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學子全國校友聯合會

上高學子全國校友聯合會

上高學子全國校友聯合會,又稱上蔡高中校友會,簡稱上高校友會,是由上蔡高中歷屆校友自願聯合的地方性、非營利性公益社會組織,採用較為民主的管理方式。上蔡高中河南省駐馬店市上蔡縣地區內高中的總稱,以上蔡一高上蔡二高蘇豫中學、上蔡中學等4所學校為主。

上高學子全國校友聯合會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規範,其會址設在上蔡第一高級中學,校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高學子全國校友聯合會
  • 外文名:Shangcai High School Alumni Association
  • 簡稱:上蔡高中校友會、上高校友會
  • 成立時間:2013年12月
  • 發起人兼會長:肖沖
宗旨、職責和活動原則,宗旨,職責,活動原則,聯合會會員事項,會員條件,會員義務,會員權利,會員身份的取消,聯合會校友理事會,校友理事會職責,成員產生,成員設定,成員繳費,校友聯絡員,聯合會資產管理和使用,經費來源,校友公益基金會,專賬管理,附則,

宗旨、職責和活動原則

宗旨

友情、學習、合作、成長。

職責

(一)組織學校活動,增進學校與歷屆校友、教工間的聯繫和交流;
(二)組織全國各地上高校友的地區活動並進行聯誼;
(三)進行學術交流;
(四)建設、管理校友網站,充分發揮網路宣傳作用;
(五)定期編輯、發布有關聯合會或母校傳遞正能量的文章,介紹學校發展現狀、校友成就,呼籲上高學子懂得感恩與生活;
(六)負責校友、教工回訪學校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活動原則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範範圍內,按照核准的《上高學子全國校友聯合會章程》開展活動;
(二)遵循自主性、自願性原則、非營利性原則,維護學校、校友及教工利益的原則。

聯合會會員事項

會員條件

凡曾是上蔡高中(一高、二高、蘇豫、上中)的學生、教職工,並根據自願申請均能成為會員,會員被稱作上高校友。

會員義務

(一)執行聯合會的章程和決議,維護聯合會的合法權益;
(二)參加聯合會組織的活動,完成聯合會委託的工作;
(三)及時向聯合會提供本人或其他校友近況;
(四)積極向會刊和網站投稿或提供相關信息、資料;
(五)按期繳納會費,會員不繳納會費或者不參加聯合會活動,視為退出;
(五)熱心聯合會建設,關心學校發展,為聯合會建設出謀劃策、提供幫助。

會員權利

(一)可以推選他人或自薦成為校友理事會成員;
(二)能參加聯合會各類活動;
(三)享受聯合會服務;
(四)監督聯合會工作。

會員身份的取消

違背聯合會章程或破壞學校聲譽的,經校友理事會通過,將不再視作聯合會會員。

聯合會校友理事會

校友理事會是聯合會的核心機構,負責領導、開展聯合會各項活動。

校友理事會職責

(一)制定、執行聯合會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為聯合會建設出謀劃策;
(三)策劃、組織校友活動、校慶活動或其他活動;
(四)籌集、管理聯合會資金;
(五)定期召開理事會議,情況特殊可隨時召開,必要時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成員產生

(一)對學校有突出貢獻、熱心教育事業,關心學校發展的校友、教工;
(二)由聯合會會員推薦的校友、教工。

成員設定

(一)會長1人,副會長2-4人,根據需要可設名譽會長(2-3人);
(二)理事若干人

成員繳費

自2015年下半年起,理事會新成員必須繳納會費方可加入;
2016年2月起,所有理事會成員必須每年繳納會費,否則視為退出。

校友聯絡員

聯合會設校友聯絡員若干人,主要負責聯繫校友工作,校友理事會成員均為校友聯絡員。

聯合會資產管理和使用

經費來源

(一)會員定期繳納(前期自願):
(二)校友教工社會捐贈
(三)創業等增值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校友公益基金會

聯合會在校友資助的情況下,設立校友公益基金會,由理事會財務部專門專賬負責。

專賬管理

聯合會經費實行專賬管理,用於聯合會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在會員中分配。

附則

聯合會終止活動或解散,必須由聯合會校友理事會表決通過。
聯合會終止後剩餘財產,在上級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聯合會宗旨相關的事業或捐贈給學校。
聯合會章程經聯合會校友理事會成員表決通過之日起實施。
聯合會章程的修改意見需經聯合會校友理事會成員表決通過才能生效。
聯合會章程的解釋權屬聯合會校友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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