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無弔詭

不無弔詭

“弔詭”一詞的使用興於台灣文學理論和批評界,被借用於翻譯“Paradox”這個詞,Paradox在大陸通常被譯為“悖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弔詭
  • 外文名:Paradox
  • 通常被譯:悖論
  • 拼音:diào guǐ 
diào guǐ [paradoxical]:弔詭意思是奇異,怪異,趨異。 近些年“弔詭”也頻頻出現在大陸的一些文章和報導中,“弔詭的是”這樣的說法非常常見。但其含義,則多為“奇怪、詭異、不可思議”的意思。如:十分弔詭的是,面對死亡的勇氣會釋放出生存的能量。
語出《莊子·齊物論》:“ 丘也與女,皆夢也;予謂女夢,亦夢也。是其言也,其名為弔詭。”
唐朝陸德明《經典釋文》:“吊,如字;又音的,至也;詭,異也。”
明胡應麟《詩藪·國朝上》:“上下千餘年間,豈乏索隱弔詭之徒,趨異厭常之輩。”
清沈德潛《說詩晬語》卷下:“ 王李既興,輔翼之者,病在沿襲雷同;攻擊之者,又病在飜新弔詭。”
魯迅《墳·文化偏至論》:“而十九世紀末之重個人,則弔詭殊恆,尤不能與往者比論。”bù wú 不無:不是沒有;多少有些。雙重否定等於肯定。
《半月談》2011年第4期【半月評論】《改革,當奮然前行》有一句:但不無弔詭的是,危機從來就是改革的催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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