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戊酸鈉口服溶液

丙戊酸鈉口服溶液,適應症為用於治療全身性或部分性癲癇,尤其是以下的發作類型: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失張力發作和混合性發作以及部分性癲癇:簡單性或複雜性發作;繼發性全身性發作;特殊類型的綜合症(West,Lennox-Gastaut)。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丙戊酸鈉口服溶液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用途分類:鈉通道調節藥
成份,性 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

成份

丙戊酸鈉。
化學名:2-丙基戊酸鈉
分子式:C8H15NaO2
分子量:166.20

性 狀

本品為紅色澄清的粘稠液體。

適應症

用於治療全身性或部分性癲癇,尤其是以下的發作類型: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失張力發作和混合性發作以及部分性癲癇:簡單性或複雜性發作;繼發性全身性發作;特殊類型的綜合症(West,Lennox-Gastaut)。

規格

300ml:12g(每5毫升含丙戊酸鈉200毫克)

用法用量

每日用量應根據病人的年齡和體重來定,而且,要考慮到對丙戊酸的廣泛個體敏感性差異。 每日劑量、血清濃度和療效之間相互關係尚未建立,最佳劑量需根據臨床療效來確定,當發作不能控制或懷疑有副作用發生時,除臨床監測外,要考慮做丙戊酸鈉血漿濃度水平的測定,已報導有效範圍為40-100mg/l(300-700μmol/l)。
德巴金初始治療(口服)
在沒有用其他抗癲癇藥的病人,每2-3天間隔增加藥物劑量,1周內達到最佳劑量。
在以前已接受其它抗癲癇藥物的病人,用德巴金替換要逐漸進行,在2周內達到最佳劑量,其它治療逐漸減少至停用。
如需加用其它抗癲癇藥物,應逐漸加入。
德巴金口服用藥;
劑量
最初每日劑量通常為10-15 mg/Kg,然後劑量調整到最佳劑量,一般劑量為20-30 mg/Kg,但是,當用此劑量範圍不能控制發作時,可進一步增加劑量至足夠,如果病人每日用量超過50 mg/Kg應對病人仔細監測。
兒童,通常劑量為每日30 mg/Kg。
成人,通常劑量為每日20-30mg/Kg。
老年人,雖然德巴金的藥代動力學有的改變,臨床意義不大,但要根據發作控制來確定用量。

不良反應

罕有肝功能損害。
致畸胎危險。
神經功能紊亂:在丙戊酸鈉治療期間,少數患者出現嗜睡或木僵,並導致一過性昏迷(腦病),當治療時,可單獨出現或與癲癇發作同時出現,當劑量減少停用時,這些症狀會減少,這些病例常發現在聯合治療特別是用苯巴比妥或突然增加丙戊酸劑量之後。
消化道紊亂(噁心、胃痛)多出現在治療開始時,但是不需停止治療,症狀通常可在數天內消失。
短暫的和/或與劑量相關的不良反應已有報導:脫髮,輕度姿勢性震顫和嗜睡。
已有報導單純纖維蛋白原減少或出血時間延長,通常不伴有臨床體徵,此多發生於大劑量時(丙戊酸鈉對血小板聚集第二期有抑制作用)。
血液系統:多為血小板減少,罕有貧血,白細胞減少或全血細胞減少。
偶有報導胰腺炎,有時導致死亡。
有報告血管炎。
無肝功能異常的單純和輕度高氨血症時有出現,但不需要停止治療。
也報告體重增加,閉經及月經紊亂。
偶有報導可逆或不可逆的聽力喪失,但其因果關係尚未明確。
丙戊酸可引起皮膚反應,如皮疹,在某些病例有毒性上皮壞死溶解,Stevens-Johnson綜合徵,多形性紅斑也有報導。
有單獨報導,伴隨丙戊酸治療出現可逆性Fanconi氏綜合徵,但其作用機理未明。

