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高縣漁業合作社
- 性質:合作社
- 地區:上高
- 時間:2007年
基本信息,發展概況,規範運作,內部管理,社會影響,主要榮譽,對外交流合作,
基本信息
2007年8月26日註冊資本變更為318萬元,比成立時20萬元增加298萬元。上高縣隆信漁業專業合作社在上高縣水產流通協會和上高縣水產行業商會基礎上組建,前期為上高縣漁業合作社,2007年9月經工商登記正式更名為上高縣隆信漁業專業合作社。目前,該社已發展正式社員132戶,註冊資本318萬元;社員經營水面25.6萬畝,約占宜春市養殖總水面42.6%。2007年生產鮮魚8727噸,產值7142萬元,社員戶平收入比建社前增加10萬元。2008年生產鮮魚1.3萬噸,實現產值1.5億元。
合作社成立時社員認購原始股20萬元、一般股2.2萬元;實行二次分配製度,第一次按社員當日發生的交易額結算出盈利並當即返還60%,第二次在年終將結餘盈利按股金分配給社員。
合作社地址:江西省上高縣錦江鎮團結路32號
上高縣城辦公地址:中國江西 上高縣沿江路17號。
理事長:聞德輝
發展概況
現有社員187人,其中:農民社員168人,農技人員等19人,比成立時63人增加124人。2009年社員經營水面32.1萬畝(占宜春市養殖總水面51.6%),比成立時8.9萬畝增加23.2萬畝。目前,社員經營水面分布情況:省外9.8萬畝(湖北陽新7.3萬畝、湖南益陽2萬畝、湘潭0.5萬畝),縣外17.7萬畝(九江5.4萬畝、上饒2.6萬畝、撫州2萬畝、贛州1萬畝、吉安0.6萬畝、南昌0.3萬畝、萍鄉0.2萬畝、新余0.2萬畝、高安2.6萬畝、袁州區1萬畝、銅鼓0.8萬畝、豐城0.3萬畝、萬載0.4萬畝、奉新0.3萬畝),縣內4.6萬畝(占全縣養殖水域的72%)。
2007年社員經營水面15.3萬畝,生產鮮魚8727噸,產值7142萬元,社員戶平收入比建社前增加5萬元。
2008年,社員經營水面25.6萬畝,繁育苗種3億尾,生產鮮魚13020噸,年總收入11030萬元;合作社實現可分配盈餘223.6萬元,二次返利社員176.5萬元,占可分配盈餘比重的78.9%,年淨利潤47.1萬元。社員戶平收入比2007年又可增加5萬元,達12萬元,純收達3.8萬元。
兩年來,建立無公害水產品養殖基地16萬畝,苗種繁育基地300畝;直接帶動基地周邊地區農民1620戶,間接帶動6680戶農民從事漁業生產及相關服務產業致富。
規範運作
一是以制度先行規範合作社。合作社成立前,社員大會通過了規範的《上高縣漁業合作社章程》。理事會根據《章程》制定了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經營管理辦法和工作人員職責等系列規章制度,完善了財務管理、市場管理、利益分配、風險承擔等各項實施細則,並經社員大會民主決策通過施行,實現了合作社的“五化”,即產權明晰化、管理民主化、財務規範化、服務優質化、經營效益化。
二是以誠信經營打造合作社。堅持互信互利,以聯保的辦法降低風險、提高效益。一方面,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根據水產養殖普遍存在的資金用量大、使用周期短、運行風險小、合作社社員抵押資產較多的實際情況,將貸款初期審批權下放到漁業合作社,並一次性給予1500萬元的授信貸款額度和15%的利率優惠。另一方面,合作社也根據社員資本實際情況,將社員分成7個區域貸款聯保組,聯保組下面又按規模分成13個聯保小組,社員必須誠實守信,才能通過聯保小組的貸款初審。2007年,合作社社員貸款額度達1028萬元,並且年底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由於信譽度好,目前合作社社員貸款額度已突破2600萬元,大大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以品牌戰略發展合作社。重視品牌創建和產品認證工作。合作社向國家農業部申報綠色水產品“上高鱅”認證,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已受理“上高鱅”地名商標註冊申請。積極加大對“上高鱅”品牌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範的制定、宣傳、推廣工作,建設無公害綠色水產品養殖基地6萬畝,並以“上高鱅”品牌開拓市場。
內部管理
上高縣漁業合作社按照民主集中制進行管理運作,實行理事會和社員大會兩種形式管理合作社的事務。其中理事會負責日常事務的討論和決策,社員代表大會負責合作社重大事務的討論和決策。
2008年1月20日,上高縣隆信漁業專業合作社在上高縣郵政大樓二樓會議室召開大會,進行年終分紅,社員最少的分到50元,最多的分到5000元。社員付東保當初認股1萬元,這次分紅他拿到了5000元,屬分紅最多的社員之一。他高興地說:“最近我又聯合其他社員在湖北省陽新縣承包了7.3萬畝的網湖發展鱅魚產業,如果不是合作社,我們就借不到幾百萬元的貸款去投資,想都不敢想去承包。希望合作社越辦越好,帶領我們跨出省門去發展。”
