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庫存指標
第四節 庫存與經濟行情
第五節 存銷比率
第十二章 綜合商品價格
第一節 綜合商品價格指標
第二節 批發物價指數
第三節 批發物價與經濟行情
第四節 零售物價指數
第五節 零售物價與經濟行情
第六節 世界商品價格指數
第十三章 證券價格
第一節 股票價格
第二節 綜合股票價格
第三節 股票價格與經濟行情
第四節 股票價格與利息率
第五節 影響股票價格的其它因素
第六節 債券價格
第十四章 國際商品市場行情研究概論
第一節 國際商品市場行情研究的任務和意義
第二節 國際商品市場分類
第三節 商品的屬性與商品的消費
第四節 商品的生產
第五節 國際商品市場概述
第十五章 國際商品市場供給與需求分析
第一節 國際商品市場供給分析
第二節國際商品市場需求分析
第三節 商品市場的供求關係
第十六章 國際商品市場價格研究
第一節 在競爭與壟斷條件下的國際市場價格
第二節 周期與價格
第三節 匯率與價格
第四節 通貨膨脹與價格
第五節 世界商品市場價格的主要種類
第十七章 簡單線性回歸模型
第一節 簡單線性回歸模型的基本形式
第二節 最小二乘法
第三節 參數的假設檢驗
第四節 測定指數、相關係數和預測置信區間
第五節 簡單線性回歸模型在預測中的套用
第十八章 多元回歸模型
第一節 多元回歸模型
第二節 參數的假設檢驗
第三節 多元回歸模型自變數之間的相關
第四節 異方差性和自相關
第十九章 時間系列預測
第一節 回歸趨勢模型
第二節 移動平均模型
第三節 指數平滑模型
第二十章 定性預測
第一節 指標預測法
(二)涉外經濟契約法與經濟契約法之間的關係
《涉外經濟契約法》與《經濟契約法》是分別調整涉外經濟關
系和國內經濟關係的兩項單行的法律,兩者各有不同的調整對象
和適用範圍。《涉外經濟契約法》適用於涉外經濟契約,《經濟合
同法》則適用於國內經濟契約。例如,當國內某外貿進出口公司
向內地某工廠收購其產品供出口之用時,該外貿進出口公司需簽
訂兩個契約:一個是同內地工廠簽訂購買契約,另一個是同外商
簽訂出口契約;前者屬於國內經濟契約,應適用《經濟契約法》;
後者屬於涉外經濟契約,應適用《涉外經濟契約法》
(三)涉外經濟契約法與技術契約法之間的關係
《技術契約法》適用於我國的法人之間、法人和公民之間以及
公民之間有關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所訂立
的契約。這些契約均屬於國內的技術交易契約,契約的各方當事
人均為我國法人或我國公民。至於當事中有一方是外國公司、企
業或個人所簽訂的具有涉外性質的技術的技術交易契約則不屬該
法的調整範圍,不適用該法。這種涉外的技術契約應當適用涉外
經濟契約法和1985年5月國務院發布的《技術引進契約管理條
例》以及1988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由原對外經濟貿易部發布的
《技術引進契約條例施行細則》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