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一般指本詞條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是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吃得放心,加強食品安全工作而制定的法規。

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由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 發布機構:中共中央、國務院
  • 發布時間:2019年5月9日
  • 實施日期:2019年5月9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2019年5月9日)
食品安全關係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中華民族未來。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吃得放心。這是黨中央著眼黨和國家事業全局,對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任務。現就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食品安全面臨的形勢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戰略高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統籌謀劃部署,在體制機制、法律法規、產業規劃、監督管理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食品產業快速發展,安全標準體系逐步健全,檢驗檢測能力不斷提高,全過程監管體系基本建立,重大食品安全風險得到控制,人民民眾飲食安全得到保障,食品安全形勢不斷好轉。
但是,我國食品安全工作仍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形勢依然複雜嚴峻。微生物和重金屬污染、農藥獸藥殘留超標、添加劑使用不規範、制假售假等問題時有發生,環境污染對食品安全的影響逐漸顯現;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法制不夠健全,一些生產經營者唯利是圖、主體責任意識不強;新業態、新資源潛在風險增多,國際貿易帶來的食品安全問題加深;食品安全標準與最嚴謹標準要求尚有一定差距,風險監測評估預警等基礎工作薄弱,基層監管力量和技術手段跟不上;一些地方對食品安全重視不夠,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與發展的矛盾仍然突出。這些問題影響到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明顯短板。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對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高質量發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為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必須深化改革創新,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確保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遵循“四個最嚴”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現代化治理體系,提高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監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強廣大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民眾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堅守安全底線,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係,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安全。
——堅持問題導向。以維護和促進公眾健康為目標,從解決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入手,標本兼治、綜合施策,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堅持預防為主。牢固樹立風險防範意識,強化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和供應鏈管理,提高風險發現與處置能力。堅持“產”出來和“管”出來兩手抓,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風險。
——堅持依法監管。強化法治理念,健全法規制度、標準體系,重典治亂,加大檢查執法力度,依法從嚴懲處違法犯罪行為,嚴把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
——堅持改革創新。深化監管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監管理念、監管方式,堵塞漏洞、補齊短板,推進食品安全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堅持共治共享。生產經營者自覺履行主體責任,政府部門依法加強監管,公眾積極參與社會監督,形成各方各盡其責、齊抓共管、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基於風險分析和供應鏈管理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初步建立。農產品和食品抽檢量達到4批次/千人,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穩定在97%以上,食品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區域性、系統性重大食品安全風險基本得到控制,公眾對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滿意度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整體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基本相適應。
到2035年,基本實現食品安全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食品安全標準水平進入世界前列,產地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產經營者責任意識、誠信意識和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經濟利益驅動型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明顯減少。食品安全風險管控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監管體系運行有效,食品安全狀況實現根本好轉,人民民眾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三、建立最嚴謹的標準
(四)加快制修訂標準。立足國情、對接國際,加快制修訂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等食品安全通用標準,到2020年農藥獸藥殘留限量指標達到1萬項,基本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接軌。加快制修訂產業發展和監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基礎標準、產品標準、配套檢驗方法標準。完善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標準制定。及時修訂完善食品標籤等標準。
(五)創新標準工作機制。借鑑和轉化國際食品安全標準,簡化最佳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修訂流程,加快制修訂進度。完善食品中有害物質的臨時限量值制定機制。建立企業標準公開承諾制度,完善配套管理制度,鼓勵企業制定實施嚴於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支持各方參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修訂,積極參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制定,積極參與國際新興危害因素的評估分析與管理決策。
(六)強化標準實施。加大食品安全標準解釋、宣傳貫徹和培訓力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準確理解和套用食品安全標準,維護食品安全標準的強制性。對食品安全標準的使用進行跟蹤評價,充分發揮食品安全標準保障食品安全、促進產業發展的基礎作用。
四、實施最嚴格的監管
(七)嚴把產地環境安全關。實施耕地土壤環境治理保護重大工程。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開展重點地區涉重金屬行業污染土壤風險排查和整治。強化大氣污染治理,加大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力度。加強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八)嚴把農業投入品生產使用關。嚴格執行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生產和使用規定,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嚴格落實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將高毒農藥禁用範圍逐步擴大到所有食用農產品。落實農業生產經營記錄製度、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製度,指導農戶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有關規定,防範農藥獸藥殘留超標。
