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由中共中央1989年12月30日發出,1991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
- 發出時間:1989年12月30日
《意見》共五個部分:一、加強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之間的合作與協商;二、進一步發揮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會中的作用;三、舉薦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擔任各級政府及司法機關的領導職務;四、進一步發揮民主黨派在人民政協中的作用;五、支持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意見》指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是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合作的基本方針。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共同任務,就是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為統一祖國、振興中華而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