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紀委機關與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一、主管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二、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平原縣紀委、平原縣監察局
- 地區:原縣
- 內設機構:總計(9)個
- 體制: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
機構信息,機構名稱,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人員名單,公務員,機關工勤人員,
機構信息
機構名稱
中共平原縣紀委、平原縣監察局
內設機構
總計(9)個
辦公室、監察綜合室、研究宣教室、案件審理室、信訪室、黨風廉政室、執法監察室、紀檢監察一室、紀檢監察二室
辦公室、監察綜合室、研究宣教室、案件審理室、信訪室、黨風廉政室、執法監察室、紀檢監察一室、紀檢監察二室
人員編制
17
行政15 工勤2
行政15 工勤2
人員名單
公務員
(共 14 人)
李 超、姜衛東、董殿溫、石懷明、王長平、趙明遠、王忠革、賈毅敏、杜曉東、趙春艷
段文雨、房瑞華、劉光曦、馬曉峰
李 超、姜衛東、董殿溫、石懷明、王長平、趙明遠、王忠革、賈毅敏、杜曉東、趙春艷
段文雨、房瑞華、劉光曦、馬曉峰
機關工勤人員
(共 2 人)
陳建新 李樹奇
陳建新 李樹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