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丘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丘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行政審批局、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根據《中共文山州委辦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丘北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文辦通〔2019〕14號)和《中共丘北縣委貫徹〈中共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決定〉的實施意見》(丘發〔2019〕4號)、《丘北縣深化黨政機構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印發〈丘北縣深化縣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丘機改發〔2019〕1號)精神,丘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於政務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政務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丘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黨支部書記、局長:陶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丘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 外文名:Qiubei County Administration of government services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陶勇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的協調指導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相關部門行政審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電子政務、公共資源交易和政府集中採購及農村產權交易代理活動有關工作;協調配合做好投資審批中介服務市場建設工作。
(二)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入駐部門,按照“依法、公開、便民、規範、高效、廉潔”的要求,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務服務;負責制定、規範縣級政務服務中心業務運行和人員管理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負責視窗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考核,受理當事人對視窗工作人員服務質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訴;指導、監督各鄉(鎮)政務服務工作。
(三)負責縣人民政府劃轉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督促和疏通各級各部門在行政審批過程中存在的賭點和難點問題。
(四)負責全縣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協調指導縣、鄉、村(社區)政務(為民)服務中心(站)和縣、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網路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並負責網路管理和運行維護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省、州有關電子政務方面的政策和技術標準,按照省、州電子政務系統的總體規劃和要求,負責縣電子政務協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在縣電子政務協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規範電子政務管理相關工作。
(六)負責協調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全縣中介代理機構和投資審批中介服務市場的建設管理,為中介機構實體入駐或掛牌入駐提供平台服務。
(七)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農村產權交易及代理的招投標進場交易監管,推行陽光交易、規範管理;做好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誠信體系建設,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專家庫的建設及維護管理,對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農村產權交易及代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上報縣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作決策參考。
(八)加強行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承擔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九)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負責縣人民政府劃轉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並對相應的審批行為承擔法律責任,涉及行政審批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後的事中事後監管、監督和檢查,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推進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保密、宣傳、信息、檔案、人事、財務、政務公開、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黨建、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工青婦、精神文明建設、綜治維穩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綜合性報告的起草;負責重要會議、接待和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局黨組會議決議及制定單位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落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承辦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政務服務管理股。負責全縣政務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制定、調整修改完善和組織實施縣政務服務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各類辦理事項和視窗工作人員的統一受理工作進行規範和管理;負責“一窗式”工作人員和進駐單位視窗及工作人員的管理、培訓和考核;配合做好對行政審批、部門管理及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時限壓縮;負責統計全縣縣、鄉兩級政務(為民)服務中心事項受理、辦理情況,並按要求上報省、州、縣相關部門,向涉及部門進行通報並依法公開;負責總結政務服務工作經驗並做好的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政務服務環境的整治及根據縣級黨委政府要求對相關部門政務服務專項工作進行量化考核;負責協調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全縣中介代理機構和投資審批中介服務市場的建設管理及中介超市公告審核、發布、選取、監督等綜合服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行政審批股。負責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劃轉政務服務管理局的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行政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發證以及事項審批流程最佳化和公開辦事指南等工作;負責推進網上審批,標準審批,聯合辦理和並聯審批,組織協調開展投資項目並聯審批,進行跟蹤、督辦、送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政策法規股。負責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行政審批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上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承接國務院和上級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國務院和省、州、縣人民政府取消或暫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下放縣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項;負責組織推進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擬定相關制度;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各部門編制權責清單並實行動態管理,協調推進行政審批流程最佳化等工作;負責審查各部門擬定的行政職權類事項實施辦法,規範政務服務標準;負責行政審批流程的合法性審核以及組織接受有關部門依法行政、政務公開和法制建設考核工作;負責涉及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的宣傳、培訓、實施和諮詢工作;負責承擔本部門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工作,配合做好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信息技術股。負責電子政務工作,承擔全縣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系統網路信息化建設及“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的規劃設計和建設維護、管理;負責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投資項目審批線上監管平台、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綜合平台、“一部手機辦事通”等系統維護和網上審批管理及網上審批辦證數據的統計、分析以及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平台數據中心的管理維護;負責本級政務服務中心網路信息安全的技術保障和機房(監控室)的管理和維護工作,執行網路保密相關管理規定,做好網路保密工作;負責與省、州和縣級部門的政務服務業務系統對接及維護工作;配合相關股(室)做好政務公開和信息、宣傳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服務運行監督股。規範全縣行政審批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對重要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對全縣行政審批工作進行日常監督,及時向各職能部門通報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情況;負責受理政務服務投訴,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違規違紀的投訴和舉報,對民眾、企業反應強烈和社會關注度高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及跟蹤督辦;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農村產權交易及代理的招投標進場交易監督管理;負責行政效能建設以及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行政編制

丘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縣行政審批局局長、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局長由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局長兼任。
丘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丘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黨支部書記、局長:陶勇
丘北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副局長:馬躍、洪世忠、楊盈盈
丘北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陸文高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丘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丘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中共丘北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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