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加強和改進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

新華網北京11月14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了《中央組織部關於加強和改進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加強和改進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
  • 發文單位:中共中央組織部
  • 發文時間:11月14日
  • 實行時間:11月14日
檔案全文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加強和改進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全面落實大規模培訓幹部戰略任務,培養造就高素質基層幹部隊伍,根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2010-2020年幹部教育培訓改革綱要》等有關規定,現就加強和改進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和改進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 基層幹部處在改革發展穩定第一線,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具體執行者,肩負著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服務人民民眾的重要職責。基層幹部素質高低、能力強弱、作風好壞,關係幹部隊伍整體形象,關係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發展。抓好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對於提高基層幹部隊伍素質能力,保證改革發展穩定各項任務落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中央歷來高度重視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在不同時期都提出明確要求、作出重要部署。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在加強基層幹部教育培訓、提高基層幹部隊伍素質能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實際成效。當前,我國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各種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日益凸顯,對基層幹部隊伍的素質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還存在許多不適應的地方和薄弱環節,主要是:一些地區和部門重視不夠、優質培訓資源和經費投入不足、基層幹部培訓機會偏少、培訓針對性實效性不強等。各地區各部門必須進一步增強做好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基層幹部教育培訓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視、措施上更加務實、保障上更加有力,不斷提高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水平。
二、明確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 加強和改進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關於建設馬克思主義學習型政黨和大規模培訓幹部、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的要求,多渠道、全覆蓋地開展基層幹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教育培訓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水平,努力培養造就一支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高素質基層幹部隊伍,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提供堅強保證。
加強和改進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堅持服務大局、以人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準確把握基層幹部隊伍特點,真正做到科學發展需要什麼就培訓什麼、基層幹部缺什麼就補什麼,更好地為科學發展服務、為基層幹部成長服務;堅持上下結合、統籌協調,充分整合利用各種培訓資源,為基層幹部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訓機會、創造更好的教育培訓條件;堅持分級管理、分類實施,根據不同地區、不同類別、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基層幹部實際開展教育培訓,注重實效,不搞“一刀切”。
開展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要實行全員教育培訓,對象包括縣(市、區、旗)直屬部門機關幹部、鄉鎮(街道)幹部、縣域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鄉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黨組織負責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等,重點抓好縣(市、區、旗)直屬部門主要負責人、鄉鎮(街道)黨政正職、縣鄉兩級後備幹部、縣域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等對象的教育培訓。要合理確定教育培訓時間,根據有關規定,縣(市、區、旗)直屬部門機關幹部、鄉鎮(街道)幹部每年參加各類學習培訓的時間累計一般不少於100學時或12天,其他幹部一般不少於40學時或5天。
增強基層幹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
突出基層幹部在教育培訓中的主體地位,強化教育培訓需求導向,從基層工作和基層幹部隊伍的實際出發,豐富教育培訓內容,創新教育培訓方式,提高教育培訓效用,真正讓基層幹部聽得懂、學得會、用得上。
加強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特別是科學發展觀教育,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引導基層幹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增強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堅定性。加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情形勢教育,引導基層幹部增強全局觀念和大局意識,創造性地落實中央和上級的各項決策部署。加強宗旨意識和公僕意識教育,引導基層幹部切實改進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真心實意為民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加強法律法規培訓,幫助基層幹部提高法治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加強社會管理培訓,幫助基層幹部提高做好民眾工作、化解矛盾糾紛、處置突發事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加強業務知識和工作技能培訓,提高基層幹部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加強道德品行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導基層幹部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對基層黨員幹部,還要抓好以黨史黨風黨紀為重點的黨性教育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引導他們增強黨的意識、提高做好黨務工作的能力。
