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于都縣委辦公室

中共于都縣委辦公室是于都縣政府機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增加管理縣委、縣人民政府信訪局的職責;
(二)增加黨務公開網建設管理與維護的職責。

主要職責

縣委辦公室是縣委綜合部門和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圍繞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的重大決策,結合本縣的實際提出貫徹意見,為縣委科學決策做好前期基礎工作。
(二)根據上級黨委和縣委的指示,及時督促檢查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縣委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向縣委提出全縣性工作的分析報告。
(三)圍繞縣委的中心工作和領導關注的重大問題,做好信息的收集和上報工作,建立通暢的有效的信息反饋系統。
(四)做好縣委檔案、信函、報告、請示、通知、指示的起草、審定和傳遞、閱辦、立卷工作,推進公文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管理,並指導、督導全縣黨政系統的公文工作。
(五)負責全縣的機要、保密工作,辦理機密檔案、機要傳真的收發、呈送、傳閱等工作。
(六)負責縣黨代會、縣委全委會、常委會、常委辦公會、縣委民主生活會,以及縣委召開的各類會議的文秘、會務和後勤服務工作,並組織實施會議決定、決議等。
(七)為縣委領導同志安排公務活動日程,保證領導班子工作正常運轉。
(八)根據領導指示和工作需要綜合協調縣委機關和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共同完成縣委交辦的各項任務。
(九)負責縣委機關的印信管理,搞好機關報刊、信函件的收發工作,確保通信暢通無阻。
(十)圍繞縣委總體工作部署,負責信息的收集、綜合和傳遞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縣委機關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和工作秩序。
(十二)承辦縣委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委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縣委、縣委辦公室日常上傳下達及文電的收發、處理和歸檔管理工作;負責縣委、縣委辦公室檔案的校核、制發;負責縣委、縣委辦公室印章的掌管使用以及縣直各黨組、黨委的印章制發工作;承辦縣委常委會和縣委召開的其它會議的有關會務工作以及會議決定事項的通知;負責縣委領導重大活動的具體安排和服務工作;負責做好來信來訪工作;負責中央、省、市及兄弟縣(區、市)黨委辦公室系統領導和工作人員來縣考察的聯繫工作。編寫《縣委大事記》。
(二)綜合科
負責縣委、縣委辦公室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縣委領導同志的對口服務工作;負責常委會紀要及議題辦理工作,參與縣委有關會議的服務工作;編髮《於辦通報》、《會議紀要》;為縣委、縣委辦公室領導提供文秘服務;參與信息、調研、督查工作。
(三)調研科
圍繞縣委中心工作確定調研課題,開展調查研究;參與縣委、縣委辦公室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加強政策研究,為縣委決策提供有關政策法規方面的服務;負責編髮《於都調研》、《決策參閱》等刊物;負責年度重要文稿、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負責縣委主要領導調研安排工作;參與綜合、信息、督查工作。
(四)信息科
圍繞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的中心工作,收集和綜合處理網路輿情及多方信息,承辦領導同志對信息批示的催辦落實和反饋工作;協助全縣黨群系統信息網路建設的業務指導工作;編髮《今日於都匯要》和《於都信息》;參與綜合、調研、督查工作。
(五)行政科
負責縣委部分領導同志和縣委辦公室機關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務評聘工作;承辦幹部、職工的培訓和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縣委辦公室辦公自動化的有關工作以及全縣黨群系統信息網路建設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縣委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委辦公室內部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縣委、縣委辦公室接待的內外來賓的有關接待服務工作;協助縣委主要領導調研安排工作。
縣委政策研究室,為縣委辦管理的正科級行政單位,其主要職責: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圍繞縣委的部署和意圖,組織對有關經濟、政治、文化和黨建等方面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供縣委決策參考;根據縣委的指示,單獨或組織力量共同起草、修改縣委部門重要檔案、文稿和領導講話稿;圍繞黨的中心工作,調查研究帶方向性、綜合性、全局性的改革、開放、發展與穩定的戰略和政策問題,為縣委提供決策依據;根據縣委意圖和上級精神,組織、協調力量進行重大專題的調研;根據需要組織撰寫宣傳、闡釋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文章;完成縣委和縣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完成中央政策研究室和省、市委政策研究室布置下達的其他任務。
縣委機要局(國家密碼管理局),為縣委辦內設正科級機構,其主要職責:貫徹實施中央、省、市密碼工作方針,制定各項密碼保密的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並進行督促檢查;建設和管理計算機信息中心、無線通信網、加密通信網,並實施業務指導;負責承擔上級黨政部門密碼電報、內部傳真電報的接收、辦理工作;選調、培訓機要人員,配置、安裝、維修密碼通信設備;論證、審核、檢查、指導有關部門辦公自動化有關加密方面的工作,對縣直各單位密碼電報的管理進行檢查指導。
縣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縣國家保密局),為縣委辦內設正科級機構,其主要職責:依法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縣保密工作計畫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黨、政、軍、人民團體及企事業單位的保密工作,監督檢查《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規和實施;負責督促有關部門對泄密事件進行查處和對泄密的國家秘密採取補救措施;負責全縣保密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保密幹部的培訓,負責全縣有關保密技術的規劃、組織、檢查和推廣套用。
縣委督查室,為縣委辦內設副科級機構,其主要職責:承擔對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重要會議、決定和重要精神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負責省、市“民聲通道”的反映問題的督辦上報;負責對省、市、縣委領導同志重要指示(包括對報刊輿論重要批評、建議的批辦意見)和交辦事項的催辦落實;參與縣委檔案和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以及某些重要問題的調查處理;編髮《於都督查》、《督查專報》和《每月領導幹部請假統計》;參與綜合、調研、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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