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莫村

下莫村位於新河鎮東南部,地處木城河下(東)岸,又多莫姓,故名。東接濱海鎮,南交團塘村,西連上莫村、下張村,北鄰上方村、向西莫村。全村總面積為1.053平方千米,耕地面積為1023畝,盛產稻穀。轄全園裡、東周、後房、朝西樓、橫塘5個自然村。村委會駐地東周。本村共有黨員44人,村民代表46人,轄17個村民小組,戶籍人口518戶、1725人,村內共有企業15家,2019年農民人均收入達20591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下莫村
  • 行政區類別:村
  • 所屬地區:浙江省溫嶺市
歷史沿革,大事記,

歷史沿革

明代成化五年(1469)以前,隸屬黃巖縣。
明代成化五年(1469),台州知府阮勤,以地遠難治,奏析黃巖縣境之太平、方岩、繁昌3鄉及靈山鄉之一部分共21都之地,置太平縣,屬台州府。
明成化十二年(1476)屬太平鄉第七都。
清康熙十二年(1673)屬塘下村。
清乾隆六十年(1795) 屬莫家莊。
民國2年(1913)屬新河鄉莫家莊。
民國3年(1914),太平縣因與山西、四川、安徽等省之太平縣同名,改稱為溫嶺縣,本村境屬之。
民國16年北伐勝利後,改制廢道,縣直隸於浙江省。
民國18年(1929)屬鎮海鄉。
民國20年(1931)屬鎮海鄉。
民國24年(1935)屬塘下鄉。
1949年5月,縣城解放,6月沿用民國時期政區區域。年底廢除城鄉保甲制度,建立新河區。
1949年6月29日,溫嶺縣成立縣人民政府,隸屬於浙江省第六專員公署(即今台州行政公署)。
1951年(土改時期)屬腰塘鄉稱第9村。
1954年5月—1957年7月和1958年12月—1962年5月,因台州專員公署撤銷,縣隸屬於溫州專員公署外,至今一直屬於台州地區行政公署及後改稱的台州市。
1956年(合作化時期)聯合社。
1958年(公社化期間)屬新河公社塘下營。
1959年屬新河公社塘下管理區。
1961年(體制下放後)屬新河區塘下人民公社,稱下莫大隊。
1966—1976年文革期間,屬新河區塘下人民公社,稱東方大隊。
1980年,恢復下莫大隊原名。
1983年(改制後)屬塘下鄉,稱下莫村。
1992年屬塘下鎮,稱下莫村。
2001年,塘下鎮併入新河鎮,下莫村屬之至今。

大事記

1949年,上半年下莫解放,組建農會。
1951年,土地改革,下莫的貧僱農終於分到田地,家家戶戶都有田可耕。
1955年,組建下莫聯合社。
1957年,下莫組建高級社。
1958年,辦大食堂,實行按人頭分飯制。
1962年,建立黨支部,生產大隊。
1978年,開始拆舊屋,建造排排直大寨屋,材料採用長嶼石板,農村建房成熱潮。
1992年,撤生產大隊,設村委會。
1981年,實行生產責任制,包產到戶。
1985年,開始搞土地轉讓。
1986年,重新編制村莊規劃,又一輪拆老屋建多屋及小康型居民樓。
1987年,全村安裝閉路電視。
2009年,全村接通長潭自來水管網,結束了拎桶買水歷史,並實行市級環境整治村。
2011年,溫嶺市級示範村。
2014年,全村生活污水納管統一處理。
2017年,五水共治,河道池塘全面清淤。
2018年,一事一議,機耕路路面硬化;完成村莊環境大整治。
2019年,實行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2020年,新建村部綜合大樓,村級文化禮堂通過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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