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關於收縮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發展轉入生產的指示》是1954年3月20日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發布的指示。
各中央局、分局並轉省委農村工作部,各市農委:
茲將華北局批轉山西省委《關於發展與鞏固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指示》的通報發給你們[1]。
一、華北局根據當前的情況,提出停止發展、全力進行鞏固、轉入生產的措施,這是正確的。目前各地已經建立和正在建立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共達七萬多個,超出最初擬定計畫三萬五千個一倍。這是個很大的勝利。但是,這個勝利並不是鞏固的。切實鞏固住這個勝利,力爭所有新建社都有必要的質量,把所有新、老社都辦好,為將來更大發展打下結實的基礎,乃是當前互助合作運動最重要的任務。現在春耕生產季節已經或即將開始,除少數春忙較晚的地區以外,各地均在注意收縮發展新社的工作,這是完全必要的。請你們切實掌握當前的情況,防止少數幹部單純完成任務、追逐發展數目的作風,務須避免因勉強趕工而在生產當中出現嚴重的混亂現象。否則是得不償失的。即使有一些建社對象具備辦社的條件,如果時間確實已來不及,也應該採取陳明利害的辦法(絕不能用粗暴制止的辦法),說服民眾暫時停止建立,俟夏收或秋收以後的生產空隙中再來成立。
二、現在各地均反映有一部分新社在建立和發展當中,思想動員工作做得不夠充分,一些在建社中需要解決的具體問題尚未完全解決或解決得不夠完滿不夠妥當。這是大發展當中必然產生的現象。必須充分警惕這種情況,進行必要的檢查,極力爭取時間,在春耕大忙之前,一面積極進行生產準備,一面把問題求得大體解決。有些具體問題並非迫切需要解決而後才能進入生產者,則可結合春耕生產或利用春耕後的農隙時間求得解決。如果有些社員原來就是勉強入社,現在要求退出,說服無效者,應該允許他們退出。有些正在建立的社如果是勉強湊合,確不具備條件,難以鞏固住的,則應說服它們轉為互助組,爭取將來再建。
三、結合進一步的思想教育,幫助農業生產合作社作好生產計畫,解決好勞動力的組織使用問題,這是鞏固新建社的當前中心環節。應在不誤生產的前提下,抓緊時間,採取合作社代表會議等形式,介紹老社或其他地區簡易可行的成功經驗,並及時創造典型,具體指導,使所有新社勝利地通過這個集體經營的第一關。
四、有的地方還出現了一些未經批准而自己辦起來的自發社。其中有一小部分是基本上具備辦社條件,只因縣、區領導顧不過來而沒有被批准的;也有一部分是領導骨幹或互助經驗的條件不夠具備而沒有被批准,但是民眾堅持要辦的。對這兩種自發社應該正式批准,或者是暫時不予批准而實際上加以領導,不能任其自生自滅。有的自發社是少數人堅持要辦,多數人思想上並未弄通而勉強辦起來的,則應說服這少數人認真辦好互助組,爭取將來辦社。有個別是壞分子從中操縱,民眾盲目附和,不合章程,不合條件的,應該仔細進行工作,孤立壞分子,加以改組或解敬。總之,不能在轉入生產的時候,對這些自發社放棄不管,也不能一律批准或者是一律解散。
五、另外,個別地方還發現有少數幹部為騙取貸款或其他目的而搞起的假互助組假合作社,此點亦望各地注意檢查糾正。
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
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日
根據中央檔案館提供的原件刊印
茲將華北局批轉山西省委《關於發展與鞏固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指示》的通報發給你們[1]。
一、華北局根據當前的情況,提出停止發展、全力進行鞏固、轉入生產的措施,這是正確的。目前各地已經建立和正在建立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共達七萬多個,超出最初擬定計畫三萬五千個一倍。這是個很大的勝利。但是,這個勝利並不是鞏固的。切實鞏固住這個勝利,力爭所有新建社都有必要的質量,把所有新、老社都辦好,為將來更大發展打下結實的基礎,乃是當前互助合作運動最重要的任務。現在春耕生產季節已經或即將開始,除少數春忙較晚的地區以外,各地均在注意收縮發展新社的工作,這是完全必要的。請你們切實掌握當前的情況,防止少數幹部單純完成任務、追逐發展數目的作風,務須避免因勉強趕工而在生產當中出現嚴重的混亂現象。否則是得不償失的。即使有一些建社對象具備辦社的條件,如果時間確實已來不及,也應該採取陳明利害的辦法(絕不能用粗暴制止的辦法),說服民眾暫時停止建立,俟夏收或秋收以後的生產空隙中再來成立。
二、現在各地均反映有一部分新社在建立和發展當中,思想動員工作做得不夠充分,一些在建社中需要解決的具體問題尚未完全解決或解決得不夠完滿不夠妥當。這是大發展當中必然產生的現象。必須充分警惕這種情況,進行必要的檢查,極力爭取時間,在春耕大忙之前,一面積極進行生產準備,一面把問題求得大體解決。有些具體問題並非迫切需要解決而後才能進入生產者,則可結合春耕生產或利用春耕後的農隙時間求得解決。如果有些社員原來就是勉強入社,現在要求退出,說服無效者,應該允許他們退出。有些正在建立的社如果是勉強湊合,確不具備條件,難以鞏固住的,則應說服它們轉為互助組,爭取將來再建。
三、結合進一步的思想教育,幫助農業生產合作社作好生產計畫,解決好勞動力的組織使用問題,這是鞏固新建社的當前中心環節。應在不誤生產的前提下,抓緊時間,採取合作社代表會議等形式,介紹老社或其他地區簡易可行的成功經驗,並及時創造典型,具體指導,使所有新社勝利地通過這個集體經營的第一關。
四、有的地方還出現了一些未經批准而自己辦起來的自發社。其中有一小部分是基本上具備辦社條件,只因縣、區領導顧不過來而沒有被批准的;也有一部分是領導骨幹或互助經驗的條件不夠具備而沒有被批准,但是民眾堅持要辦的。對這兩種自發社應該正式批准,或者是暫時不予批准而實際上加以領導,不能任其自生自滅。有的自發社是少數人堅持要辦,多數人思想上並未弄通而勉強辦起來的,則應說服這少數人認真辦好互助組,爭取將來辦社。有個別是壞分子從中操縱,民眾盲目附和,不合章程,不合條件的,應該仔細進行工作,孤立壞分子,加以改組或解敬。總之,不能在轉入生產的時候,對這些自發社放棄不管,也不能一律批准或者是一律解散。
五、另外,個別地方還發現有少數幹部為騙取貸款或其他目的而搞起的假互助組假合作社,此點亦望各地注意檢查糾正。
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
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日
根據中央檔案館提供的原件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