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下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政府部門。

下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負責再生育審批和特批的審校工作。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措施。
(四)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和加強服務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規範工作制度,督察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情況,推進流動人口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供信息、提出建議。負責全區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六)綜合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協同衛生部門,共同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指導站、街道計畫生育服務室和社區計畫生育服務室,負責制訂開展優質服務的規劃和規範。
(七)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制定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開展工作;負責開展區人口和計生工作的對外交流和合作
(十)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經費、社會撫養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局下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
(十一)承辦區政府及上級人口計生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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