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伐不爭

語出劉肋《人物誌·釋爭》:“不伐者伐之也,不爭者爭之也。”指在人際交往中應做到謙讓,既不誇耀自己,也不爭強好勝。劉肋以舜、湯、鄭至、王叔等人為事例,說明謙讓與好爭的不同結局。即謙虛恭讓的人,在榮升的道路上一帆風順;而驕傲好爭、咄咄逼人的人,常常把自己置於危險之境而自毀榮升之途。爭強好勝的人:自高自大,處處要勝人一籌,居眾人之下則感到委屈。這種心理會導致個人私慾與野心的膨脹,直至自我毀滅。因此,謙讓之道是泯怨仇為友誼、化干戈為玉帛的途徑,也是以屈求伸、以退為進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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