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任案又稱“不信任決議案”。議會制國家的議會對政府(內閣)表示不信任的議案。議會監督政府的手段之一。通常在議會不同意政府的政策和施政方針時提出。如果政府提出的法案、信任案等被議會否決或不被議會信任,政府必須總辭職,或者依法提請國家元首下令解散議會,重新改選,由新的議會決定政府的去留。在實行責任內閣制的國家中,內閣通常由議會中占多數席位的政黨組成,該黨領袖就是內閣首相,在議會下院還設有監督本黨所屬議員的督導員制度,並對提出和通過不信任案作了許多限制,故不信任案一般不易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不信任案
- 類型:議案
- 定義:議會制國家的議會對政府不信任
- 地位:議會監督政府的一種具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