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當前工業問題的指示

中共中央1961年9月15日發出。1997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十四冊。《指示》指出,在三年大躍進中,我國的工業建設取得了偉大的成績。在取得偉大成績的同時,在我們的實際工作中還有許多缺點錯誤,工業建設遇到了不少的困難。認真地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切實地採取措施,改正錯誤,克服困難,逐步地扭轉工業工作中的被動局面,這是全黨面前迫不容緩的重大任務。現在,中央就加強工業領導、調整工業計畫、整頓管理體制、改善協作關係和改進企業工作等等方面的問題,作出八項規定。一、切實地執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二、在工業管理中實行高度集中統一的領導;三、在全面安排的基礎上,抓住中心環節,集中力量,解決問題;四、努力增產日用品和農業的生產資料,穩定市場;五、加強經濟協作;六、切實整頓企業的管理工作,從“五定”(指:每個企業的產品方向和生產規模,人員和機構,主要的原料、材料、燃料、動力的消耗定額和來源,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外部協作關係,根據企業情況逐一核定下來)著手,嚴格實行責任制和經濟核算制;七、堅持民眾路線,改進工作作風;八、加強紀律性。《指示》指出,這些規定的中心在於,加強工業工作的統一領導,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集中力量,戰勝困難,發展生產,繼續前進。中央號召各級黨委、一切經濟部門、一切工業企業和手工業企業,雷厲風行地、不折不扣地把這些規定,結合具體情況,貫徹執行,並且在執行中不斷地總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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