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水市委統戰部是中共天水市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前身是設立於1955年10月的原地委統戰部。
主要職能和任務是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關於統一戰線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與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市民委、市宗教局、無黨派人士和有關人民團體的聯繫,積極開展非公有制經濟領域、民主黨派、民族宗教、港澳台海外、黨外知識分子和新的社會階層等各個領域的統戰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爭取人心、凝聚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為實現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而團結奮鬥。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督促檢查統一戰線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貫徹實施市委和上級統戰部的指示決定;向市委和上級統戰部反映情況,提出開展全市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落實市委關於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市委同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繫工作;受市委委託,向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通報有關事項和重要情況;支持幫助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幫助民主黨派改善工作條件。
(三)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國內外敵對勢力利用民族、宗教分裂祖國活動的鬥爭。
(四)負責黨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做好市級統戰系統幹部管理工作。
(五)負責聯繫市內外工商界社團和代表人士;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建議;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
(六)負責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本市籍的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屬的有關工作。
(七)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情況,反映意見,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負責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統戰工作。
(九)負責開展市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
(十)負責指導縣區和市直各部門的統戰工作、統戰幹部的培訓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聯繫、指導市級統戰系統各單位工作;受市委委託,代管市委台辦(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領導市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指導市社會主義學院工作;負責市台胞台屬聯誼會,市歸國華僑聯合會,市黃埔同學會等有關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和省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管理部內政務、事務,部內外的聯繫、綜合協調工作,保證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負責部內綜合性文字和文秘處理工作;承擔督查催辦和調研信息工作;負責會務、信訪、文檔、保密、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安全保衛、職工福利及老幹部管理工作;負責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組織、協調統戰部門和系統單位的宣傳活動;聯繫並利用各種社會宣傳媒介宣傳統一戰線,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海外統戰宣傳工作。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幹部科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部門、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等工作;負責黨外後備幹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市直統戰系統部分縣級幹部的提名推薦和科級幹部的任免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在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的黨外幹部的培訓和機關幹部的管理培訓工作;聯繫市社會主義學院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推薦工作;做好市級統戰系統幹部管理工作;辦理統戰系統各單位出國(境)人員的政審等手續;收集、管理黨外人士的檔案資料。
(三)民主黨派工作科
負責聯繫各民主黨派中的代表人物和工作骨幹,貫徹執行黨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堅持和完善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和民主黨派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意見建議;落實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制度和措施;協調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統戰理論研究工作。
(四)民族宗教工作科
負責對民族、宗教工作進行調研並提出政策性建議;了解民族、宗教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聯繫少數民族、宗教界的代表人物。
(五)經濟聯絡科
負責對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的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聯繫工商聯工作,協助工商聯加強組織建設,組織開展智力支持、諮詢服務工作;與工商聯負責組織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培訓工作;聯繫培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物,並開展政治思想工作;密切同海外經濟團體和經濟人士的聯繫,做好引資工作。
(六)無黨派代表人士聯絡辦公室
負責聯繫和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負責開展無黨派代表人士工作調研並提出政策性意見;調查了解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動態;協助有關部門研究貫徹黨外知識分子政策;物色、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物;負責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國有大型企業以及知識密集型社會中介組織中的黨外知識分子的統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