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總理第十三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

中俄總理第十三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是由俄羅斯在2008年10月28日,於莫斯科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2008年10月28日
  • 生效日期:2008年10月28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聯合公報
  • 簽訂地點:莫斯科
應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弗·弗·普京的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於2008年10月27日至29日對俄羅斯聯邦進行正式訪問。10月28日在莫斯科舉行了中俄總理第十三次定期會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與俄羅斯聯邦總統德·阿·梅德韋傑夫、俄羅斯聯邦聯邦會議國家杜馬主席鮑·維·格雷茲洛夫舉行了會見。
中俄兩國總理共同出席了第三屆中俄經濟工商界高峰論壇。

溫家寶總理與梅德韋傑夫總統會見時,雙方就加強兩國戰略協作,深化在政治、經濟、人文領域合作等一系列重要雙邊關係問題,以及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
雙方滿意地指出,近年來,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加速發展,雙方互信和相互支持水平顯著提高,重點領域合作不斷擴大。雙方認為,在當前複雜多變的國際形勢下,全面加強中俄關係尤為重要和迫切。雙方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精神和原則,不斷推動落實雙方達成的各項協定和共識,增進政治互信,推進務實合作,深化戰略協作,造福兩國和兩國人民,為維護世界和平與穩定作出更大貢獻。
兩國總理對雙方在經貿、能源、人文領域合作取得的進展表示滿意,對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中俄人文合作委員會、中俄能源談判機制的工作予以高度評價,並對《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紀要》和《中俄人文合作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紀要》予以確認。
雙方強調指出,中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為推動兩國各領域務實合作發揮了重要作用,雙方願繼續努力完善該機制並提高其效率。
雙方將著手落實兩國元首批准的中俄“國家年”機制化各項活動,執行2009年中國“俄語年”計畫,籌備2010年俄羅斯“漢語年”。
中俄總理第十三次定期會晤期間簽署了下列檔案:
-《中俄總理第十三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
-《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紀要》
-《關於在石油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俄人文合作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共同建設、使用、管理和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黑龍江省同江市-俄羅斯聯邦猶太自治州下列寧斯闊耶居民點區域內黑龍江(阿穆爾河)鐵路界河橋的協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與俄羅斯聯邦旅遊署關於2008-2010年期間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俄羅斯聯邦政府旅遊合作協定(1993年11月3日簽訂)〉的合作計畫》的一號實施綱要
-《中俄人文合作委員會教育合作分委會2009-2012年工作計畫》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與俄羅斯國家納米技術集團公司關於建立納米技術戰略合作聯盟的協定》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與俄羅斯國家原子能集團公司關於在中國合作建造田灣核電站擴建項目兩台機組與商用示範快堆的備忘錄》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和俄羅斯管道運輸公司關於斯科沃羅季諾-中俄邊境原油管道建設與運營的原則協定》
-《中航工業直升機有限責任公司和俄羅斯直升機股份公司關於聯合研製重型民用直升機諒解備忘錄》
-《中國航空技術進出口總公司與俄羅斯直升機股份公司關於民用直升機購機意向書》
-《中國進出口銀行與俄羅斯天然氣工業銀行3億美元合作框架協定》
-《中國國家開發銀行與俄羅斯外經銀行合作框架協定》

