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建築綜合症(不良建築綜合徵)

不良建築綜合症

不良建築綜合徵一般指本詞條

不良建築綜合症(sick building syndrome,SBS),亦稱為病態建築物綜合症,是近年來國外有關專家提出的某些建築物內由於空氣污染、空氣交換率很低,以致在該建築物內活動的人群產生了一系列自覺症狀,而離開了該建築物後,症狀即可消退。這種建築物被稱為“不良(或病態)建築物”,產生的系列症狀被稱為“不良建築綜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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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SBS是主要症狀表現為:眼、鼻、咽、喉部位有刺激感,頭疼,易疲勞,呼吸困難,皮膚刺激,嗜睡,哮喘等非特異症狀。目前認為,SBS是多因素綜合作用而成。除了污染和通風以為,還可能由於溫度、濕度、採光、聲響等舒適因素的失調,包括情緒等心理反應參與。
不良建築綜合徵不良建築綜合徵
在國際上,和不良建築綜合症類似的術語還有:建築物相關病(building-related illness,BRI)、密閉建築物綜合症(tight-related syndrome,TRS)、辦公室病(office illness)等等。他們常常在不同的文獻中表達同一概念。
WHO於1982年首次解釋:“SBS為在非工業區主訴具有急性非特異症候群(眼、鼻和咽刺激症、頭疼、疲勞、全身不適)的建築物室內活動者的頻數增加的情況。這些症狀在離開該建築物之後能得到改善”
1989年WHO又提出新的定義:“SBS為一種對室內環境的反應,大多數室內活動者的反應不能歸因於某一明確的因素,例如對已知污染物或不良通風系統的過渡暴露。這種症候群被假定為由若干暴露因素的多因素互相作用所引起,並涉及不同的反應機理”。
1991年歐洲室內空氣品質及其健康影響聯合行動組織又重新劃分了定義。
●SBS:專指由受到影響的工作人員所主訴報告的,在工作期間所發生的非特異症狀,包括黏膜和眼刺激症、咳嗽、胸悶、疲勞、頭痛和不適。
●BRI:專指特異性因素已經得到鑑定,具有一致的臨床表現。這些特異的因素包括過敏原、感染原、特異的空氣污染物和特定的環境條件(例如氣溫和相對濕度)
●TRI:專指在新的、密閉的辦公樓中發生的原因不明的症候群。
但上述歐洲室內空氣品質及其健康影響聯合行動組織的劃分並沒有被廣泛接受。一方面眾多的研究者仍然採用WHO1982年發表的定義,另一方面有關專家呼籲出台“更好的SBS的定義”。

危害因素

有關文獻將SBS的危險因素分為四大類,見表12-4
表12-4 不良建築綜合徵的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
氣溫、相對濕度、通風、人工光照、噪聲振動、離子、顆粒物、纖維
化學因素
環境吸菸、甲醛、VOC、生物殺蟲劑、嗅味物質、其他無機化學污染物、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
生物因素
黴菌、皮屑、細菌、蟎蟲
心理因素
精神緊張、憂鬱、壓抑、煩躁
近年來的研究超出了表12-4所述的範圍,並且主要集中在以下三方面的危害因素。
1.建築物相關因素
●建材相關因素:包括建築和室內裝飾材料、室內用品(如家具)等釋放的VOC、甲醛和嗅味物質。
●建築設計相關因素:包括通風量、空調系統(HVAC)、室內氣溫和相對濕度的調節設備和室內電磁強度等。
2.人體相關因素
●生理素質因素:包括過敏體質和過敏原(例如蟎和霉,廁所濕跡等)。
●心理素質因素:包括工作負荷和工作壓力。
3.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生活方式:例如吸菸和喝咖啡嗜好。
●工作方式:例如使用計算機和複印機。
燃料燃燒,對室外空氣污染一般不被考慮為SBS的危險因素。