禁忌

  1. 急性肝炎
  2. 慢性肝炎
  3. 個人或家族有嚴重肝炎史,特別是藥物所致肝炎
  4. 對丙戊酸鈉過敏者
  5. 卟啉症

注意事項

1、於進餐後立即服用,以減少藥物對胃部的刺激。 2、對診斷的干擾:尿酮試驗可能由於酮性代謝產物隨尿排出,出現假陽性。甲狀腺功能試驗可能受影響。乳酸脫氫酶、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可能輕度升高,並提示無症狀性肝臟中毒。血清膽紅素可能升高,可提示潛在的嚴重肝臟中毒。 3、有肝病或明顯肝功能損害時禁用。有血液病、肝病史、腎功能損害、器質性腦病時慎用。 4、用藥前和用藥期間應作血細胞包括血小板計數,肝、腎功能檢查,肝功能在最初半年內最好每1~2月複查一次,半年後複查間隔酌量延長。 5、如擬停藥,應逐漸減量,以防再次發作;當取代其他抗驚厥藥物時,丙戊酸(鈉)用量應逐漸增加,而被取代的藥物應逐漸減少,以維持對發作的控制。 6、外科手術或其他急症治療時應考慮可能遇到的出血時間延長或中樞神經抑制藥作用的增強。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癲癇婦女在妊娠期間接受丙戊酸治療時伴隨出現的危險如下:伴隨癲癇和癲癇藥出現的危險在接受抗癲癇治療的母親所生下的嬰兒畸形的總發生率已證明高於一般孕婦(3%)的2-3倍,雖然有報導在多種藥物治療時,嬰兒畸形率增高。但是(與畸形有關的)治療與疾病關係尚未正式確定。最常見的畸形為唇裂和心血管畸形。突然中斷抗癲癇藥物治療可能引起母親病情加重和引起對胎兒的不利作用。伴隨本品出現的危險在動物,已證實對小鼠、大鼠及兔有致畸胎作用。在人類,接受本品治療的婦女。在懷孕期前三個月出現畸形的總危險性並不高於其它抗癲癇藥。已有複合畸形報告特別是肢體畸形的病例。那些作用的發生率尚未完全確定。本品有引起神經管缺損的傾向:脊髓腦膜膨出,脊柱裂鼓等。這些不良反應的發生率估計為1-2%。縱觀上述資料如果婦女計畫懷孕,要複習抗癲癇治療的指征,應考慮補充葉酸鹽。在妊娠期,丙戊酸抗癲癇治療如果有效則不應停止,建議單藥治療;應使用每日最小有效劑量,分次服用。應進行特殊的產前檢查監測,以檢出可能發生的神經管缺損或其它畸形新生兒危險性。有報導妊娠母親套用丙戊酸鈉,新生兒出現出血綜合徵。此種出血綜合徵與血纖維蛋白過少有關;已有報告低纖維蛋白血症且可能是致命的。低纖維蛋白血症可能伴隨凝血因子減少而出現、這種綜合徵要與維生素K依賴因子減少鑑別,後者是由苯巴比妥和酶誘導劑誘導所致。哺乳期本品在母乳內分泌量是低的。大約為母親血清水平的1-10%。至今,新生兒期母乳餵養的嬰幼兒尚未發現臨床上的副作用。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抑制苯妥英鈉、苯巴比妥、撲米酮、氯硝西泮的代謝,易使其中毒,故在合用時應注意調整劑量。 2、飲酒可加重鎮靜作用。用藥期間避免飲酒。 3、與抗凝藥如華法林或肝素等,以及溶血栓藥合用,出血的危險性增加。 4、與阿司匹林或雙嘧達莫合用,可由於減少血小板凝聚而延長出血時間。 5、與卡馬西平合用,由於肝酶的誘導而致藥物代謝加速,可使二者的血藥濃度和半衰期降低,故須監測血藥濃度以決定是否需要調整用量。 6、與氟哌啶醇、洛沙平(loxapine)、馬普替林(maprotiline)、單胺氧化酶抑制藥、吩噻嗪類、噻噸類和三環類抗抑鬱藥合用,可以增加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降低驚厥閾和丙戊酸的效應,須及時調整用量以控制發作。

藥物過量

服用本品急性過量在臨床中的表現為或深或淺的昏迷,伴隨有肌張力減退,全身水腫,縮瞳症和呼吸自主性減退等。曾有報導一些病例發生伴有腦水腫的顱內高壓。對服藥過量的病人醫院應採取以下救助措施:消化道排空、並保證有效的排尿和心臟呼吸檢測。對非常嚴重的病人,必要時應對其進行體外透析。儘管曾報導有部分病例死於過量服藥,但一般此類中毒反應不至於威脅生命。

藥理毒理

德巴金系廣譜抗癲癇病藥物,主要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對動物的藥理研究發現德巴金對各種癲癇的實驗模型(全身性和部分性)均有抗驚厥作用,同樣德巴金被發現對人的各種類型癲癇發作有抑制作用,德巴金主要的作用機理可能與增加γ-氨基丁酸的濃度有關。

藥代動力學

1.丙戊酸鈉口服或靜脈注射後,其生物活性接近100%。
2.分布的範圍主要限於血液,並迅速交換至細胞外液,腦脊液中的丙戊酸鈉的濃度與游離血漿濃度接近,德巴金能通過胎盤,哺乳期婦女用藥時,在乳汁中德巴金分泌的濃度很低(血清總濃度在1%-10%)。
3.口服後,丙戊酸可迅速(3-4天)達到穩態血濃度;靜脈注射後,幾分鐘內可達到穩態血濃度,然後可繼續靜脈滴注維持。
4.丙戊酸與血漿蛋白高度結合,與蛋白結合的量呈劑量依賴性,且有飽和現象。
5.丙戊酸分子可以濾出,但僅限游離型(10%)。
6.與其它抗癲癇藥不同,丙戊酸鈉不會增加其降解,也不降解其它藥物,如黃體求偶素,這是由於參與細胞色素P450誘導作用的酶缺乏而致的。
7.半衰期大約8-20小時,在兒童通常更短。
8.丙戊酸鈉通過葡萄糖醛酸化的β-氧化代謝,並主要經尿液排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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