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隨風而逝》是池荷衣創作的網路小說,發表於晉江文學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能隨風而逝
- 作者:池荷衣
- 作品類型:言情
- 連載平台:晉江文學網
作品簡介
不能隨風而逝 (一) 點起最後一支MILD。SEVEN,我透過若有若無的煙霧看到如是的臉被淚浸得有點腫,無端有些心疼。 “放棄吧,你早該知道老暫是什麼樣的人。”這是今天下午我用來應付如是的第四句話,也是這句話的第四遍。我有點辭窮。 “老暫要的不是一個妻子,而是一個情人,像笑笑。”麥子用眼鏡腿嗑著牙齒,盯著眼前的BLOOD MERY,像是要從血紅的液體中看清酒精分子。 我看出如是身子一顫,在心裡嘆了口氣,森林真的是完了。 (二) 99年的夏天,我終於如願以償的從折磨我長達兩年之久的大學裡退學出來,並留在了這個遠離家鄉的城市。我猜,在我自做主張退學,然後才禮節性的寫了一封信告訴父母這個訊息的時候,他們就對我不再抱什麼希望了。母親為此還急出一場病來,不明白一向優秀出色的女兒是怎么了。天知道我只是不想讓那幫誇誇其談的混蛋浪費我的寶貴時間,居然還要收我的錢,真是莫名其妙。 退學之後我發現我掉到了一個更糟的情況里。從前那種徒具形式的生活令我無比厭惡,這時我卻連形式都沒有了。當然我並不後悔,告別大學裡那批終日蠅蠅苟苟的小人讓我有種重見天日的感覺。麻煩的是,我不知道我每天該做點什麼。 我開始寫稿子,偶爾去那種電話談心的機構做鐘點主持,僥天之幸,我還有一副好聲音和一張好面孔,不至於餓死。有時聽聽別人的故事,可以讓我知道,至少目前我的生活還不是最糟的。 那時我常去一家叫做”老橡樹”的酒吧,只為了那裡瘋狂得可以讓我忘掉現實的氣氛。我是個很容易被感染的人。去得久了,也就陸續認識了許多跟我一樣寂寞的人。還有調酒師阿邊。在這裡我不願意提起”文學”這兩個字。它們讓我噁心。但是曾有一度我執著於這種庸俗的東西。只要看看現在滿天飛的所謂作家和他們口袋裡多得溢出來的大把大把的票子,你也許能體會到,在現實的社會裡,你盡可以很庸俗,並且在某種程度上庸俗得很有層次。 扯遠了,還說那時候我們幾個人十三點兮兮的組了一個文學沙龍,就在老橡樹,起名叫做森林。其實在老橡樹,我們不可能大談卡夫卡或者叔本華。大家都是------寂寞而已。 只是,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我們的寂寞只能相加甚至相乘,卻一直不能相減呢?(三) 按理,像如是這么嫻靜的女孩是不可能跟我們這群瘋子混在一起的。但那時,她是老暫的女朋友。第一次見她的時候,她依偎在老暫的懷裡。小鳥一樣歪著頭,靜靜的笑著。我,麥子還有笑笑在第一時間就決定喜歡她。(四) 醒過來的時候是十一點,太陽已經相當耀眼了。讓人不相信昨晚還曾大雨傾盆。雪白的床單上那片血跡紅得有點觸目驚心,就像有人打翻了一杯麥子的BIOOD MERY在上面。我甚至聞到了酒的味道,是從阿邊身上發出來的嗎? 昨晚幾個人中只有我去了老橡樹。朋友,在你需要他們的時候,永遠不在你身邊。我一個人喝了四瓶啤酒,感覺還是清醒得足以觸摸到寂寞鋒利的邊緣。於是又叫了一杯BLOOD MERY,想知道它讓麥子如此沉迷的原因。 體內的酒精無孔不入,我看著眼前閃爍的燈光和瘋狂扭動著身體的男女,有些陌生,耳邊嘈雜的音樂顯得分外遙遠。天花板搖搖晃晃向我壓過來,我沖它吐出一口煙,算是友好的表示吧!如果能壓死我,感激不盡。 凌晨的時候,酒吧里的人少了很多。阿邊過來告訴我外面下雨了,要送我回家。男人。在你沒人可找的時候,也挺麻煩的。