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饒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外文名:Shangrao County Health Committee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鄭建偉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民健康的政策、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組織起草縣政府規劃草案和地方標準。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實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責任。指導協調全縣衛生健康行業黨的建設工作,統籌推進全縣醫療衛生計生機構黨的建設工作。建立醫院黨建目標責任制和黨建工作質量評價考核制度。
(三)協調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全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貫徹執行國家免疫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五)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原縣老齡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全縣藥物使用的相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我縣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八)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擔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九)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規則、服務規範。
(十)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全縣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我縣計畫生育政策,指導上饒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衛生健康工作,統籌推進全省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牽頭制定和落實高層次人才醫療保障服務政策。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二)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縣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推進中醫藥事業產業發展。
(十四)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推動業務工作和安全生產監管的融合,全面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推進健康上饒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艱苦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進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人口決策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設。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縣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生態環境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委員會負責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生態環境分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衛生委員會負責放射源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管理,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的準入管理,負責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督管理。縣生態環境分局對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4、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
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文檔、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務信息和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安全生產、信訪、綜合治理、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承擔健康上饒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五險一金”的核算與繳納;負責衛生各項專項經費管理、內外各項貸款事項;指導、監督全縣衛生健康行業項目資金管理,擬定職責範圍內的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醫療服務價格的建議。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組織推進全縣衛生城鎮等各類創建活動。
(二)人事股。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社保信息、職稱、人事檔案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行政許可方面的政務公開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服務對象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諮詢服務,承擔衛生行政審批事項,依法對醫療機構、母嬰機構、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放射診療實施行政許可及年檢工作,審核醫療廣告內容;承擔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核准醫師資格及執業註冊、護士執業註冊、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資格;組織指導衛生健康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援外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幹部離退休工作。
(三)政策法規監督股。組織起草衛生健康地方性政策規定,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政策研究,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法制審查、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組織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督工作,組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醫療服務、健康產業等監督工作;組織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
(四)藥政醫政醫管股。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參與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我縣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管理制度,提出全縣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中醫方針、政策和法規、條例,負責全縣中醫醫政工作;擬訂中醫藥、中西醫結合工作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監督管理,負責全縣中醫、中西醫結合教育、科研工作;貫徹落實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擬訂全縣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全縣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推進全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
(五)疾病預防控制股(職業健康股)。擬訂全縣重大疾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報告與發布工作;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和推進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到和緊急醫學教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負責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承擔綜合管理農村和社區基本公共衛生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對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實施監管;負責對口支援鎮(鄉)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村衛生室建設、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與管理;收集、分析農村和社區居民健康狀況信息,檢查農村和社區衛生政策落實情況;承擔縣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和縣人民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具體工作。
擬定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六)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老齡健康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擬訂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和協調全縣婦幼保健服務機構建設和業務工作;組織管理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病殘兒童醫學鑑定,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組織擬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並協調落實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行政編制
上饒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行政編制18名(含紀檢監察編制3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級職數6名。
上饒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上饒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鄭建偉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上饒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上饒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