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是杭州市下城區政府職能機構之一,辦公地址位於杭州市下城區潮鳴寺巷16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房產管理、城市建設、文物保護、綠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民防空(民防)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
(三)負責全區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和房產管理工作。承擔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的申請受理與審核工作;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貨幣補貼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直管公房房改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區直管公房管理;負責全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國有土地上各類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負責文物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區房屋維修管理工作,參與防汛、防台、抗台(雪)工作;負責全區私房落實政策的審核及上報工作;負責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房屋拆遷糾紛的行政裁決和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物業管理改善工程,負責全區物業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區建設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園林綠化企業、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受理與審核上報;負責建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受理與審核上報;負責全區建築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本轄區內除重大建設工程以外的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本轄區的綠化管理工作,承擔下城區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職責,對所屬街道及轄區內的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的綠化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五)牽頭全區城市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負責市級城市建設項目對接協調工作;牽頭公共停車場(庫)建設工作;負責轄區範圍內支小路及其它配套基礎設施工程和區級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建設;負責本區綠化項目建設審批和管理監督工作;承擔房屋功能擴建和整治工作。
(六)負責全區人民防空管理工作。擬定本區人防建設規劃;提出本區範圍內城市建設中貫徹執行《人防法》的建議;監督管理本區人防地下工程;負責人防工程拆除和報廢工作;組織擬定本區人民防空行動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指導本區進行防空演練;監督管理人防通訊、警報建設;牽頭本區人民防空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初級中學實施人防知識和技能教育;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民防工作;根據區政府和軍事指揮機關決定,發布人防有關命令、通告,組織指揮民眾進行人員疏散、隱蔽和防空襲鬥爭;根據命令發放空襲警報;參與實施燈火管制和交通管制;指揮人防專業隊伍和民眾消除空襲後果;會同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七)完成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