(九)嚴把糧食收儲質量安全關。做好糧食收購企業資格審核管理,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出入廠(庫)和庫存質量檢驗制度,積極探索建立質量追溯制度,加強烘乾、存儲和檢驗監測能力建設,為農戶提供糧食烘乾存儲服務,防止發霉變質受損。健全超標糧食收購處置長效機制,推進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合理化利用,嚴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和食品生產企業。
(十)嚴把食品加工質量安全關。實行生產企業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在日常監督檢查全覆蓋基礎上,對一般風險企業實施按比例“雙隨機”抽查,對高風險企業實施重點檢查,對問題線索企業實施飛行檢查,督促企業生產過程持續合規。加強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監管。將體系檢查從嬰幼兒配方乳粉逐步擴大到高風險大宗消費食品,著力解決生產過程不合規、非法添加、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問題。
(十一)嚴把流通銷售質量安全關。建立覆蓋基地貯藏、物流配送、市場批發、銷售終端全鏈條的冷鏈配送系統,嚴格執行全過程溫控標準和規範,落實食品運輸在途監管責任,鼓勵使用溫控標籤,防止食物脫冷變質。督促企業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製度和保質期標識等規定,嚴查臨期、過期食品翻新銷售。嚴格執行畜禽屠宰檢驗檢疫制度。加強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監管,強化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
(十二)嚴把餐飲服務質量安全關。全面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員管理等規定。集體用餐單位要建立穩定的食材供應渠道和追溯記錄,保證購進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嚴格落實網路訂餐平台責任,保證線上線下餐飲同標同質,保證一次性餐具製品質量安全,所有提供網上訂餐服務的餐飲單位必須有實體店經營資格。
五、實行最嚴厲的處罰
(十三)完善法律法規。研究修訂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規制度,修訂完善刑法中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刑罰規定,加快修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研究制定糧食安全保障法,推動農產品追溯入法。加快完善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推動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為“直接入刑”。推動建立食品安全司法鑑定制度,明確證據銜接規則、涉案食品檢驗認定與處置協作配合機制、檢驗認定時限和費用等有關規定。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司法解釋,依法嚴肅追究故意違法者的民事賠償責任。
(十四)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落實“處罰到人”要求,綜合運用各種法律手段,對違法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嚴厲處罰,大幅提高違法成本,實行食品行業從業禁止、終身禁業,對再犯從嚴從重進行處罰。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從重判罰。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行政執法機關發現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行刑銜接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同時抄送檢察機關;發現涉嫌職務犯罪線索的,及時移送監察機關。積極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做好與民事和行政訴訟的銜接與配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
(十五)加強基層綜合執法。深化綜合執法改革,加強基層綜合執法隊伍和能力建設,確保有足夠資源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及其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要以食品安全為首要職責,執法力量向一線崗位傾斜,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執法效率。農業綜合執法要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為重點任務。加強執法力量和裝備配備,確保執法監管工作落實到位。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要落實重大案件聯合督辦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十六)強化信用聯合懲戒。推進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全國統一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管理。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嚴重失信者名單認定機制,加大對失信人員聯合懲戒力度。
六、堅持最嚴肅的問責
(十七)明確監管事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要結合實際,依法依規制定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壓實各職能部門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業管理責任。對產品風險高、影響區域廣的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對重大複雜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原則上由省級監管部門負責組織和協調,市縣兩級監管部門配合,也可實行委託監管、指定監管、派駐監管等制度,確保監管到位。市縣兩級原則上承擔轄區內直接面向市場主體、直接面向消費者的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和執法事項,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上級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十八)加強評議考核。完善對地方黨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制度,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作為幹部獎懲和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對考核達不到要求的,約談地方黨政主要負責人,並督促限期整改。
(十九)嚴格責任追究。依照監管事權清單,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不力、履行職責不力、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監管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參與、包庇、放縱危害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弄虛作假、干擾責任調查,幫助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的,依法從重追究法律責任。
七、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二十)落實質量安全管理責任。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要結合實際設立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要求,確保生產經營過程持續合規,確保產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人員的法規知識抽查考核合格率要達到90%以上。風險高的大型食品企業要率先建立和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全面質量管理,規範生產行為,確保產品功能聲稱真實。
(二十一)加強生產經營過程控制。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對食品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查評價。對生產經營條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採取整改措施;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及時報告屬地監管部門。要主動監測其上市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對存在隱患的,要及時採取風險控制措施。食品生產企業自查報告率要達到90%以上。
(二十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和食品生產企業對其產品追溯負責,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確保記錄真實完整,確保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國家建立統一的食用農產品追溯平台,建立食用農產品和食品安全追溯標準和規範,完善全程追溯協作機制。加強全程追溯的示範推廣,逐步實現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與政府部門監管平台、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台對接,接受政府監督,互通互享信息。
