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列顛北美法令

不列顛北美法令(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是指英國關於建立加拿大自治領的法令。1867 年 7 月頒布。規定加拿大作為英國的自治領的聯邦政府與省政府的權力。其中第 93 條直接涉及教育,規定除育空地區和西北地區的學校由聯邦政府管理外,其他各省學校由省政府管理,各省立法機構可根據有關條款為本省制定教育法規。

聯邦政府可為高等教育和科學研究提供一定的經濟援助,但不能幹涉學校和大學的實際行政事務;所有學校和大學須經省政府批准並遵守省的法規,中等學校以下的公共教育由省、市聯合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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