2010 年 2 月 24 日,上高縣漁業合作社 2010 年春節後第一次理事會會議在上高縣漁業合作社辦公室召開,理事長聞德輝主持會議。參加會議的理事有:任芳牯、黃小清、黃龍清、漆昌全,監事長付東保、財務監事張驚文列席會議。現將會議通過的決議紀要如下:
一、胡海輝因利用假契約詐欺貸款 30 萬元,上高縣公安局立案偵查, 2010 年 2 月 11 日已刑事拘留,觸犯刑律。會議決定將胡海輝開除出合作社。
二、為了進一步增強合作社活力,從 2010 年度開始,社員內部增資擴股。現有社員原始股金改為社員基礎股金,社員股金是發展基金,不退還現金,只允許自願轉讓;社員一般股金二年轉一次,成為社員基礎股金。
三、為了公正體現社員原始股金的價值,除社員三年來按原始股金分配的信用社股金保持不變記帳在冊外,按 2008 年度會計審計報告未分配利潤數額為基數,執行財政部頒布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試行)”規定,以現金形式分配到持原始股金的社員。
四、 2010 年度增資擴股方案: 1 、所有社員按 2008 年繳股金額為準,以 1 萬元基礎股金為最高限額; 2 、理事會成員以 1 萬元基礎股金為最高限額,不足的用現金補足; 3 、監事會成員、社員代表(含辦公室人員、聯保組長)以 5000 元基礎股金為最高限額,不足用現金補足; 4 、一般社員以實際入股金額為準。
五、對社員費繳交情況進行核實。對 2009 年未交社員費又冒領了年終福利的社員,每人必須按 300 元繳交社員費; 2010 年沒有繳交社員費的人,在 3 月底前必須交清。否則,不享受社員待遇。
2010年5月,上高縣漁業合作社召開2010年度社員大會,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李永祥、縣政府辦副主任黃雷、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副主任吳振華、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察大隊副大隊長董勁松、縣人民法院錦江庭庭長晏志強以及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敖陽信用社、錦江信用社、野市信用社、鏡山分社負責人和230名社員參加了會議。
大會公示了2010年上高縣漁業合作社財務收支公示表、2010年度社員股金分紅表。會上李永祥副縣長發表了講話:首先對大會成功召開表示祝賀,對合作社幾年來得到穩步發展表示讚賞;幾年來,合作社為社員解決問題、理順問題、規避金融風險、規範運作取得了好效果;實現了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財務公開透明,社會基礎在做實,影響力在增強,社會貢獻在顯示;得到了省、市、縣各級領導好評。他希望合作社在新的一年裡運行效果好上加好。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董勁松、縣法院錦江庭庭長晏志強也分別就如何為合作社保駕護航、社員提高法制觀念等發表了講話。
會上,以舉手表決的方式分別對“2011年社員貸款資金管理辦法、2011年社員繳費辦法、社員股金擴股辦法以及會議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進行表決,並全部獲得通過。合作社聘用律師宣布了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分別達到98%以上滿意率的民議測驗結果;會議還對評選出的2010年度12名先進工作者進行了表彰。最後由合作社理事長作總結髮言,並進行了2010年度社員股金分紅。
2010年11月4日上午,上高縣漁業合作社社員代表會議在漁業合作社辦公室召開,大會應到人數39人,實到人數32人,請假7人。會議首先由理事長通報三季度三名社員未按時向信用社支付貸款利息,特別是付火根聯保組社員黎小志人找不到、利息不付,導致合作社墊付利息4000元的惡劣行為;黎小志的行為已向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會議就如何加強產銷一體化、參加省培訓班、加強財務民主管理、社員貸款授信等事宜進行了討論,並形成如下意見:
一、責成付火根及時掌握黎小志去向並向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和合作社報告;儘快繳交合作社幫黎小志墊付的貸款利息4000元。
二、對三季度未按時到信用社支付貸款利息的三名社員所在聯保組組長和二名分管理事,每人罰款100元;
