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一九八四年農村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1984年1月1日發出。1986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二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通知》共十個部分:一、中央決定把《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作為今後一個時期內指導農村工作的正式檔案,繼續貫徹執行。二、本年農村工作的重點是:在穩定和完善生產責任制的基礎上,提高生產力水平,疏理流通渠道,發展商品生產。三、繼續穩定和完善聯產承包責任制,幫助農民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擴大生產規模,提高經濟效益。四、加強社會服務,促進農村商品生產的發展。五、抓生產的同時必須抓流通。六、制止對農民的不合理攤派,減輕農民額外負擔,保證農村合理的公共事業經費。七、發展農村工業和建設集鎮試點。八、改變林牧漁業發展不足,商品供應緊張的現狀。九、加強對農村工作的領導,提高幹部的素質,培養農村建設的人才。十、加強農村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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