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信訪工作的意見,2002年9月14日由安徽省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信訪工作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02年9月14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
- 檔案號:皖辦發〔2002〕19號
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信訪工作的意見
(2002年9月14日)
皖辦發〔2002〕19號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信訪工作,建立把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的工作機制,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基層信訪工作的重要性
1、信訪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黨和政府密切聯繫民眾的“橋樑”和“紐帶”,是反映社情民意的“視窗”,在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著獨特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加強基層信訪工作,是做好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重要著力點,是從源頭上解決信訪問題、減少越級上訪和提高信訪工作整體水平的關鍵。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基層信訪工作作為基層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抓緊抓好。
2、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不斷向縱深發展,尤其是加入WTO以後,經濟結構調整將進一步加快,各種利益格局將進一步調整,大量的社會矛盾將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信訪工作的任務將更加艱巨。因此,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既是形勢發展的需要,也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進一步密切黨和民眾的血肉關係、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重要舉措。信訪工作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重心下移,狠抓基層,使矛盾在基層得到化解,問題在基層妥善處理。
二、規範管理,實現基層信訪工作制度化
3、實行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各級黨政一把手要對信訪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研究部署信訪工作,親自處理重大信訪問題。對上級機關立案交辦的信訪案件要親自督查督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行“誰分管 誰協調”,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包乾到底,權責統一。
4、嚴格執行信訪工作領導責任追究制。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信訪工作領導責任追究制的規定》(皖〔2000〕62號)。對因工作不力、失職釀成重大信訪案件,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格按照信訪工作領導責任追究制的有關規定,追究主要領導人、責任人的責任。要將信訪工作納入幹部管理考核內容,把處理信訪問題的工作實績作為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
5、健全信訪工作會議制度。縣(市、區)黨委、政府要定期召開會議,聽取信訪工作匯報,分析信訪形勢,研究部署信訪工作;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要每月召開一次信訪例會,研究解決信訪疑難案件和存在的問題。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其他基層單位要根據信訪情況,隨時召開會議,研究解決信訪問題。
6、堅持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閱批、處理人民來信制度。縣(市、區)黨政領導幹部每年閱批人民來信要占來信總數的30%以上。上級機關立案交辦的重要信訪案件和50人以上的聯名信必須親自處理,跟蹤督辦,報告結果。處理來信的原則是縣(市、區)多辦少轉,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其他基層單位只辦不轉。
7、堅持領導幹部接待民眾來訪制度。發生民眾集體上訪,領導幹部要及時到現場接待處理;發生越級集體上訪,要按上級機關通知,迅速趕赴現場或接待場所處理。鄉鎮、街道辦事處及其他基層單位要堅持正常的接訪制度,隨時接待上訪民眾,處理上訪問題。
8、堅持信訪問題定期排查和特殊時期重點排查制度。對排查出的信訪問題和不穩定因素,提前介入,做好工作。對民眾初信初訪反映的問題,力爭一次處理到位,提高信訪問題一次辦結率。
9、實行重大集體上訪報告制度。對民眾重大集體上訪特別是來省去京集體上訪,要及時向上級報告,不得遲報和漏報,並及時反饋處理結果。
10、進一步健全督查督辦制度。要採取多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重要信訪案件、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案件和民眾集體上訪、越級上訪以及信訪疑難案件進行督查督辦,在規定時間內查結上報。對上級領導批示交辦的信訪案件,辦理結果必須由主要領導審核、簽發上報。
11、堅持信訪工作目標管理制度。各地、各部門要根據當地信訪形勢和工作任務要求,及時制定年度信訪工作目標,逐級簽訂信訪工作責任書,把信訪工作目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基層,納入各級綜合評優和年終工作考核內容。
三、標本兼治,提高基層就地解決問題的能力
12、加強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政治素質好、熟悉經濟工作、實績突出、民眾公認的優秀幹部擔任基層黨政主要領導,切實加強思想、組織、作風建設,著力解決少數基層領導班子癱散軟弱問題,增強班子的戰鬥力和凝聚力,提高基層就地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能力。
13、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對基層幹部的教育,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不斷提高其整體素質。堅持政務公開、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增強工作透明度,保障廣大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自覺接受民眾監督。
14、堅持民眾路線,轉變工作作風。各級黨政領導同志要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轉變工作作風,改進工作方法,真正深入到民眾中去,傾聽民眾呼聲,關心民眾疾苦,積極為民眾排憂解難,帶領民眾發展生產,提高民眾生活水平,通過發展經濟從根本上解決民眾的信訪問題。
15、大力加強縣(市、區)、鄉鎮(街道)信訪工作網路建設,並向社區、村委會延伸,努力做到小問題不出村、社區,一般問題不出鄉鎮、街道,大問題不出縣(市、區)。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切實加強社區和村委會的信訪工作,使其真正擔負起處理基層信訪問題的責任,成為基層信訪工作的重要網路站點。
16、開展法制教育,提高廣大幹部民眾依法信訪意識。各地要把宣傳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安徽省信訪條例》納入“四五”普法規劃,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加強對廣大幹部民眾的法制教育,使幹部依法行政、依法處理信訪問題,民眾依法有序地進行信訪活動。
17、努力創造條件,積極引入律師參與信訪工作。各地、各部門可採取聘請法律顧問的形式,對一些重大疑難的法律問題,由律師提供諮詢服務。
18、堅持解決問題與做好思想工作相結合,維護信訪秩序。民眾正常的信訪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對民眾反映的合理要求,要認真負責地處理;對一時有困難辦不到的,要說明情況,做好解釋工作;對不合理的要求,也要做好說服教育工作,絕不能採取簡單粗暴的方法。對極少數以上訪為由,煽動鬧事,觸犯法律的人,要依法進行處理。
四、加強基層信訪工作基礎建設
19、加強信訪機構建設。縣(市、區)設立信訪工作機構,其名稱統一為信訪局,是黨委、政府的工作機構,信訪局長由縣(市、區)黨辦或政辦副主任兼任。鄉鎮、街道辦事處及相關單位的信訪室主任,可由黨政辦主任或紀檢委書記兼任。社區、村委會設立信訪調解組,組長由社區、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兼任。
20、配齊配強工作人員。縣(市、區)應根據工作需要,在核定編制內配齊配強信訪工作人員。鄉鎮、街道辦事處應配備信訪工作人員。社區和村委會應有人負責信訪調解工作。
21、不斷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縣(市、區)信訪工作機構應具備必要的辦公條件,保障正常的工作經費,並儘可能實現辦公自動化。鄉鎮、街道辦事處要有信訪工作辦公的固定場所,配備相應的辦公設施。各地要建立專職信訪工作人員崗位津貼,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具體辦法由省人事廳、省財政廳另行規定。
22、提高信訪幹部隊伍素質。要採取進修培訓、輪崗交流、掛職鍛鍊等多種形式,加強對信訪幹部的培養、鍛鍊,不斷提高信訪幹部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為培養鍛鍊年輕幹部,增強他們的民眾觀念,提高處理複雜問題的能力,各級可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信訪部門掛職鍛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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