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指示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指示》是中共中央發布的指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指示
  • 時間: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 來自:中共中央
  • 內容:加強統一戰線工作
基本概況,基本條文,

基本概況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各中央局,分局:
茲發出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指示,此指示在黨內發至縣委,省屬市委,大城市區委,並責成大中城市市委派人向企業和學校的黨內幹部傳達。在軍隊發至團級,並在黨內幹部中傳達。
中 央
二月二十八日

基本條文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指示
(一)一九五0年,由於各級人民代表會議的召開和各級人民政府的成立,由於財政經濟初步好轉,工商業調整,文教工作和少數民族工作的開展,特別是最近幾個月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鎮壓反革命的三大運動,不僅使廣大勞動人民和青年學生更加覺悟和更加堅決地站起來了,而且使廣大工商業者和中上層知識分子以及各種宗教信徒,也日益增多地參加到人民民主統一戰線中來了。許多人,在此以前,對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還存著懷疑和游離的態度,現在,則轉而採取信任與擁護的態度。這是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空前廣大發展和深入的時期。全黨必須利用這個時期中的一切有利條件,一方面,繼續堅決反對帝國主義,實行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又方面,同時積極爭取和教育一切願意同我們合作的人,以更加發展人民民主統一戰線,更加鞏固人民民主專政,順利地完成偉大的革命任務。
(二)一九五一年統一戰線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1)必須在全國範圍內繼續推行抗美援朝的宣傳教育運動,已推行者深入之,未推行者普及之,務使全國每處每人都受到這身教育。
(2)必須積極爭取知識分子、工商業界、宗教界、民主黨派、民主人士,在反帝國主義反封建主義的基礎上將他們團結起來,吸引他們參加人民革命鬥爭(包括土地改革和鎮壓反革命在內)和適當工作,並加以教育。
(3)必須加強工商業聯合會的工作,準備成立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公營企業,必須積極參加工商業聯合會的活動。黨和人民政府,則經過統戰部門和財經部門,去實現對工商業聯合會的業務的和政治的領導。
(4)必須幫助各民主黨派,在大中城市發展黨員一倍至二倍。動員一批進步分子、中左分子和適當數量的中間分子加入進去,並幫助他們訓練幹部,以鞏固其組織,提高其水平。
(5)必須認真地在各少數民族中進行工作,把推行區域自治和訓練少數民族自己的幹部當作中心工作。
(6)必須加強政權機關中和協商機關中黨與非黨人士之間的合作。
(三)各級黨委,必須向幹部講清楚為什麼要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理由。現在黨內,還有許多黨員,許多幹部,甚至包含一部分高級幹部在內,他們仍然對統一戰線工作採取不夠積極的甚至消極的態度,其中主要是:對中上層知識分子,工商業界,宗教界,少數民族,民主黨派,民主人士,採取消極態度,甚至加以鄙視,對他們大多數的積極作用和進步可能性估計不足,對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領導作用和教育能力也估計不足。這是錯誤的,與黨的政策相違反的。過去一個時期中,我們沒有認真向黨內講清楚必須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理由,現在必須補這一課,要理直氣壯地講。各級黨委宣傳部門,更應經常注意關於統一戰線工作的宣傳教育。
(四)要求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區黨委,於一九五一年內,召集兩次會議,討論統一戰線工作,並向中央作兩次關於這方面的專題報告。
(五)中央局、分局和省、市、區黨委,應調派必要而適當的幹部去充實或建立各級統戰部門的機構,部長如系兼職,須有專職副部長管事。對適合於統戰部門工作的幹部,須儘可能使之專業化,不要輕易調動,主要幹部的調動,須徵得上級統戰部同意。 (六)為使統戰部門工作獲得黨委的密切領導,並與其他工作取得密切聯繫,各中央局、分局和各級黨委,應經常關心和檢查統戰部門工作。統戰部負責人之參加或列席黨委會議,應與組織、宣傳部門負責人同樣待遇。統戰部部長或副部長應參加或列席政府黨組會議。人民政府各級政法、財經、文教委員會的黨組,如討論與統一戰線有關問題時,須通知統戰部派人列席會議。統戰部部長或副部長,得兼政府人事部職務。統戰部部長或副部長須儘可能兼任協商委員會的適當負責工作。各級統戰部,得經常召集統戰工作匯報會議,由黨的各部委、政府和人民團體的黨組指定一定幹部參加。在統戰部門工作中,則須嚴格執行報告請示制度,反對任何無政府無紀律狀態。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根根中央檔案館提供的原件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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