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職制度。北魏末實行,曾封元天穆為世襲并州刺史,高歡為世襲定州刺史等,但因政局的變動,實際上其子孫都未能繼任刺史。西魏及北周初沿襲其制,武帝保定三年(563),令世襲州、郡、縣者改為五等爵,世襲州刺史者封伯。唐初曾議此制,但未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