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嚴禁打人的通知

中共中央1963年1月14日發出。1997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十六冊。《通知》指出,根據許多地區的材料反映,在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有些地方發生打人和亂搞鬥爭等違法亂紀的現象。這件事應該引起全國各地黨組織的嚴重注意。請各地的縣一級以上黨委,立即進行一次檢查,並且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防止糾正。《通知》強調,不僅在人民內部的教育運動中,絕對不允許採取粗暴辦法,對於有違法行為的地主、富農和貪污盜竊分子、投機倒把分子等,也應該依法懲處,而不要用打人等辦法對待。《通知》要求,各地縣一級以上黨委立即進行檢查,採取有效措施,堅決防止糾正。已經發生打人現象的地方,由上級黨委負責,進行嚴肅的處理。對犯有這種錯誤的人,特別是領導幹部,責令認真檢討,情節嚴重惡劣的,給以必要的紀律處分,並且向民眾進行適當的解釋,消除民眾的懷疑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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