我沒有回到那間屬於我的小屋,而是去了他家,以後發生的事似乎順理成章,就像這世上任何一部電影的情節。後來阿邊說那夜我像一隻水妖一樣媚惑著他。阿邊帶著的淡淡酒香一直是我喜歡的。可惜那夜沒聞到。是因為我自己的酒味太濃了嗎?我還在衝著那片殷紅髮呆的時候,阿邊醒了。他從後面撫著的我長發,我回過頭時發現,原來他有一雙如此清澈的眼睛。 吃過飯後我把床單洗了。我,不想在任何人身邊留下任何印跡。一點也不。(五) 我已經一個星期沒出過家門了。柜子里儲存的泡麵足夠維持一個月而餓不死我。可是果汁快要告罄了。在我的生活里也許只有果汁是唯一健康的習慣。但我的果汁不是用來喝的,而是用來泡麵的。我是個很懶的人,這樣,我可以吃飯的同時吃下足夠的維生素。它們幫我儘量少生病。 我的生活與任何東西無關,甚至生活本身。麥子也許是對的。這裡的一切都不可信任,在這所有不可信任之中,所謂愛情是最不可信任的。永遠是只會出現在童話里的騸局,或者出現在否定句里。 例如,他不會永遠愛我。 跟克走了兩年多,直覺他是個專心的人。他總是說會好好愛我。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欺騙。其實他是個很善良的人,即使愛上了別人,也不肯我傷心。我卻是最不願被憐憫的人。可是真的分手了,才知道他對我多重。 然後我去了老橡樹。我不認為那有什麼不對。既然克都不在乎。(六) 對於我跟克的事,阿邊是從頭到尾都知道的。但他從不問我什麼。這就是阿邊,他接受每一個人的處世方法,游離於現實之外。 他知道我不愛他,而對一個像他這么隨意的人來說,愛,也確是一個太逼仄的字,他不自私,至少不是很自私。我知道我對他是重要的,也許只是因為我的鋒利吧,有時我的咄咄逼人幾乎可以嚇退所有男人。我得承認我有點小人,總是利用他的隨意肆意渲泄我的任性。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會有心痛。那跟我,也沒什麼關係。 天Sir曾說過我是個外面很硬,裡面很軟,再裡面又很硬的人。當時我笑得很大聲,說這聽起來像是康師傅蘇打夾心3+2.,我比較喜歡藍莓口味。 天Sir於是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然後告訴我,別玩得太過。 我點點頭,一副很乖的樣子。這次換天Sir笑得很大聲,他說從沒有看到過我這么聽話。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總認為我是故意要跟所有人對著幹。我真的不是。我只是要做我應該做的事,以及我想做的事。我知道天Sir是真的關心我,也真的關心阿邊。天Sir的哲學從來保持在不傷任何人的限度內,也希望身邊的人不會受傷。這個自稱雅痞的人一身金利來也確實讓人很有安全感。 可是,遊戲中總會有人受傷,愛是一根繃得緊緊的皮筋,由兩人各執一端,受傷的,總是堅持的那一個。奇怪的是,為什麼堅持的總是女人呢。(七)日子列車一樣飛馳向未知的明天,我的列車則總是在穿山隧道的黑暗中潛行。山的沉重架在頭頂,雖沒有壓下來,空氣已是令人窒息。 而,前面的光明似乎永遠也不會到達。 我開始盤算著怎么自殺。(八) 麥子早就看出老暫對笑笑的不同尋常。其實他們才是最合適的。一個作家說過:”只有不需要男人愛一輩子的女人才值得男人愛一輩子。”Shit! 男人TMD就是這么賤。麥子這么對我說。我只是擔心著如是的反應,她對感情的依賴更甚於我。何況,她連硬的外殼都沒有。像我這樣一個糜爛的行屍走肉,死了就死了,如是可是個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