堅持和完善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訓方式方法,積極探索具有時代特點、符合基層幹部實際的教育培訓新途徑新方法。實行組織調訓與幹部選學、集中培訓與經常性教育、實體培訓與網路培訓相結合。充分運用專題講座、學習研討等形式,加強對有關理論知識的培訓;採取巡迴宣講、流動課堂、送教上門等方式,深入農村、社區、企業開展培訓;通過“幫帶”培訓、現場觀摩、案例教學等途徑,促進學習借鑑和實踐運用;探索掛職培訓和行動學習等方法,促進學用結合。
推動優質教育培訓資源向基層延伸傾斜
充分發揮各級黨校(行政院校)的作用。紮實推進市、縣黨校(行政院校)辦學體制改革,整合培訓資源,提升教學質量,更好地發揮其在基層幹部教育培訓中的主陣地作用。大力推行領導幹部上講台制度,切實提高市、縣黨校(行政院校)教學水平。國家級和省級幹部教育培訓機構要加強對市、縣黨校(行政院校)師資的培訓。
注重發揮各類培訓基地的作用。充分利用高等學校、職業技術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培訓機構和社會培訓機構等在新知識新技能新信息培訓方面的優勢,使之成為基層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力量。開發利用科技示範、產業園區、創業創新實踐、愛國主義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各類基地,使之成為基層幹部教育培訓的生動課堂。
積極利用網路教育培訓資源。充分發揮線上學習平台、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路、廣播電視等在基層幹部教育培訓中的作用,提高利用效率和服務水平,以基層幹部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推動部門、行業、區域間網路教育培訓資源整合,提高網路使用的整體效益。
探索開展送教下基層活動。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國家級幹部教育培訓機構,要帶頭開展各種形式的送教下基層活動。省級各系統各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和基層需求,積極主動送教上門。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要注重搞好對基層幹部教育培訓需求的分析,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推動送教下基層活動有序有效開展。
倡導開展對口支援培訓。按照中央關於對口支援的總體安排,有關部門和省(直轄市)要制定計畫、加大投入、創新方式,積極支持西部地區、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做好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重點在師資隊伍、培訓基地、網路站點建設和骨幹人員培訓等方面予以支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組織所轄市、縣開展對口支援培訓。
鼓勵開展結對幫扶培訓。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所屬高校以及省屬高校要積極發揮優勢,採取派教師到基層辦班授課和請基層幹部進校培訓等方式,與欠發達地區的市、縣開展結對幫扶培訓。中央和省屬國有重要骨幹企業要發揮優勢,採取多種方式支持地方開展基層幹部教育培訓。
加強對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
基層幹部隊伍數量龐大、分布廣泛、需求多樣,基層幹部教育培訓任務十分艱巨繁重。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將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因地制宜,狠抓工作落實。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級幹部教育培訓領導小組或幹部教育聯席會議,要充分發揮巨觀指導和溝通協調作用,定期研究重要事項,加強力量整合,強化工作督導,保證基層幹部教育培訓任務落到實處。
健全落實責任制。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盡其責,分級培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中央組織部負責全國基層幹部教育培訓的巨觀指導、制度規範和督促檢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負責本地區基層幹部教育培訓的統籌規劃、工作指導、協調服務和督促檢查;市、縣黨委組織部負責研究制定基層幹部教育培訓方案和計畫,並抓好組織實施。實行垂直管理的部門負責本系統基層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部門與地方雙重管理的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由主管方負責組織。幹部所在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教育培訓工作。按照優質教育培訓資源向下傾斜、重點教育培訓對象適當上收的原則,省(自治區、直轄市)抓好示範培訓,市、縣抓好重點對象培訓,部門(單位)抓好全員培訓。
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堅持能者為師,注重選聘理論政策水平較高、實踐經驗豐富的黨政領導幹部、專家學者、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先進模範人物、優秀基層幹部、鄉土人才、做民眾工作的行家等擔任教師。加大市、縣黨校(行政院校)教師培訓力度,提高他們理論聯繫實際的能力和業務水平。根據實際需要,各地區可建立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師資庫。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組織編寫符合基層幹部特點的教育培訓大綱和教材。
加大經費投入。地方各級政府要將基層幹部教育培訓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隨財政收入增長逐步提高,保證教育培訓工作需要。企事業單位要按照規定足額安排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經費。財政困難的地方可統籌使用自有財力和上級轉移支付財力,為教育培訓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地方各級黨委留存的黨費要對基層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給予適當補貼。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教育培訓經費及時到位、合理有效使用。
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勵機制。把開展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情況作為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重要內容,對措施得力、效果顯著的要予以表彰,對重視不夠、基層幹部反映較大的要嚴肅批評、督促整改。注意總結宣傳各地區各部門的好做法好經驗,為加強和改進基層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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