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博弈是指利益存在衝突的決策主體(個人,企業,集團,政黨,國家等等)在相互對抗(或合作)中,對抗雙方(或多方)相互依存的一系列策略和行動的過程集合。
威脅是指一個參與人承諾一旦其他參與人偏離均衡,他將採取的某種行動,威脅是有 一定影響力的,儘管可能它從未被實施過。不可置信威脅和可置信威脅,都是來自
博弈論的概念。例如,父親堅決不同意女兒的婚事,威脅說,如果女兒不與相愛的人斷絕關係,他就與女兒斷絕父女關係。這就屬於不可置信威脅。
排除方法
逆向歸納法可以排除不可置信威脅。之所以可以如此,根本原因在於採用了一種分析動態博弈的有效方法,即逆向歸納法,即從
動態博弈的最後一個階段博弈方的行為開始分析,逐步倒推回前一個階段相應博弈方的行為選擇,一直到第一個階段的分析方法。一般方法是:從最後一階段開始分析,每一次確定出所分析階段博弈方的選擇和路徑,然後再確定前一階段的博弈方選擇和路徑。
案例分析
例.某進入者和在位者的博弈模型如下表,分析其納什均衡。
分析:市場進入博弈中,如若進入者真的進入,在位者的最優行動顯然是默許而不是鬥爭,因為默許帶來50的利潤,所以鬥爭就是一種不可置信威脅。但納什均衡概念承認了這種不可置信威脅,所以(不進入,鬥爭)就成為一個納什均衡。
套用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政府部門需要對多種市場行為實施必要的監督,以維護經濟秩序的良好運行。但是,在監督與逃避監督的博弈過程中,監督部門面臨著越來越繁重的任務。如果僅僅滿足於計畫經濟條件下的監督手段,停留在過去的那種比較單一的監督思路上,監督工作必然會陷于越來越大的被動。為此,必須藉助於現代經濟理論,改進監督思路,力求以較小的監督成本,取得最大的監督效益。可以立足於博弈理論和
信息經濟學的有關知識,提出一些改進監督策略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