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比例投票

不按比例投票(Disproportionate Voting) 是指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在分成兩個以上類別股的條件下,某一類別股票有比其他類別的股票更多或更少的表決權。有些股東由於條件限制不能親自參加投票表決,為了充分行使其表決權,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委託給表決信託人進行投票。所謂表決信託人,就是為股東實現表決權的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任命一人以上的表決信託人,有限責任公司只能任命一個表決信託人,表決信託人在股東(大)會上只有表決權而無發言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按比例投票
  • 外文名:Disproportionate Voting
  • 類型:專有名詞
  • 套用領域:大型跨國公司內
  • 類型:投票
概述
套用
這種投票制度一般發生在大型跨國公司內。為鼓勵外來投資,給外來投資者以更大的投票權。例如外來投資者擁有三分之一的股票,即可擁有509《的總表決權。一般在遇有特別事項時,才採用不按比例投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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