雙方滿意地指出,目前中俄經貿合作持續快速發展。雙邊貿易額穩定增長,相互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不斷取得進展,邊境和地方間經貿交往日益加強。雙方將共同努力,提高經貿合作的質量和效能,拓寬合作領域,以促進兩國經濟的發展。
雙方認為,有必要採取積極措施,擴大機電和高科技產品在雙邊貿易中所占比重,首先是俄羅斯對華出口。充分發揮中俄機電商會的作用,推動雙方在能源機械、民用航材、家電電子、運輸工具、礦山機械等領域開展合作,進一步改善雙邊貿易結構。
雙方一致認為,中俄相互投資規模持續增長,投資領域多元化,是切實提高雙邊經貿合作水平的重要條件。雙方將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發揮中俄投資促進會議作用,採取措施儘快商簽中俄投資合作規劃綱要,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實施雙方共同感興趣的投資項目,擴大工業項目、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合作,吸引中方投資者進入俄經濟特區,並在俄境內開展木材深加工等合作。雙方將繼續加強和深化邊境地區合作和地方合作,共同努力,進一步規範邊境貿易秩序,改善商品結構,提高便利化水平,加大力度建設口岸基礎設施,推動建立邊境經濟合作區,加快中國東北老工業基地與俄羅斯遠東和後貝加爾地區合作規劃綱要的磋商。雙方重申,能源合作是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按照互惠互利原則,深入開展能源領域的合作。雙方支持開展油氣領域的合作,包括解決通過管道運輸方式向中國長期供油、石油上下游合作、天然氣供應、建立天然氣加工和化工企業並向中俄兩國及第三國市場銷售相應產品等問題。
雙方指出,應進一步深化電力領域的合作,包括中俄供電第一階段項目、恢復俄向中國邊貿售電。
雙方將繼續在田灣核電站二期工程、快堆核電技術、鈾濃縮工廠建設、鈾礦勘探、核電站和快堆燃料、乏燃料後處理和核廢料循環等核能領域開展合作。
雙方一致同意,將擴大並深化中俄航天領域的長期合作,確保按時完成2007年至2009年航天合作大綱,責成航天合作分委會研究航天領域大型聯合活動項目的具體內容,起草並通過2010年及後續的雙邊合作大綱。在科技合作領域,雙方將結合兩國科技優先發展方向,實施具有巨大創新潛力和商業化前景的聯合項目。雙方將進一步推動在納米技術、能源、節能、生態和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等領域的合作。雙方商定,將進一步推動中俄在運輸和交通基礎設施領域的合作。雙方指出,實施同江-下列寧斯闊耶鐵路大橋建設項目和繼續開展有關落實黑河-布拉戈維申斯克公路大橋建設項目的工作十分重要。雙方認為,擴大貨櫃過境運輸量,包括實施中國-歐洲方向以及經俄羅斯濱海邊疆區港口過境運輸等項目具有重要意義。雙方認為,兩國應在現已取得成績的基礎上,在貿易和項目融資、銀行卡、出口信用保險、雙邊結算機制等方面加強合作,為中俄經貿合作參與者創造便利條件。同時,應不斷探索和逐步深化雙方在保險和證券領域的合作。雙方對兩國在民用航空領域的合作,特別是完成第一架圖-204-120CE飛機的接收工作表示滿意。雙方重申,願在相互尊重對方利益和中俄航空工業長期發展規劃的基礎上開展該領域的合作。雙方積極評價兩國在通信和信息通訊技術領域的合作,願繼續開展該領域的務實合作。雙方表示,願完善在反壟斷和廣告法監督以及反不正當競爭領域的合作機制,擴大和深化邊境地區信息交流和在競爭和廣告法執法方面的合作。雙方將繼續擴大在救災領域的合作,加強科技交流、信息交換,確保兩國救災部門保持密切聯繫,促進雙方專家開展交流。雙方高度評價中俄環保合作取得的成果,表示願深化環保合作。雙方將加強在合理利用和保護跨界水方面的合作,並認為今年(2008年)12月在俄羅斯哈巴羅夫斯克舉行的合理利用和保護跨界水聯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具有重要意義。

雙方一致認為,擴大和深化兩國人文合作,對推動中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的發展,促進兩國人民世代友好具有重要意義。
雙方指出,將繼續組織和舉辦好中俄大學生藝術聯歡節、中俄青少年學生夏(冬)令營、中俄青少年學生俄(漢)語比賽、中俄大學校長論壇和中俄高等教育展等中俄“國家年”教育領域機制化項目,推動兩國高校開展高層次人才聯合培養和科研合作。
雙方對2008年在中國成功舉辦“俄羅斯文化節”表示滿意,支持2009年在俄羅斯舉辦“中國文化節”,作為慶祝中俄建交60周年的重要活動。
雙方將鼓勵兩國的圖書館、博物館和劇院之間建立直接聯繫並開展合作,加強兩國優秀藝術團體和文藝工作者的交流合作,定期舉辦文化節、文化日等活動。
雙方將繼續深化衛生領域合作,重點加強傳染病防治、療養醫療、災害醫學、傳統醫學和藥品監管等領域的合作。
中方重申,堅定支持俄羅斯舉辦2014年索契冬奧會。雙方將推動包括冬季項目在內的兩國體育交流與合作,舉辦2009年第三屆中俄青少年運動會。
雙方高度評價兩國在旅遊領域的合作,願全面落實該領域的雙邊協定和有關計畫。
雙方將完善媒體、電影、檔案領域的合作機制,拓展合作領域,支持兩國媒體廣泛宣傳中國“俄語年”和俄羅斯“漢語年”的各項活動。

雙方認為,中俄總理第十三次定期會晤在友好、互諒與合作的氣氛中進行,取得了重要成果。雙方對會晤成果表示滿意。
雙方商定,中俄總理第十四次定期會晤將於2009年在中國舉行,具體日期將通過外交途徑另行商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
溫家寶弗·弗·普京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八日於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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