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是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做的一項調查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
  • 發布單位: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 所屬類別:工作意見
  • 發布文號:皖發〔200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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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
皖發〔2003〕5號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檔案全文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政的方針,緊緊圍繞加快發展、富民強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和建設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風正的高素質農村黨員幹部隊伍,牢固築起思想道德和黨紀國法防線,切實把風氣搞正,把作風搞實,按規矩辦事,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服務,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
2、工作目標:農村黨的基層組織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得到明顯加強;農村黨員幹部和基層涉農部門黨員幹部嚴格執行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農村黨員幹部素質明顯提高,黨群、幹群關係日益密切;黨員領導幹部繼續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繼續保持艱苦奮鬥的作風,公道正派,勤政為民,廉潔自律;違紀違法案件得到及時查處;農民反映強烈的不正之風得到認真糾正。
二、對農村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基本要求
3、農村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認真執行廉潔從政行為準則和上級規定,不斷增強廉潔自律意識,成為勤政廉政楷模。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4、農村黨員領導幹部必須遵守以下規定:(1)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屬謀取不正當利益;(2)不準用公款向任何單位和個人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3)不準買官賣官、拉票賄選和在入黨、提乾方面搞錢權交易;(4)不準借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聚斂錢財;(5)不準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參與營業性場所娛樂活動;(6)不準挪用、侵占、截留扶貧、救災資金和實物;(7)不準弄虛作假騙取榮譽和其他利益;(8)不準利用職權借用公款逾期不還;(9)不準參加封建迷信活動;(10)不準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三、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點工作
5、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政務公開、廠務公開和村務公開。認真落實關於“三公開”的一系列政策規定,把民眾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作為重點,及時公開,廣泛徵求意見,自覺接受監督。把貫徹執行“三公開”制度,作為加強民主政治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任務,常抓不懈。堅決防止和糾正搞形式、走過場,假公開、不公開。
6、認真開展創建“人民滿意的基層站所”活動。以公正執法和優質服務為重點,以人民滿意為根本標準,大力加強基層站所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促進基層站所成為廉潔、勤政、務實、規範、高效的政府視窗。
7、認真落實各項政策規定。堅持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進一步穩定土地承包關係。落實好農村稅費改革的各項政策,規範農業稅征管,強化農民負擔的監督檢查,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真正讓農民滿意。同時,保證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糧食流通體制改革、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以及小城鎮建設、退耕還林、扶貧開發等各項政策的落實,促進農村全面發展。
8、加強基層信訪工作。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信訪網路。堅持把解決信訪問題與保護民眾的根本利益、建章立制、對黨員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相結合,依法行政,依法信訪,依法處理信訪問題,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9、進一步加大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力度。認真落實辦案工作責任制。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支持辦案,直接過問有影響、民眾關注的案件。各有關部門要有訪必接,有案必辦,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結果。
10、加強監督檢查。採取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上級檢查與本級自查自糾相結合的方式,使監督檢查工作經常化、制度化。注意發揮鄉鎮人大對政府的監督職能。要增強主動監督意識,前移監督關口,強化事前、事中監督。監督檢查的重點是本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任務落實情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執行情況,黨員領導幹部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情況,基層站所依法行政情況,農民民眾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的處理情況。
四、深入開展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教育工作
11、組織農村廣大黨員幹部認真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方針政策、黨紀政紀的有關規定以及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農村黨員幹部的法律素質、政策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
12、積極探索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徑。充分發揮基層黨校作用,以鄉、村幹部為重點,有計畫地培訓、輪訓廣大黨員幹部。要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黨風廉政建設。鄉鎮黨委和鄉鎮機關、行政村黨組織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學習的重要內容。要把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教育納入縣、鄉兩級年度學習教育計畫。
五、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制度建設
13、加強制度建設要體現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注重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的要求,縣、鄉兩級黨委、政府要在全面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基礎上,重點貫徹落實、不斷完善以下八項制度:一是幹部選拔任用制度。認真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二是民主監督制度。依法維護廣大民眾的民主權利,在換屆選舉、公益事業、項目承包等方面,充分尊重民眾意願,擴大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保證民眾依法行使選擇權、監督權。三是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抓好“收支兩條線”、村賬鄉管和民主理財制度的貫徹執行,大力提倡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的風氣,花好每一分錢,辦好每一件事,堅決防止和反對暗箱操作、鋪張浪費。四是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對鄉鎮黨委、政府和基層站所、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有關主管部門要重視和用好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五是重要項目的監督管理制度。要從項目審批、招投標、資金來源、項目監理、驗收等環節建立一整套監督機制。六是公務招待費管理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規範鄉鎮和基層站所、企事業單位公務接待管理。七是進村入戶制度。農村黨員幹部要把聯繫點、進村入戶等制度作為轉變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具體措施長期堅持。八是幹部住勤制度。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鄉鎮領導幹部住勤制度,切實解決部分幹部“走讀”問題。
六、加強領導,努力開創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新局面
14、鄉鎮紀委的組織建設要繼續按照《關於在鄉鎮機構改革中加強紀委組織建設的通知》(皖辦明電〔2000〕104號)執行。擔任紀委書記的黨委副書記,應以紀檢工作為主,可分管與紀檢相關相近的工作。鄉鎮紀委可以加掛監察室的牌子,不增加編制、人員、經費,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鄉鎮機關、行政村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均應設立紀檢委員,要有人管事,有人辦事,形成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網路。
15、鄉鎮紀委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中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在貫徹落實反腐敗鬥爭三項任務和源頭治理工作中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中心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鄉鎮紀委要不斷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充分行使教育、監督、保護、懲處職能,按照上級部署和要求,緊密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16、鄉鎮黨委、政府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認真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制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明確責任人,並向上一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書面報告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鄉鎮黨委書記是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直接責任人。鄉鎮長對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負有重要責任。
17、縣(市、區)委、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縣(市、區)委、政府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對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開展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要與開展以創建“五個好”村黨支部、“六個好”鄉鎮黨委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先進縣為內容的“三級聯創”活動有機結合起來。縣(市、區)紀檢監察機關要建立並實行考核制度,弘揚先進,樹立典型。要結合實際,分類指導,分片包乾,責任到人。
18、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把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與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定期分析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總結經驗,表彰先進,針對存在問題採取相應措施。對在黨風廉政建設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
各市可根據本意見,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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