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體制下區域貿易安排之法律評釋

世界貿易體制下區域貿易安排之法律評釋旨在探討WTO的一個體制性問題——世界貿易體制下的區域貿易安排的相關法律問題。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外文題名
論文作者
蔣成華著
導師
張玉卿指導
學科專業
國際法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8
關鍵字
世界貿易組織 區域貿易 貿易體制 貿易法
館藏號
D996.1
館藏目錄
2010\D996.1\5

內容簡介

本文旨在探討WTO的一個體制性問題——世界貿易體制下的區域貿易安排的相關法律問題。經濟的全球化和區域化已經成為晚近以來世界貿易賴以存寄的兩大支柱。與經濟全球化對應的是各WTO成員之間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具體體現為經由60餘年發展和創新而來的WTO協定;與經濟的區域化對應的是區域內各國或關稅領土之間以區域貿易安排規則為基礎的雙邊貿易體制或諸邊貿易體制,具體體現為與WTO的前身GATT共生、並於近期蓬勃發展的區域貿易安排。 本文承認,作為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經濟的全球化和區域化是推動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兩大基柱。經濟區域化在很多方面對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言是有益的。但是,由於共同管領著貿易這一共同的領地,多邊貿易體制和區域貿易安排似乎天生就存在著內在的,不容調和的衝突。半個多世紀以來的世界經濟貿易發展的實踐已經表明,那種認為放任二者發展,即能使二者共生共贏,互不相犯,協調共處的觀點是行不通的。 2005年初,受當時任WTO總幹事的素帕差之託,包括薩瑟蘭、巴格瓦蒂和約翰.傑克遜等全世界最有重量級的八位專家組成諮詢委員會,發布了《WTO的未來—應對新千年的體制性挑戰》的報告。該報告對日益蓬勃發展的RTA進行了嚴厲批評,認為作為WTO多邊貿易體制基石的最惠國待遇原則幾乎已經喪失殆盡,多邊貿易體制大廈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GATT第24條一直是學者們苦惱和迷惑之源。學者們認為,由於充滿“模糊”和“含糊其詞的用語”,該條的規定“極端寬鬆”(extremely elastic)、“異乎尋常地複雜”(unusually complex)、“充滿漏洞”(full of holes);有的學者甚至批評說該條是“荒謬的”(absurdity)和“自相矛盾的”(contradiction)。 本論文的主旨是:梳理現有規則,明晰規則邊界,探討從規則角度解決問題的出路。這是關乎世界貿易體制和區域貿易體制發展的重大而緊迫的問題。不解決RTA對WTO/GATT多邊貿易體制的體制性影響,不能真正地使RTA成為世界貿易體制的“墊腳石”(building block)而不會成為“絆腳石”(stumbling block),不僅多邊貿易體制將面臨困境,RTA本身也將面臨“自我侵蝕”的危險。 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如何正確地認識和評價區域貿易安排的蓬勃發展,如何認識區域貿易安排對多邊貿易體制的影響,以及如何制訂今後的區域貿易安排發展戰略,都是我國亟需解決的重大實踐問題。 本文的第一章旨在介紹與區域貿易安排有關的基本概念、歷史演變和區域貿易安排蓬勃發展的內在動因。首先,本文對區域貿易安排的5種典型形式——優惠貿易安排、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和經濟聯盟進行了概念上的界定和評述。隨後本文重點介紹了本文所研究的三種區域貿易安排,即貨物貿易領域之區域貿易安排、服務貿易領域之區域貿易安排和依授權條款締結之區域貿易安排。其次,本文還區域貿易安排的歷史發展過程進行了介紹和評論。再次,本部分還系統而深入地介紹了區域貿易安排蓬勃發展的背後的各種動機。這些動因之中,有完全為促動貿易自由化的經濟因素,也有赤裸裸的政治因素。由於締結區域貿易安排背後往往含有政治因素,或者更多地體現了政治因素的考量,使得區域貿易安排內生地更多地表現為多邊貿易體制的絆腳石,而不是在促進經濟福址和世界貿易體制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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