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說明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1992年10月18日通過了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本文系中共中央1992年10月12日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說明。1996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說明》闡述了修改黨章的指導思想和修改的主要內容。指出,此次修改對黨章總綱部分作了較大的調整和充實,扼要闡述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增寫了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並對黨的建設和黨的領導的基本要求作了補充。黨章條文部分的修改主要是按照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的需要,對黨員、幹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時,對黨的組織制度、基層黨組織的職責以及黨內生活的一些規定作了必要的修改和補充;刪去了有關顧問委員會設定和工作任務的條文,恢復了十二大黨章對黨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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