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級資質旅遊規劃設計單位

丙級資質旅遊規劃設計單位,是旅遊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等級的一種類型。《旅遊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等級認定管理辦法》規定:丙級資質旅遊規劃設計單位由省級旅遊規劃設計單位資質認定委員會直接認定,並報全國旅遊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等級認定委員會備案。丙級資質旅遊規劃設計單位應滿足下列要求:1.從事旅遊規劃設計一年以上;2.規劃設計機構為企業法人的.其註冊資金不少於10萬元人民幣;規劃設計機構為非企業法人的,其開辦資金不少於10萬元人民幣:3.具備旅遊經濟、市場行銷、文化歷史、資源與環境、城市規劃、建築設計等方面的專職規劃設計人員,其中至少有一名從業經歷不少於三年;4.至少完成過一個具有影響的旅遊規劃設計項目;5.委託方對其成果和信普普遍評價好。

旅遊規劃資質,是國家旅遊局制定的用來表明旅遊規劃單位實力區別的一種制度,分為甲乙丙三級。《旅遊規劃設計單位資質認定暫行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令第13號《旅遊規劃設計單位資質認定暫行辦法》已經2000年11月2日國家旅遊局局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旅行。國家旅遊局局長: 何光暐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旅遊規劃設計單位資質認定暫行辦法(已廢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