(二十三)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因食品安全問題造成損害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推進肉蛋奶和白酒生產企業、集體用餐單位、農村集體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和配餐單位主動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有條件的中小企業要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發揮保險的他律作用和風險分擔機制。
八、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十四)改革許可認證制度。堅持“放管服”相結合,減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推進農產品認證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深化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改革,最佳化許可程式,實現全程電子化。推進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雙軌運行,探索對食品添加劑經營實行備案管理。制定完善食品新業態、新模式監管制度。利用現有相關信息系統,實現全國範圍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信息可查詢。
(二十五)實施質量興農計畫。以鄉村振興戰略為引領,以優質安全、綠色發展為目標,推動農業由增產導向轉向提質導向。全面推行良好農業規範。創建農業標準化示範區。實施農業品牌提升行動。培育新型農業生產服務主體,推廣面向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特別是小農戶的病蟲害統防統治專業化服務,逐步減少自行使用農藥獸藥的農戶。
(二十六)推動食品產業轉型升級。調整最佳化食品產業布局,鼓勵企業獲得認證認可,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行動。引導食品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建立優質原料生產基地及配套設施,加強與電商平台深度融合,打造有影響力的百年品牌。大力發展專業化、規模化冷鏈物流企業,保障生鮮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
(二十七)加大科技支撐力度。將食品安全納入國家科技計畫,加強食品安全領域的科技創新,引導食品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套用機制。建設一批國際一流的食品安全技術支撐機構和重點實驗室,加快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重點突破“卡脖子”關鍵技術。依託國家級專業技術機構,開展基礎科學和前沿科學研究,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發現和防範能力。
九、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
(二十八)加強協調配合。完善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分級管理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相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健全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跨地區協作配合,發現問題迅速處置,並及時通報上游查明原因、下游控制危害。在城市社區和農村建立專兼職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隊伍,充分發揮民眾監督作用。
(二十九)提高監管隊伍專業化水平。強化培訓和考核,依託現有資源加強職業化檢查隊伍建設,提高檢查人員專業技能,及時發現和處置風險隱患。完善專業院校課程設定,加強食品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加大公安機關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專業力量、專業裝備建設力度。
(三十)加強技術支撐能力建設。推進國家級、省級食品安全專業技術機構能力建設,提升食品安全標準、監測、評估、監管、應急等工作水平。根據標準分類加快建設7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與標準研製重點實驗室。健全以國家級檢驗機構為龍頭,省級檢驗機構為骨幹,市縣兩級檢驗機構為基礎的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打造國際一流的國家檢驗檢測平台,落實各級食品和農產品檢驗機構能力和裝備配備標準。嚴格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跟蹤評價和能力驗證,發展社會檢驗力量。
(三十一)推進“網際網路+食品”監管。建立基於大數據分析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推進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套用,實施智慧監管,逐步實現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線索網上排查匯聚和案件網上移送、網上受理、網上監督,提升監管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十二)完善問題導向的抽檢監測機制。國家、省、市、縣抽檢事權四級統籌、各有側重、不重不漏,統一制定計畫、統一組織實施、統一數據報送、統一結果利用,力爭抽檢樣品覆蓋到所有農產品和食品企業、品種、項目,到2020年達到4批次/千人。逐步將監督抽檢、風險監測與評價性抽檢分離,提高監管的靶向性。完善抽檢監測信息通報機制,依法及時公開抽檢信息,加強不合格產品的核查處置,控制產品風險。
(三十三)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修訂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完善事故調查、處置、報告、信息發布工作程式。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預警監測、組織指揮、應急保障、信息報告制度和工作體系,提升應急回響、現場處置、醫療救治能力。加強輿情監測,建立重大輿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回響機制。
十、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三十四)加強風險交流。主動發布權威信息,及時開展風險解讀,鼓勵研究機構、高校、協會、媒體等參與食品安全風險交流,科學解疑釋惑。鼓勵企業通過新聞媒體、網路平台等方式直接回應消費者諮詢。建立謠言抓取、識別、分析、處置智慧型化平台,依法堅決打擊造謠傳謠、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
(三十五)強化普法和科普宣傳。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對各類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持續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在中國小開展食品安全與營養教育,有條件的主流媒體可開辦食品安全欄目,持續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和食品安全進農村、進校園、進企業、進社區等宣傳活動,提升公眾食品安全素養,改變不潔飲食習俗,避免誤采誤食,防止發生食源性疾病。普及健康知識,倡導合理膳食,開展營養均衡配餐示範推廣,提倡“減鹽、減油、減糖”。
(三十六)鼓勵社會監督。依法公開行政監管和處罰的標準、依據、結果,接受社會監督。支持行業協會建立行規行約和獎懲機制,強化行業自律。鼓勵新聞媒體準確客觀報導食品安全問題,有序開展食品安全輿論監督。
(三十七)完善投訴舉報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企業內部知情人舉報食品研發、生產、銷售等環節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惡意舉報非法牟利的行為,要依法嚴厲打擊。
十一、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
圍繞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用5年左右時間,以點帶面治理“餐桌污染”,力爭取得明顯成效。
(三十八)實施風險評估和標準制定專項行動。系統開展食物消費量調查、總膳食研究、毒理學研究等基礎性工作,完善風險評估基礎資料庫。加強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害物質、環境污染物、食品相關產品等風險監測,系統開展食品中主要危害因素的風險評估,建立更加適用於我國居民的健康指導值。按照最嚴謹要求和現階段實際,制定實施計畫,加快推進內外銷食品標準互補和協調,促進國民健康公平。
(三十九)實施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淨化行動。開展高毒高風險農藥淘汰工作,5年內分期分批淘汰現存的10種高毒農藥。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獸藥抗菌藥治理行動,遏制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加強耕地土壤環境類別劃分和重金屬污染區耕地風險管控與修復,重度污染區域要加快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
(四十)實施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提升行動。在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全面實施良好生產規範、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自查報告率要達到100%。完善企業批批全檢的檢驗制度,健全安全生產規範體系檢查常態化機制。禁止使用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到境內分裝,規範標識標註。支持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併重組,建設自有自控奶源基地,嚴格奶牛養殖飼料、獸藥管理。促進奶源基地實行專業化、規模化、智慧型化生產,提高原料奶質量。發揮骨幹企業引領作用,加大產品研發力度,培育優質品牌。力爭3年內顯著提升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品質、競爭力和美譽度。
