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崈(1135年—1208年9月15日),字宗卿,江陰(今江蘇江陰市)人。南宋大臣。
基本介紹
- 本名:丘崈
- 別稱:丘文定
- 字號:字宗卿
- 所處時代:南宋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陰
- 出生時間:1135年
- 去世時間:1208年9月15日
- 主要作品:《文定公詞》
- 官職:同知樞密院事
- 諡號:忠定,一作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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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丘崈為隆興元年(1163年)進士,調建康府觀察推官,丞相虞允文奏除國子博士,薦以自代。賜對言“恢復之志不可忘,恢復之事未易舉”,遷太常博士,出知秀州華亭縣。歷知平江府、吉州,召除戶部郎中,遷樞密院檢詳文字,被命接伴金國賀生辰使。王抃斥以不禮金使,予祠。起知鄂州,移江西轉運判官,提點浙東刑獄,除知平江府。
淳熙十三年(1186年),移知紹興府。次年,除兩浙轉運副使,以憂去。
宋光宗即位,除太常少卿兼權工部侍郎,進戶部侍郎,擢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奏革吳氏世代掌兵之患。丘崈在四川時,又創“擺鋪”之法:募用健步者四十人,每年加賜其錢八千餘緡。每個月的初三、十八兩次派他們向朝廷報平安,常常是一個月後抵達臨安。四川因距離東南遙遠,此前的事務朝廷無法都知道。自此創設“擺鋪”法之後,川蜀之地的一舉一動,無不在朝廷掌握之中。丘崈進言的奏疏,都通過此法上呈。
宋寧宗即位,赴召,為謝深甫論罷。
嘉泰三年(1203年),起知慶元府。韓侂胄議北伐,招以共事。
嘉泰四年(1204年),改知建康府,升寶文閣學士、刑部尚書、江淮宣撫使。尋拜簽書樞密院事兼督視江淮軍馬。忤侂胄,奉祠。
開禧三年(1207年),復知建康府,尋為江淮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
嘉定元年(1208年)七月,拜同知樞密院事。八月初四日(9月15日),丘崈去世,享年七十四歲。諡號“忠定(一作文定)”。
人物評價
總評
丘崈為人慷慨,嘗曰:“生無以報國,死願為猛將以滅敵。”南宋詞人辛棄疾有一首詞《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其中“千古江山,英雄無覓孫仲謀處”,“想當年,金戈鐵馬,氣吞萬里如虎”等名句幾乎人所共知;然而,很少有人知道,這首大氣磅礴、懷古詠志的不朽詞作,卻是送給與他志同道合的好友丘崈的。
歷代評價
葉適:自古講學,祖性宗命,克己復禮,終始篤敬,惟公本原,我則素知,授之麈尾,張、呂同歸。
脫脫:若李壁、丘崈皆諫侂胄以輕兵召釁之失,及其決意用師,命葉適草詔不從,而壁獨當筆焉,何其所見後先舛迕哉!
