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文化館

上高縣文化館

上高縣文化館是一家從事組織民眾文化活動,繁榮文化事業。文化宣傳、培訓,文藝活動組織的事業單位,由上高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舉辦,法人是晏國蓮。

2021年11月18日,入選第五次全國文化館評估定級擬命名一級文化館公示名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高縣文化館
  • 主管單位:上高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 登記管理機關:上高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晏國蓮
  •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場館地址,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縣各類大型民眾文化藝術活動的策劃、組織、指導和實施,豐富和活躍廣大民眾的業餘文化生活;
(二)組織開展業餘文藝創作與培訓,輔導業餘文藝團隊,致力民眾文化活動的普及與提高;
(三)組織、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挖掘、整理和保護;
(四)組織和開展民眾文化理論與戲曲、音樂、舞蹈等藝術門類研究;
(五)指導文化站開展民眾文化工作;
(六)開展對外民眾文化交流,弘揚民族優秀文化;
(七)完成縣文廣新旅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財務室:做好日常行政事務、相關檔案的上傳下達工作,以及本館財務計畫、財務任務和政府採購、單位人事、檔案管理、督促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並做好相關制度的修訂與完善,協助做好黨務、工會、離退休人員等管理工作。
(二)民眾文化室:負責民眾文化活動的組織、策劃、實施工作,群文活動信息收集、整理及宣傳發布,並做好各項民眾文化活動的攝錄工作。
(三)藝術創作室:負責全縣民眾文藝作品創作和調研工作,對全縣民眾文化發展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完成本館的創作計畫與任務,負責本館內部刊物的編輯和省市刊物內容信息的報送;
(四)培訓輔導室:為鄉鎮文化站及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提供指導和幫助,做好免費開放、全民藝術普及培訓工作,以及基層文藝骨幹和民眾文藝愛好者的培訓輔導工作,組織本館人員的專項學習培訓。
(五)非遺中心:主要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日常工作,積極開展傳習活動、做好上級安排的非遺展演、展示活動,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調查、搶救保護和整理申報等。

場館地址

上高縣正通路與陽霞路交叉口,上高縣建設路1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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