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寧國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寧國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寧國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是主管全市監察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寧國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設定寧國市監察局,與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寧國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 職責:主管全市監察工作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機構:詳見正文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主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紀委和市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情況。
(二)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監察部門、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上級政府頒發的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三)負責檢查並處理市直各部門、各單位,各鄉鎮、街道黨的組織
和市管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組織管轄範圍內的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中共寧國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五)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對黨員及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六)負責對全市黨的紀檢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訂全市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政策規定。
(七)會同市直各部門黨組(黨委)和鄉鎮黨委、政府及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市直各單位和鄉鎮街道紀檢、監察幹部人選。
(八)承辦上級紀委、監察部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主要職責,合署後的市紀委、監察局機關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組織管理機關工作,協調機關各室工作關係,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綜合、分析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計畫、報告和有關檔案;負責市紀委常委會、全委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承擔文電運轉、機要通信、文書檔案、保密、信息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對基層紀檢、監察幹部的考察了解,並提出交流和任免意見。
(二)監察綜合室
負責收集、綜合行政監察工作情況;處理日常行政監察業務;負責以市監察局名義與市直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聯繫;負責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有關行政監察的建議、提案;負責與特邀監察員的聯絡工作。
(三)黨風廉政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督促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承辦全市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監督檢查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制度貫徹執行情況;組織指導基層黨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負責科級幹部廉政檔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負責與黨風黨紀監督員的聯絡工作。
(四)教育調研室
負責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新聞報導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重點抓好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和本系統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討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
(五)信訪室(市監察局舉報中心)
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舉報、控告和申訴,並核查部分案件;調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對全市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的信訪舉報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六)紀檢監察室
負責承辦或指導市直單位、企事業和各鄉鎮、街道黨員、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市直單位、企事業和鄉鎮、街道黨政領導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綜合、協調基層案件檢查工作。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案件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加強對辦案人員的監督;負責統計、分析、上報案件查處情況。
(七)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市紀委、監察局檢查處理的案件和市委、市政府或上級紀委、監察機關交辦的黨紀政紀案件;受理黨員和公務員不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審理基層紀委送審的案件;負責對受處分人進行回訪考查,履行解除處分的手續;指導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案件審理工作。
(八)執法監察室(市政府糾風辦)
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各鄉鎮、街道,市直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命令的情況,組織開展全市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參加有關部門開展的專項檢查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重大事故調查。
負責綜合分析全市行風建設情況,提出加強行風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意見;負責全市政風評議工作;組織開展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
(九)效能監察室
負責檢查全市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的各項政策措施的情況;負責指導全市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負責受理對行政機關(包括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及工作人員的投訴;調查處理違反效能建設規定以及損害經濟發展環境的行為;組織、協調、督促各鄉鎮、街道、市直各部門調查處理涉及管轄的效能建設和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方面的投訴。

人員編制

市紀委、監察局行政編制為23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按行政編制數10%比例以內控制使用)。
領導職數:書記1名,副書記2名(1名副書記兼任監察局長);副局長2名。紀檢監察員職數設定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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