三、已填表參加省培訓班社員待接通知後統一按時到合作社集中乘車前往南昌培訓學院。
四、財務上“交易費返還”科目結算再增加透明度,除了分管財務理事、監事簽字外,另再增加二名社員代表簽字。
五、2010年12月上旬前,各聯保組發展的新社員需要授信貸款的,組長要統一上報分管理事審查同意後,才能調查授信;另外,第一輪貸款授信2年的社員快到期的,也要開展第二輪調查授信工作。
2011年5月22日上午,上高縣漁業合作社2011年第五次社員代表會在合作社辦公室召開。合作社社員代表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及聯保組長等共42人參加了會議。會議總結了社員代表赴外學習考察情況,通報了《農民日報》、《金融時報》記者採訪和農業綜合開發部門支持事宜,核實了聯保組長績效津貼,未點名批評了少數社員貸款不執行制度繳費現象;會議討論通過了接待央視7套到該社採訪計畫和年底慶祝建社5周年活動社員及家屬安排(貸款非使用社員及家屬除外)及到上海華東水產大市場考察事宜。會議結束時理事長強調:社員代表要關注國家政策,選好水面、訂好契約,發展健康養殖;要繃緊“講信用”這根弦,為合作社健康發展而努力工作。
社會影響
合作社的發展引起了中央謀體的關注。2008年7月5日至7日,中央電視台7套派出兩名記者來社攝製專題片《這裡養魚不缺錢》,該專題片於2008年7月23日在《致富經》欄目首播;2008年12月5日至7日,合作社理事長(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唯一代表)應邀做客中央電視台,參與攝製紀念農村改革三十周年大型節目《熱土》,該節目於2008年12月18日至19日在央視7套播出。
2009年11月20日,江西省農業廳項目管理辦公室副主任黃圖強率領調研組一行3人,在市農業局局長鄒獻民、副局長晏順根、助理調研員劉秋英,及上高縣農業局局長羅二林、副局長黃曉峰、副書記羅友容陪同下,到上高縣漁業合作社調研。調研期間,省、市、縣領導聽取了合作社理事長聞德輝就合作社創立三年來如何打造“信用共同體、利益共同體、風險共同體、和諧共同體、現代漁業共同體”的情況匯報。聽取匯報後,黃圖強副主任對上高縣漁業合作社打造“五個共同體”的做法表示肯定和讚賞。
2010年5月,陝西省商洛市副市長李雲飛率領的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學習考察團一行15人到上高縣漁業合作社考察。考察期間李雲飛副市長一行認真察看了《合作社章程》、生產基地分布圖、產品銷售網路圖等資料,觀看了央視7套攝製的合作社專題片“這裡養魚不缺錢”;理事長聞德輝、理事任芳牯、黃龍清分別向客人們介紹了合作社發展情況和聯保貸款具體做法等,並回答了客人們提出的相關問題。
2011年5月,江西省為制定合作社方面的法律法規,特地到上高縣隆信漁業合作社合作社現場調研情況。由江西省人大農委辦公室調研員楊新華率領的省人大《江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草案)立法調研組到宜春上高縣漁業合作社調研;省農業廳農經處處長羅青平、上高縣人大副主任汪道生、縣政府副縣長陳海榮等領導參加了調研。調研期間,合作社理事長結合《江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草案),就合作社幾年來的發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作了匯報;省人大農委辦公室調研員還接受了正在上高縣漁業合作社採訪的央視7套《聚集三農》記者梁新建、徐志兵的訪談。
主要榮譽
2008年12月江西省農業廳授予我社“全省標兵合作社”榮譽稱號;2009年元月15日,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我社“全省優秀農民專業合作社”榮譽稱號。
對外交流合作
2011年4月23日,江西省漁業局邀請的華中農業大學水產學院教授張家波、省水產技術推廣站專家鄒勝員到宜春市上高縣漁業合作社就鱅魚生態健康養殖進行技術服務。在漁業合作社張家波教授、鄒勝員高級工程師重點就鱅魚養殖科學投餌(肥)、水質調控等飼養管理關鍵技術詳細進行了講解,並對付東保等農民養魚戶提出的生產中碰到的問題進行了面對面的解答,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為了進一步搞好合作社“信用共同體、利益共同體、風險共同體、和諧共同體、現代漁業共同體”建設,2012年4月20日—26日,上高縣漁業合作社組織社員代表赴日本學習考察。學習考察期間,代表們認真了解了日本國情、生態環境以及農產品生產、食品安全等。通過學習考察,代表們學習了他國的先進技術,增強了中華民族自豪感、合作社組織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