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1946年1月26日發出。2011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二十三冊。《指示》指出,雖國共雙方在東北的武裝衝突仍會發生,但中國共產黨對於東北的方針,是拒絕內戰,力求和平解決,力求國民黨承認共產黨在東北一定合法地位的條件下與國民黨合作,實行民主改革,和平建設東北。但在國民黨的不合作情況下,為了東北問題的和平解決及與國民黨實行民主合作,要做到以下幾點:採取完全堅定公開明白的和平合作方針;在軍事上鞏固自己,建立鞏固的根據地,打下長期堅持的基礎;在軍事上採取防禦措施,避免在東北各大城市及鐵路幹線與蔣軍發生衝突;切實加強內地農村工作發動民眾;在與國民黨保持和平的同時也要保持足夠的警惕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