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1952年1月4日發出。1992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三冊。《指示》十分嚴厲地要求軍地各級黨委(組)、中央和地方各部門立即抓緊“三反”鬥爭,召開幹部會,限十日之內迅速展開鬥爭,並呈送報告。違者,不管什麼人,“一律撤職查辦”。《指示》要求“應指名批評落後的單位及其領導人,指名獎勵做得好的單位及其領導人,宣布撤職的名單及理由”;“一切單位,務鬚髮動民眾,實行坦白檢舉”,並對中央直屬總黨委召開幹部會議的情況以及具體步驟作了簡要通報;要求中央指定的負責同志檢查各區“三反”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