼任國有企業領導職務,用公款為黨政機關幹部職工購買個人商業保險,黨政領導幹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職權將公款借給親友等問題。要進一步落實領導幹部不準收受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及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的有關規定。抓好部制定的廉潔自律十二項制度的落實,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3、繼續抓好中央紀委關於“不準領導幹部利用職權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規定的落實工作。加強調查研究,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和完善制度,從體制機制制度上防治領導幹部干預插手工程招投標活動。
(二)強化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各級建設部門要認真貫徹“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把解決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作為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的重點,認真落實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有關要求,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加強組織協調,強化監督檢查。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格城市規劃法的實施,狠剎在城市建設中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不良風氣;堅決糾正城鎮房屋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的問題。規範拆遷管理,嚴肅查處拆遷中不依法辦事、濫用強制手段等行為;堅決糾正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採取有效措施,認真解決拖欠建築施工企業工程款問題。
1、狠剎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3號)精神,開展對《城市規劃法》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重點對一些城鎮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違反城市規劃濫設開發區、侵占公共用地、侵害公共利益以及城鎮房屋拆遷中侵害民眾利益的行為進行執法檢查,及時督促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強化《城市規劃法》的實施,加強對城鄉規劃實施過程的監督與管理,充分發揮城鄉規劃的綜合調控作用。深化城鄉規劃管理體制改革,完善規劃管理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法、健全工作制度,加強城市規劃實施的事前、事中監督。建立完善報告制度、上級對下級的監督制度、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繼續推進貴州省城鄉規劃管理體制改革、四川省派駐城市規劃督察員、城市規劃實施動態監測系統的試點工作,及時總結推廣經驗,擴大試點範圍。
2、堅決糾正城鎮房屋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的問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國發〔2003〕18號)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繼續進行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房地產市場執法檢查。重點對城鎮房屋拆遷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執法檢查,督促和糾正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城鎮拆遷中不依法辦事、濫用強制手段等違法違紀行為。按照《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進一步規範拆遷行為,切實保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3、堅決糾正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解決拖欠建築施工企業工程款問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3〕94號)和全國清理拖欠工程款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開展拖欠企業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專項執法檢查。對企業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要發現一起,處理一起,並及時上報有關處理情況。要堅持檢查清理和防範並重,一手抓清理已有拖欠,一手抓從源頭上防止發生新的拖欠。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完善建築市場監管體系和有形建築市場服務功能,改進和完善對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管,加快推進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的改革進程。強化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用監督和失信懲戒制度。
(三)深化體制、機制和制度創新
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緊緊圍繞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這個核心,不斷創新體制,完善機制,健全制度,進一步加大源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
1、以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為契機,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改進管理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風,減少行政審批,強化行政監管。進一步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對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加強監管,對保留的或改變管理方式的項目要完善監督制約措施。推進建設系統行政執法責任制,堅決糾正和查處擅自設立審批項目、變相審批、違規審批等行為。全面貫徹和推進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加大對“小金庫”的清理和查處力度。
2、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和辦事公開制度。在建設系統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用事業單位要實行辦事公開。
3、積極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推行民主推薦、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項制度。建立健全乾部選拔任用和監管的有效機制,認真執行《建設部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實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加強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管理。
4、加強對社會團體的監管。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建設部黨組關於加強社會團體監督 推進廉潔建會的意見》、《建設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施細則》,促進部管社會團體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範運作、廉潔建會,充分發揮社會團體作用。
5、建立建設系統有效的信訪處理機制,妥善解決群體訪、重複訪等問題。堅持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初信初訪責任制,提高基層解決信訪問題的能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四)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
認真落實十六大提出的“對任何腐敗分子都必須徹底查處、嚴懲不怠”的要求,要在黨委(黨組)的統一領導下,繼續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尤其是涉及損害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要重點查辦。⑴繼續重點查辦處級以上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的案件。著重查處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房地產開發與經營及城鄉規劃等環節中的案件,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案件。⑵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人事紀律、失職瀆職的案件,基層幹部以權謀私、侵害民眾利益的案件。⑶繼續認真查處涉及“三審、兩交易、一服務”中的違紀違法案件。
要嚴格依紀依法辦案,改進辦案方式和方法,提高辦案能力和水平。加強案件審理工作,切實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式合法。要研究和剖析重大典型案件的發案原因,針對案件查辦中發現的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積極提出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建章立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進一步做好信訪舉報工作,切實維護和保障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舉報問題認真研究分析,理清線索,及時排查。
(五)加強誠信建設,促進精神文明
認真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以誠信建設為重點,深化思想道德教育,加強誠信建設。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誠信教育,增強誠信意識,完善監督機制,形成誠實守信的良好風尚。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及執(從)業人員信用檔案。
大力開展創建文明行業活動。繼續深入開展“樹行業新風、讓人民滿意”的主題活動。抓好行風建設聯繫點、示範點,對全國建設系統第四批文明服務示範視窗和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規範化管理先進單位進行複查,推進行政管理部門和執法單位作風建設。認真抓好建設服務熱線“12319”的推廣工作,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和紀律教育,促進領導幹部廉潔從政
要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和紀律教育,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加強黨風廉政制度建設,為反腐倡廉提供有力保證;加強監督制約,保證各級幹部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結合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江澤民論反腐倡廉重要思想教育、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教育等活動,加強黨員及各級領導幹部思想道德教育、紀律教育和權力觀教育。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頭腦,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政績觀,增強領導幹部的紀律觀念和廉潔從政意識。
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各級黨委(黨組)要組織開展《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的學習,增強黨的紀律意識,加強黨的監督工作,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自覺接受黨的組織及各方面的監督。抓好先進典型學習教育活動,宣傳推廣上海市建設紀工委先進經驗。利用典型案例進行警示教育,提高幹部拒腐防變的能力。
(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深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要按照建設部黨組《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和業務工作“兩同時”的意見》要求,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細化責任分解,明確領導幹部及各司局、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任務和責任,形成抓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的整體合力。要加強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責任分解、工作報告、檢查考核、述職述廉和責任追究五項制度,做到黨風廉政建設和業務工作一同部署、一同實施、一同檢查、一同考核,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落到實處。
(三)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推進紀檢監察部門自身建設
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幫助紀檢監察部門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駐部紀檢組監察局要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賦予的職責,認真做好對建設系統紀檢監察工作的指導,加強對建設系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國務院決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民眾意見大、矛盾突出的問題,督促有關部門認真解決。按照《案件備案及涉及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案件催辦督辦制度》的要求,及時準確報告重大事項和重要案件,對重要案件做好督辦工作。加強信息工作,及時報導建設系統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情況。加強系統的聯繫溝通,辦好《建設紀檢監察》簡報和建設紀檢監察信息網,指導建設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加強紀檢監察部門自身建設。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建設紀檢監察工作,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紀檢監察幹部的頭腦,認真組織建設系統紀檢監察幹部學習《江澤民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提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理論水平,指導工作實踐。充分發揮中國監察學會建設分會的作用,加強建設系統紀檢監察幹部培訓,結合建設工作實際組織紀檢監察幹部學習建設業務知識,提高監督能力。繼續抓好《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簡論》等6本教材的學習,提高紀檢監察業務理論和工作水平。
各級建設紀檢監察部門要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轉變思想觀念,改進工作作風、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深入實際,深入基層,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注意發現新情況,研究新問題,提出解決的新辦法,不斷開創建設紀檢監察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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