發病機理

儘管SBS的發病涉及不同的反應機理,因而很複雜。然而有關SBS發病機理的研究仍然在不斷深入。SBS發病主要涉及到:刺激症狀、過敏症狀和全身症狀。
比較著名的有W.S.Cain學說和G.D.Nielsen學說。這裡僅對G.D.Nielsen等的學說簡介如下:在眼、鼻、咽部和上呼吸道黏膜中分布有大量的三叉神經的無髓鞘Aδ纖維。在無髓鞘C纖維和薄髓鞘Aδ纖維膜中鑲嵌有感覺性刺激受體(Sensory Irritant Receptors,SIR)和陽離子/鈣通道(Cation/Ca2+ Channel)的蛋白複合體。VOC和甲醛等能夠通過物理性吸附和/或化學反應的方式激活SIR,從而打開陽離子/鈣通道,然後引起鈣內流。細胞內鈣的積累又可以導致神經細胞在局部和中樞的纖維末梢內P物質(Substance P,SP)和降鈣素基因相關(Calcitonin Gene-related Peptide,CGRP)顆粒的脫顆粒。當SP和CGRP脫顆粒發生在中樞神經系統時,即可產生刺激感覺和全身症狀,當發生在眼、鼻、咽部和上呼吸道黏膜,則會發生局部炎症等反應。
參與這個過程的因素還有:VOC和甲醛等在上呼吸道的代謝(—);質子供體的調製作用(+);SP和CGRP在上呼吸道的代謝(—);SP和CGRP代謝的抑制(+);SP受體的拮抗劑(—)和激活劑(+)等等。

症狀

1、眼睛、尤其是角膜、鼻黏膜及喉黏膜有刺激症狀;
2、嘴唇等黏膜乾燥;
3、皮膚經常生紅斑、蕁麻疹、濕疹等;
4、容易疲勞;
5、容易引起頭疼和呼吸道感染症狀;
6、經常有胸悶、窒息樣的感覺;
7、經常產生原因不明的過敏症;
8、經常有眩暈、噁心、嘔吐等感覺。
為了增強消費者的室內環境意識,降低室內環境污染對人們健康的危害,中國室內裝飾協會室內環境監測中心近日整理髮布了世界衛生組織確定的建築物綜合徵的八種主要表現。建築物綜合徵源自70年代,在一些已開發國家的某些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中,出現了一些非特異症狀,這些症狀在離開該建築物之後能得到改善,由於這些症狀大都與建築物或寫字樓的室內環境污染有關,世界衛生組織將此種現象稱為不良建築物綜合症或“建築物綜合症”。
由於建築、裝飾、家具以及通風造成的室內環境污染從而引發的“建築物綜合症”是目前國內比較關心的話題,在世界衛生組織近日公布《2002年世界衛生報告》中將室內環境污染與高血壓、膽固醇過高症及肥胖症等共同為人類健康的10大威脅,列入人類健康的10大殺手黑名單。

診斷

必須注意病人的症狀、職業史和所處環境情況包括工作時間和家庭環境。主要有:個人的基本情況;症狀表現;工作過程的描述和室內環境、通風、暴露源、粉塵、濕度、溫度和光照等;是否有任何環境的變化如新裝修、新設備、或者其他有關的變化;同事中具有同樣的症狀和在離開建築物後症狀可以獲得改善等對SBS的診斷相當重要;還應包括一些其他因素如工作滿意度、工作壓力等。
SBS的診斷是基於病人臨床表現、同事中群體發病、離開建築物後症狀可以獲得改善、沒有病理生理學上的異常和沒有任何病因明確的相似診斷。SBS不是特異診斷,其不必在採取解決措施之前排除其他所有的可能性。

處理

大部分病人在離開相應的室內環境後其症狀常會迅速得到改善,只有少數病人在相應環境質量獲得改善或到別的環境後症狀仍然存在,一般無需治療,也沒有已知的後遺症,因此應儘量減輕病人的心理負擔。
對建築物的治理以室內質量評價情況為依據。主要有污染源的控制和提高通風系統的功能,尤應儘量使用低毒、低揮發性的建築材料為主。通風系統的功能幾乎總是影響因素,因此對其隨需要而有所改進的效果顯著而持久。其他因素如工作滿意度或工作壓力也不容忽視、否則不利於SBS的解決。

預防

通風系統的改進或其他干預措施,不僅對病人及其同事有利,而且不會損失工作時間或造成其他損失。最常見的錯誤是採取提高空氣品質的措施前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去尋找病因。因為大部分情況下,環境測定通常顯示污染物濃度處於可接受水平,所以儘管有明顯的症狀,卻很難明確指出致病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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