愛新覺羅·弘曆:或以丘崈議和為非,是曰天下之勢有強有弱,天下之事有經有權,雖以宋金世仇,不可忘戰。然揆諸國勢,度諸事宜,宋以積弱之國,而抗積威之敵。搆隙以來,防師失地,金人不亡一鏃,宋人所損甚多。據京西,防淮南,入西蜀,宋人所恃者,惟長江耳,豈不岌岌乎其殆哉?用是而觀,則丘崈之議和,乃權而得中者也。金既許和,還軍下蔡,則其息兵自新之意可見矣。
個人作品
《直齋書錄解題》卷一八載《丘文定集》十卷、《拾遺》一卷,謂:“其文慷慨有氣,而以吏能顯,故其文不彰。”《善本書室藏書志》稱其“駢體鴻麗工整,有唐賢燕、許之遺。詞亦清轉華妙,無愧作者”。楊萬里《跋丘宗卿侍郎見贈使北詩一軸》,有云:“詩中哀怨訴阿誰,河水嗚咽山風悲中原萬象聽驅使,總隨詩句皈行李。”其歌詞長調亦頗有豪氣,如《水調歌頭·登賞心亭懷古》、《水調歌頭·秋日登浮遠堂作》等篇,家國之恨,身世之感,併入筆端。小令則大抵平實無奇,惟《菩薩蠻·再登賞心亭用林子長韻》一闋較有感慨。歌詞多有與辛棄疾、范成大、韓元吉唱和者,故詞風亦較近豪放一路。
今存《文定公詞》一卷,有《彊村叢書》本。《全宋詞》第三冊錄其詞八十一首。《全宋詩》卷二五○一錄其詩十三首。
史籍記載
《文淵閣·四庫全書·氏族大全·卷十一》載:
一代偉人:丘崈,字宗卿,江陰人,仕宋孝(1163~1189)、光(1190~1194)、寧(1195~1224)三朝,寧宗(1195~1224)嘗稱之曰“卿,三朝舊德,一代偉人也。封魏國,諡文定。子壽雋,刑部尚書;次子壽邁,司農卿。孫汲,桂陽太守。俱以名德見稱。汲生必恭,必恭生定夫,定夫生基,基生元鐘,歷代名宦。”
《中國人名大辭典·丘》P165載:
丘崈 宋江陰(今江蘇江陰市)人,字宗卿(1135—1208)。隆興(1163-1164)進士,除國子博士。宰相虞允文(1110-1174)奇其才,舉以自代。光宗(1190-1194)時除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崈以吳挺世掌兵以慮,奏選他將代之,遂革世將之害。後挺子曦叛,識者服崈先見。歷知慶元府。韓侂胄(1151-1207)議北伐,崈力論金人未必敗明,中國當示大體。後拜同知樞密院事,卒謚“忠定”。
《中國歷史大事年表》P525載:
“宋紹熙三年(1192) 宋以丘崈任四川安撫制置使。宋開禧二年(1206)六月,以丘崈代鄧友龍為兩淮宣撫使。崈以泗州孤立,下令放棄。十一月,宋以丘崈僉書樞密院事,督視江淮軍馬。宋寧宗嘉定元年(1208)丘崈死。崈,字宗卿,江陰軍(今江蘇江陰)人。
《宋史·卷三百九十八·列傳第一百五十七》:
丘崈 字宗卿,江陰軍人。隆興元年(1163)進士,為建康府觀察推官。丞相虞允文奇其才,奏除國子博士。孝宗諭允文舉自代者,允文首薦崈。有旨賜對,遂言:“恢復之志不可忘,恢復之事未易舉,宜甄拔實才,責以內治,遵養十年,乃可議北向。”時方遣范成大使金,祈請陵寢。崈言:“泛使亟遣,無益大計,徒以驕敵。”孝宗不樂,曰:“卿家墳墓為人所據,亦須理素否?”崈對曰:“臣但能訴之,不能請之。”孝宗怒,崈退待罪,孝宗察其忠,不譴也。遷太常博士,出知秀州華亭縣。捍海堰廢且百年,鹹潮歲大入,壞並海田,蘇、湖皆被其害。
崈至海口訪遺址已淪沒,乃奏創築,三月堰成,三州舄鹵復為良田。除直秘閣、知平江府,入奏內殿,因論楮幣折閱,請公私出內,並以錢會各半為定法。詔行其言,天下便之。知吉州,召除戶部郎中,遷樞密院檢詳文字。被命接伴金國賀生辰使。
