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地區法院志》是1996年江西省上饒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志編纂委員會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饒地區法院志
- 作者:江西省上饒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志編纂委員會
- 出版時間:1996年09月
- 類別:地方志
- 編纂人員:張御誥、朱英祿、張卿、張凱旋、劉喜尊、劉向陽、路文珍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上饒地區法院志》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運用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對晚清、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三個歷史時期的上饒地區司法、審判的發展、演變、起伏、興衰、成功與失誤進行實事求是的記載。
作品目錄
封面
上饒地區法院志
題詞
圖片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林準到上饒視察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王景榮(右三)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鄭子泉(左三)的陪同下到上饒視察工作
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朱治宏(中)在中共上饒地委副書記饒士圻(右)的陪同下到上饒中院視察工作
上饒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方加初(右四)同全區法院院長合影
上饒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中層以上幹部合影
上饒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正面景
審判庭內景
上饒市人民法院辦公樓全景
上饒縣人民法院辦公樓全景
廣豐縣人民法院辦公樓全景
玉山縣人民法院辦公樓全景
橫峯縣人民法院辦公樓全景
鉛山縣人民法院辦公樓全景
弋陽縣人民法院辦公樓全景
德興市人民法院辦公樓全景
婺源縣人民法院辦公樓全景
波陽縣人民法院辦公樓全景
餘干縣人民法院辦公樓全景
萬年縣人民法院辦公樓全景
歷年來兩級法院受表彰的部發分:獎狀、獎旗
上饒地區人民法庭設定圖
目錄
序
凡例
概述
大事記
第一章 審判機構和人員
第一節 審判機構
一、清朝晚期
二、中華民國時期
三、贛東北蘇維埃政權時期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第二節 審判人員
一、清朝晚期
二、中華民國時期
三、贛東北蘇維埃政權時期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第二章 刑事審判
第一節 程式制度
一、清朝晚期
二、中華民國時期
三、贛東北蘇維埃政權時期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第二節 案件的審判
一、清朝晚期
二、中華民國時期
三、贛東北蘇維埃政權時期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第三節 減刑假釋案件的審判
一、中華民國時期
二、贛東北蘇維埃政權時期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第三章 民事審判
第一節 程式制度
一、清朝晚期和民國時期
二、贛東北蘇維埃政權時期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第二節 案件的審判
一、清朝晚期和民國時期
二、贛東北蘇維埃政權時期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第四章 經濟審判
第一節 經濟審判的確立
第二節 經濟審判程式制度實施
第三節 案件的審判
一、審判概況
二、對幾類契約糾紛案件的審判
三、其它案件的審判
第五章 行政審判
第一節 審判概述
第二節 行政審判程式制度實施
第三節 幾類案件的審判
一、治安行政案件的審判
二、土地行政案件的審判
三、森林行政案件的審判
四、礦產資源行政案件的審判
五、其它行政案件的審判
第四節 二審行政案件的審判
第六章 審判監督
第一節 程式制度
第二節 刑事審判監督
一、第二次鎮反中錯案的複查糾正
二、1958年至1961年刑事錯案的複查糾正
三、複查糾正
四、歷史老案中冤假錯案的複查糾正
五、刑事申訴案件的處理
第三節 大
第四節 民事案件的審判監督
第五節 經濟糾紛案件的審判監督
第七章 司法行政
第一節 來信來訪
第二節 司法檔案管理
第三節 物質建設
一、房屋建設
二、財務管理
三、交通工具
四、武器裝備
五、審判服裝
六、辦公設備
第四節 法醫工作
第五節 調查研究、信息與司法統計
第六節 業務指導
第七節 綜合治理
後記
《上饒地區法院志》編纂委員會名單
《上饒地區法院志》審定、審批單位
著作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