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精減職工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

中共中央1961年6月28日發出。1997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十四冊。《通知》共五部分:一、關於精減的對象;二、關於被精減人員的待遇;三、關於回鄉後的安置工作;四、關於在精減人員以後應該注意的事情;五、關於加強領導。《通知》對1961年6月16日中共中央發出的《中央工作會議關於減少城鎮人口和壓縮城鎮糧食銷量的九條辦法》規定以外的具體政策問題進行了說明和闡釋。著重論述了精減的主要對象,是1958年1月以來參加工作的來自農村的新職工(包括臨時工、契約工、學徒和正式工)。對被精減人員的待遇做了幾點具體規定。強調各級黨委必須加強對精減職工工作中的具體領導,要求成立工作領導小組,設定專門辦事機構,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協助各單位和農村人民公社進行安置工作,地區之間要加強聯繫,切實做好此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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