金歷九月晦,與《統天曆》不合,崈接使者以恩意,乃徐告以南北曆法異同,合從會慶節正日隨班上壽。金使初難之,卒屈服。孝宗喜謂崈曰:“使人聽命成禮而還,卿之力也。”先是,王抃為樞密,崈不少下之。方迓客時,抃排定程頓奏,上降付接伴,令沿途遵執。崈具奏,謂“不可以此啟敵疑心。”不奉詔。抃憾之,訾崈不禮金使,予祠。起知鄂州,移江西轉運判官,提點浙東刑獄,進直徽猷閣、知平江府,升龍圖閣,移帥紹興府,改兩浙轉運副使,以憂去。
光宗即位,召對,除太常少卿兼權工部侍郎,進戶部侍郎,擢煥章閣直學士、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崈素以吳氏世掌兵為慮,陛辭,奏曰:“臣入蜀後,吳挺脫至死亡,兵權不可復付其子。臣請得便宜撫定諸軍,以俟朝命。”挺死,崈即奏:“乞選他將代之,仍置副帥,別差興州守臣,並利州西路帥司歸興元,以殺其權。挺長子曦勿令奔喪,起復知和州,屬總領楊輔就近節制諸軍,檄利路提刑楊虞仲往攝興州。”朝廷命張詔代挺,以李仁廣副之,遂革世將之患。其後郭杲繼詔復兼利西路安撫。杲死,韓侂胄復以兵權付曦,曦叛,識者乃服崈先見。進煥章閣直學士。
寧宗即位,赴召,以中丞謝深甫論罷之。居數年,復職知慶元府。既入奏,韓侂胄招以見,出奏疏幾二千言示崈,蓋北伐議也,知崈平日主復仇,冀可與共功名。崈曰:“中原淪陷且百年,在我固不可一日而忘也,然兵凶戰危,若首倡非常之舉,兵交勝負未可知,則首事之禍,其誰任之?此必有誇誕貪進之人,攘臂以僥倖萬一,宜亟斥絕,不然必誤國矣。”
進敷文閣學士,改知建康府,將行,侂胄曰:“此事姑為遲之。”崈因贊曰:“翻然而改,誠社稷生靈之幸,惟無搖於異議,則善矣。”侂胄聞金人置平章,宣撫河南,奏以崈為簽樞,宣撫江、淮以應之。崈手書力論“金人未必有意敗盟,中國當示大體,宜申警軍實,使吾常有勝勢。若釁自彼作,我有辭矣。“宣撫議遂寢。侂胄移書欲除崈內職,宣諭兩淮。崈報曰:“使名雖異,其為示敵人以嫌疑之跡則同,且偽平章宣撫既寢,尤不宜輕舉。”侂胄滋不悅。
升寶文閣學士、刑部尚書、江淮宣撫使。時宋師克泗州,進圖宿、壽,既而師潰,侂胄遣人來議招收潰卒,且求自解之計。崈謂:“宜明蘇師旦、周筠等僨師之奸,正李汝翼、郭倬等喪師之罪。”崈欲全淮東兵力,為兩淮聲援,奏“泗州孤立,淮北所屯精兵幾二萬,萬一金人南出清河口及犯天長等城,則首尾中斷,墮敵計矣。莫若棄之,還軍旴眙。”從之。金人擁眾自渦口犯淮南,或勸崈棄廬、和州為守江計,崈曰:“棄淮則與敵共長江之險矣。吾當與淮南俱存亡。”益增兵為防。
進端明殿學士、侍讀,尋拜簽書樞密院,督視江、淮軍馬。有自北來者韓元靖,自謂琦五世孫,崈詰所以來之故,元靖言:“兩國交兵,北朝皆謂出韓太師意,今相州宗族墳墓皆不可保,故來依太師爾。”崈使畢其說,始露講解意。崈遣人護送北歸,俾扣其實,其回也,得金行省幅紙,崈以聞於朝,遂遣王文采持書幣以行。文采還,金帥答書辭順,崈復以聞,遂遣陳璧充小使。璧回,具言:“金人詰使介,既欲和矣,何為出兵真州以襲我?然仍露和意也。”崈白廟堂,請自朝廷移書續前議,又謂彼既指侂胄為元謀,若移書,宜踅免系銜。侂胄大怒,罷崈,以知樞密院事張岩代之。既以台論。提舉洞霄宮,落職。
侂胄誅,以資政殿學士知建康府,尋改江、淮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淮南運司招輯邊民二萬,號“雄淮軍”,月廩不繼,公肆剽劫,崈乃隨“雄淮”所屯,分隸守臣節制,其西路則同轉運使張穎揀剌為御前武定軍,以三萬人為額,分為六軍,余汰歸農,自是月省錢二十八萬緡,米三萬四千石。武定既成軍伍,淮西賴其力。以病丐歸,拜同知樞密院事。卒,謚忠定。
崈儀狀魁傑,機神英悟,嘗慷慨謂人曰:“生無以報國,死願為猛將以滅敵。”其忠義性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