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戊醯胺片,適應症為用於預防和治療各種類型癲癇。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丙戊醯胺片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用途分類:鈉通道調節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為丙戊醯胺,化學名稱為:2-丙基戊醯胺。
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C8H17NO
分子量:143.2
性狀
本品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後顯白色或類白色。
適應症
用於預防和治療各種類型癲癇。
規格
0.2g
用法用量
口服。
成人:一日0.6~1.2g(3—6片),分3次服用。
兒童:一日10~30mg/kg,分2~3次服用。
不良反應
l. 治療早期常出現頭昏、噁心、嘔吐、嗜睡、乏力,食慾增加或減少等反應,一般可自行消失。
2. 可引起月經周期改變。
3. 較少見短暫的脫髮、頭痛、過敏、手顫、多夢、不安和急躁。
4. 長期服用偶見胰腺炎及急性肝壞死。
5. 可使血小板減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時間延長,應定期檢查血象。
6. 對肝功能有損害,服用2個月要檢查肝功能。
7. 偶有走路不穩、視力模糊、眼脹眼花、耳鳴、乳房增大。
8. 偶有聽力下降和可逆性聽力損壞。
禁忌
1.有藥源性黃疸個人史或家族史者禁用。
2.有肝病或明顯肝功能損害者禁用。
3.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有血液病,肝病史,腎功能損害,器質性腦病患者慎用。
2.停藥時應逐漸減量以防再次出現發作;取代其他抗驚厥藥物時,本品應逐漸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藥應逐漸減少用量。
3.外科手術或其他急症治療時應考慮可能遇到的時間延長,或中樞神經抑制作用的增強。
4.用藥前和用藥期間應定期作全血細胞(包括血小板)計數、肝腎功能檢查。
5.對診斷的干擾,尿酮試驗可出現假陽性,甲狀腺功能試驗可能受影響。
6.使乳酸脫氫酶、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輕度升高並提示無症狀性肝臟中毒。血清膽紅素可能升高提示潛在的嚴重肝臟中毒。
7.出現意識障礙、肝功能異常、胰腺炎等嚴重副反應時,應停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能通過胎盤,動物實驗丙戊酸有致畸的報導,在臨床套用中偶有乳房增大、泌乳減少的現象,孕婦應權衡利弊,慎用。
兒童用藥
本品可蓄積在發育的骨骼內,應注意。
藥物相互作用
(1)飲酒可加重鎮靜作用。
(2)全麻藥或中樞神經抑制藥與丙戊酸合用,前者的藥理作用可更明顯。
(3)與抗凝藥如華法林或肝素等,以及溶血栓藥合用,出血的危險性增加。
(4)與阿司匹林或雙嘧達莫合用,可由於減少血小板凝聚而延長出血時間。
(5)與苯巴比妥類合用,後者的代謝減慢,血藥濃度上升,因而增加鎮靜作用而導致嗜睡。
(6)與撲米酮合用,也可引起血藥濃度升高,導致中毒,必要時需減少撲米酮的用量。
(7)與氯硝西泮合用防止失神發作時,曾有報導少數病例反而誘發失神狀態。
(8)與苯妥英合用時,有引起撲翼樣顫的病例報導。因與蛋白結合的競爭可使兩者的血藥濃度發生改變,由於苯妥英濃度變化較大,需經常測定。但是否需要調整劑量應視臨床情況與血藥濃度而定。
(9)與卡馬西平合用,由於肝酶的誘導而致藥物代謝加速,可使二者的血藥濃度和半衰期降低,故須監測血藥濃度以決定是否需要調整用量。
(10)與對肝臟有毒性的藥物合用時,有潛在肝臟中毒的危險。
(11)與氟哌啶醇、洛沙平(loxapine)、馬普替林(maprotiline)、單胺氧化酶抑制藥、吩噻嗪類、噻噸類和三環類抗抑鬱藥合用,可以增加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降低驚厥閾和丙戊酸的效應,需及時調整用量以控制發作。
藥理毒理
本品為廣譜抗癲癇藥。抗癲病作用起效快,作用強,毒性較低。其作用機理尚未完全闡明;可能通過腸道微生物的作用,在進入人體循環之前,即已幾乎完全降解為丙戊酸,在血中以丙戊酸的形式出現。實驗證實本品能增加γ-氨基丁酸(GABA)的合成和減少GABA的降解,從而升高抑制性神經遞質GABA的濃度,降低神經元的興奮而抑制發作。
藥代動力學
口服本品吸收較緩,作用時間較長,血濃度波動範圍較小,血藥濃度達峰時間(Tmax)約5~12小時,有效血藥濃度為50~100μg/ml。其半衰期(t1/2)平均15小時,生物利用度(F)約80%~100%。血藥濃度約為50μg/ml時,血漿蛋白結合率約94%,血藥濃度約為100μg/ml時,血漿蛋白結合率約為80%~85%。血藥濃度超過120μg/ml時,可出現明顯不良反應。隨著血藥濃度增高,游離部分增加,從而增加進入腦組織的梯度(腦脊液內的濃度為血漿中濃度的10%~20%)。本品主要以降解產物丙戊酸的形式分布在細胞外液和肝、腎、小腸和腦組織中,大部分由肝臟代謝,包括與葡萄糖醛酸結合和某些氧化過程,主要由腎排出,尿中也排出1%~3%的藥物原形。少量隨糞便和呼氣中排出,能通過胎盤,並可由乳汁中分泌。
貯藏
遮光,密閉,陰涼處保存。
包裝
塑膠瓶裝,每瓶裝100片或每瓶裝60片。
有效期
暫定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