(四十一)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保證校園食品安全,防範發生群體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全面推行“明廚亮灶”,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採購,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鼓勵家長參與監督。對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園周邊餐飲門店及食品銷售單位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落實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保證學生營養餐質量。
(四十二)實施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為主戰場,全面清理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嚴厲打擊制售“三無”食品、假冒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黑工廠”、“黑窩點”和“黑作坊”,實現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常態化。用2-3年時間,建立規範的農村食品流通供應體系,淨化農村消費市場,提高農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十三)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推廣“明廚亮灶”、餐飲安全風險分級管理,支持餐飲服務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中央廚房,提升餐飲行業標準化水平,規範快餐、團餐等大眾餐飲服務。鼓勵餐飲外賣對配送食品進行封簽,使用環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裝。大力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防範“地溝油”流入餐桌。開展餐飲門店“廁所革命”,改善就餐環境衛生。
(四十四)實施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全面開展嚴厲打擊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虛假廣告等違法犯罪行為。廣泛開展以老年人識騙、防騙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場經營秩序,嚴厲查處各種非法銷售保健食品行為,打擊傳銷。完善保健食品標準和標籤標識管理。做好消費者維權服務工作。
(四十五)實施“優質糧食工程”行動。完善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健全為農戶提供專業化社會化糧食產後烘乾儲存銷售服務體系。開展“中國好糧油”行動,提高綠色優質安全糧油產品供給水平。
(四十六)實施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將進口食品的境外生產經營企業、國內進口企業等納入海關信用管理體系,實施差別化監管,開展科學有效的進口食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控,完善企業信用管理、風險預警、產品追溯和快速反應機制,落實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政策,嚴防輸入型食品安全風險。建立多雙邊國際合作信息通報機制、跨境檢查執法協作機制,共同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嚴厲打擊食品走私行為。
(四十七)實施“雙安雙創”示範引領行動。發揮地方黨委和政府積極性,持續開展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活動,總結推廣經驗,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
(四十八)落實黨政同責。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食品安全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明確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自覺履行組織領導和督促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強化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統籌協調作用,及時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協調解決跨部門跨地區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對主管領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各級農業農村、海關、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壓實監管責任,加強全鏈條、全流程監管。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每年12月底前要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
(四十九)加大投入保障。健全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將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必要的監管執法條件。企業要加大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食品安全專業化服務領域,構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機制。
(五十)激勵幹部擔當。加強監管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忠實履行監管職責,敢於同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行為作鬥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關心愛護一線監管執法幹部,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為敢於擔當作為的幹部撐腰鼓勁。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激勵廣大監管幹部為黨和人民幹事創業、建功立業。
(五十一)強化組織實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提出的改革任務和工作要求,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具體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協調機制,加強溝通會商,研究解決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要嚴格督查督辦,將實施情況納入對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評內容,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內容解讀

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意見》指出,食品安全關係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中華民族未來。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吃得放心。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對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須深化改革創新,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確保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
《意見》提出,要堅持安全第一,堅持問題導向,堅持預防為主,堅持依法監管,堅持改革創新,堅持共治共享。
到2020年,基於風險分析和供應鏈管理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初步建立。農產品和食品抽檢量達到4批次/千人,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穩定在97%以上,食品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區域性、系統性重大食品安全風險基本得到控制,公眾對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滿意度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整體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基本相適應。
到2035年,基本實現食品安全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食品安全標準水平進入世界前列,產地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產經營者責任意識、誠信意識和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經濟利益驅動型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明顯減少。食品安全風險管控能力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監管體系運行有效,食品安全狀況實現根本好轉,人民民眾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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