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世界末日論
- 出現:不少於80個版本
- 概述:預言的2012年12月21日世界末日
- 緣起:追溯到3000年前的諾亞方舟的故事
概述,來源,解析,影響,新聞事件,
概述
“世界末日論”並非瑪雅人的獨創,幾乎所有文明中都有關於世界末日的預言。在2012“世界末日”預言之前,有據可查的就有超過80個不同版本的末日預言在不同歷史時期流傳。其他來源不明的,更是不計其數。末日預言從人類幼年時期就誕生了,當然,人類成長的歷史,也是一個個末日預言破滅的歷史。
與此同時,近來瑪雅人關於世界末日的預言到2012年瘋傳達到了鼎沸的程度;因為預言中的世界末日2012年12月21日正步步逼近,讓相信甚至迷信瑪雅預言的人們惶恐不安,人人自危!甚至有人因此自殺!
來源
“末日論”的緣起要追溯到3000年前的諾亞方舟的故事,這個預言的準確性已經無從可考,但它卻成為了日後很多末日預言的奠基石。
大多數的末日預言家,都稱他們的末日預言經過了精密的“計算”。公元四五世紀,基督教派的多納圖派信徒確信,世界將在380年內終結,這一教派很快銷聲匿跡,但末日論“薪火相傳”,一名末日論者喀納斯預言用“科學”的推斷世界將在公元500年前消失,贏得了眾多信徒的支持,喀納斯在自己預言的“末日”之前就去世了,但是在臨終前,他重新推算了一次時間,稱末日真正來臨的日子是公元800年,300年過去後事實證明,他還是錯了。
11世紀的義大利人約阿基姆曾預言,世界末日將在1200年至1260年發生。當1260年風平浪靜地過去之後,他的信徒們仍沒有對他喪失信心,而是鍥而不捨地修訂了約阿基姆的末日時間,從1290年、1335年一直推延到1378年。
16世紀,末日預言達到一個頂峰。由於預言家眾多,給出的末日徵兆也越多,造成了幾乎每年都有一些日子被當做是世界末日的奇觀。1666年是其中影響較大的一次。在《聖經·啟示錄》中,666代表的是魔鬼數字,當它與1000(千年)結合時,就成了令很多人膽戰心驚的“末日”。那一年,倫敦暴發大瘟疫,還有一場奪走數百人性命的大火。但除此之外,世界上其他國度都平安度過了這個“末日”。
解析
現代科學家們從天文學、自然科學、地球物理學、生物學等各個角度紛紛研究並得出一致結論:我們面臨著各種威脅,世界末日一定會到來,但肯定不是2012。
那為什麼會出現“瑪雅預言”呢?
古瑪雅人的曆法精確到如此程度,確實證明其文明程度之高,這也就使所謂的“世界末日”之說在世界範圍內得到追捧,信之者謂之為神的諭旨,加上一些人的穿鑿附會,更使這個預言蒙上了神秘色彩。
如前所述,瑪雅太陽曆一年的誤差僅為0.0002天,換句話說就是5000年才有一天的誤差。而瑪雅太陽曆的時間跨度按現代曆法是從公元前3114年8月11日到公元2012年12月21日,其長為5126年4月零10天或表達為5126.365年,即從瑪雅曆法元年算起到5126.356年止,對應到公元2012年12月21日,此後的時間在瑪雅曆法中沒有表達,在現代人的解讀即為時間到此結束。那么為什麼到了瑪雅曆法的5126.356年後,瑪雅人不再繼續編寫時間呢?是否這一天就是世界的末日呢?
問題就出在曆法的誤差上!雖然這個誤差是那樣的微不足道,但是5126.356年的誤差堆積起來恰好是1天,也就是說公元2012年12月21日後的時間消失了一天!瑪雅人不知道這短短的一天到底去了哪裡,他們既不能認識到曆法中會有這小小的誤差,更不可能從這消失的一天來修正這個誤差,於是只能將這無法理解的矛盾擱下來。以至於曆法只能編到這一天止,這神秘的一天就誤傳為了世界的末日!
再來看一個算式:1/5126.356≈0.00019507033。這其實就是現代 曆法與瑪雅曆法一年的真正誤差!這個誤差恰恰體現出了古瑪雅人的智慧,也揭開了瑪雅人關於“世紀末日”預言的神秘面紗!看,真相往往就是這么簡單!
影響
位於墨西哥尤卡坦州的小鎮希爾,小鎮名稱在瑪雅語言中意為終結,因此吸引了不少遊客前來,準備在12月21日慶祝瑪雅曆法中舊曆法的結束,並迎接新曆法周期的到來。
在瓜地馬拉,大規模慶祝活動將也將在瑪雅考古遺址上舉行。當地瑪雅原住民領袖批評指政府的慶祝活動對傳統瑪雅文化毫無助益,瑪雅原住民及其後裔都被排除在外。
新聞事件
原標題:受“末日論”影響砍殺23名學生 男子二審被判死緩
中新社鄭州11月9日電 受“世界末日論”影響,在河南省光山縣一所國小內砍殺23名學生的男子,法院9日在二審宣判中以故意殺人罪改判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9日對抗訴人閔擁軍故意殺人一案二審作出上述宣判,同時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並限制減刑。
2012年12月14日,河南省光山縣文殊鄉陳棚村完全國小發生一宗慘案。受“世界末日論”影響,一天前離家遊走的36歲男子閔擁軍沖入這所鄉村國小,砍殺23名學生和一名村民。最終造成1名村民和7名學生重傷,另有11名學生輕傷。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閔擁軍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2013年12月13日,經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後,認定被告人閔擁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但一審宣判後,閔擁軍表示不服,提出抗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重新審理。
河南省高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審判程式合法。閔擁軍作案時受精神症狀影響,辨認能力和行為控制能力削弱,屬限定刑事責任能力,對其依法不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其持刀砍殺年逾八旬的老人,後又沖入國小校園對多名無辜的在校學生實施砍殺,造成8人重傷、11人輕傷的嚴重後果,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對其應限制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