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銀新興價值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上銀新興價值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上銀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上銀新興價值成長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上銀基金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2.36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520
  • 成立日期:20140506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在股票、固定收益證券、現金等資產的積極靈活配置,順應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發展的趨勢,關注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升級換代帶來的投資機會,同時把握傳統產業低估的投資機會,重點關注具有成長和價值的優質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資產的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公司的發展受到內外部因素的影響,本基金管理人將分析影響公司持續發展的內外部因素,採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研究方法,分析公司的外部環境和內部經營,精選新興產業中的優質上市公司和傳統產業中具備新成長動力和價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
同時,本基金將結合巨觀經濟環境和金融市場運行情況,動態調整股票、債券等大類資產配置。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利用各項重要的經濟指標分析巨觀經濟趨勢,判斷所處經濟周期,同時結合巨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行業發展狀況、證券市場趨勢和流動性狀況綜合分析,考慮股市和債市的估值和風險進行大類資產配置。本基金將根據各類資產風險收益特徵的相對變化,適時動態地調整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的投資比例,在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的基礎上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持續穩定增長。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認為,我國經濟在經歷了30餘年的高速成長後,面臨的首要任務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經濟轉型。目前,我國經濟發展面臨著內外部的多重困難,包括外需放緩、內部經濟結構矛盾突出等,要繼續實現經濟的長期持續發展必須轉變經濟成長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從整個世界經濟發展歷史看,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後,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升級換代就將成為經濟繼續發展的主要動力。我國目前已經進入這一階段,在國家產業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新興產業將獲得巨大的發展機會,相關的上下遊行業也將獲得發展的良機,同時,相當一部分傳統產業也將通過新的技術、新的贏利模式和生產組織方式來實現產業升級,其中蘊含著巨大的投資機會。與此同時,相當部分經營狀況良好的傳統產業會被階段性的低估,也是介入良機。本基金將一方面關注新興產業發展過程中的投資機會,另一方面也將關注傳統產業升級換代以及階段性低估帶來的投資機會。
(1)新興產業中的投資機會
新興產業是以重大技術突破和重大發展需求為基礎,對經濟社會全局和長遠發展具有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知識技術密集、物質資源消耗少、成長潛力大、綜合效益好的產業。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本基金對新興產業的範圍界定為: 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隨著時代的發展,新興產業的範圍也不斷變化,我們將不定期的更新新興產業的範圍。
鑒於新興行業不同於傳統行業的特徵,對於新興行業的各個細分子行業,本基金管理人將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分析,尋找投資機會。首先考慮行業受巨觀經濟環境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影響程度,分析相關行業與巨觀經濟環境之間的關係,深入分析國家的特定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及其落實情況和力度,綜合評估以上因素對於行業的影響。其次分析行業的發展前景,主要分析行業內產品的需求空間和成長速度,並考慮行業在沒有政策影響下內生的增長動力,綜合各方面的信息對行業的發展做出預測,判斷行業的投資機會。再次分析行業所處生命周期,從所處行業的技術發展、需求變化以及創新程度,結合產業在國內發展的時間,判斷行業生命周期,選擇處於成長期及成熟期早期的行業,在行業上升時期將會有更多的投資機會。另外考慮行業的競爭環境,分析行業的技術壁壘和進入壁壘,行業內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盈利模式等。
(2)傳統產業中的投資機會
傳統產業是指發展時間較長,生產技術已經基本成熟,經過高速增長後發展速度趨緩,對國民經濟的貢獻度逐步下降,資源利用率和環保水平通常較低的產業。我國的傳統產業,主要是指在工業化初級階段發展起來的一系列產業群,在產業分類上包括傳統農林牧副漁業,第二產業中的傳統工業以及部分第三產業。
傳統產業的投資機會主要來自產業升級具有新的成長性以及經營狀況良好的行業被低估兩類。本基金將通過分析巨觀經濟環境變化、國家政策、所處產業基本面和產品的市場情況來判斷產業的整體狀況。重點考慮在產業升級過程中獲得國家扶持、具有核心競爭力以及通過併購、重組、新技術、新產品導致公司基本面發生重大變化,獲得新的成長性的企業。此外,通過定性和定量的研究以及實地調研,篩選出基本面健康、具有估值優勢的行業和企業作為投資的對象。
(3)個股精選策略
在新興產業股票方面,本基金將從公司行業地位、核心競爭力、受國家政策的影響程度、盈利增長前景、公司治理結構、財務狀況、主要股東狀況等多方面評估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精選新興產業上市公司中具有創新能力、專有技術、特許權、品牌、渠道優勢、從國家產業政策中受益較大,具有較大成長潛力的公司股票。
在傳統產業升級換代股票方面,本基金管理人通過對巨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區域政策等因素的分析,選擇獲得國家政策支持、具有增長潛力的行業,積極發現公司經營與發展過程中的重大變化,分析其對公司未來成長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影響。充分理解企業的內生性成長和外延式成長,深入挖掘影響公司未來成長的內生性和外延性的新因素,並從公司發展戰略、核心競爭力、盈利能力與盈利質量、財務健康狀況、公司治理結構等方面對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進行評估,尋找具有良好成長潛力的上市公司股票。
估值優勢股票方面,將採用定量和定性結合的方式。定量方面,首先依據市淨率、市盈率、股息率等指標來考察個股的價值屬性;依據營業收入增長率、營業利潤增長率、稅後利潤增長率等指標來考察個股的成長屬性。然後通過PEG、EV/EBITDA等主要估值指標來考察和篩選出內在價值較高的股票。定性方面主要考慮:公司在行業內處於領先地位,具有核心競爭優勢;公司主營業務具有持續成長的能力;公司具有良好的治理結構和財務健康度等。最後結合以上分析結果以及實地調研篩選出基本面健康的、具有估值吸引力的股票作為本基金的投資目標。
3、債券投資策略
(1)平均久期配置
本基金通過對巨觀經濟形勢和巨觀經濟政策進行分析,預測未來的利率趨勢,並據此積極調整債券組合的平均久期,在控制債券組合風險的基礎上提高組合收益。當預期市場利率上升時,本基金將縮短債券投資組合久期,以規避債券價格下跌的風險。當預期市場利率下降時,本基金將拉長債券投資組合久期,以更大程度的獲取債券價格上漲帶來的價差收益。
(2)期限結構配置
結合對巨觀經濟形勢和政策的判斷,運用統計和數量分析技術,本基金對債券市場收益率曲線的期限結構進行分析,預測收益率曲線的變化趨勢,制定組合的期限結構配置策略。在預期收益率曲線趨向平坦化時,本基金將採取啞鈴型策略,重點配置收益率曲線的兩端。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趨向陡峭化時,採取子彈型策略,重點配置收益率曲線的中部。當預期收益率曲線不變或平行移動時,則採取梯形策略,債券投資資產在各期限間平均配置。
(3)類屬配置
本基金對不同類型債券的信用風險、流動性、稅賦水平等因素進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國債、金融債、央票、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之間的利差和變化趨勢,制定債券類屬配置策略,確定組合在不同類型債券品種上的配置比例。根據中國債券市場存在市場分割的特點,本基金將考察相同債券在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的利差情況,結合流動性等因素的分析,選擇具有更高投資價值的市場進行配置。
(4)回購套利
本基金將在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契約限定的比例內,適時適度運用回購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強組合的收益率,比如運用回購與現券之間的套利、不同回購期限之間的套利進行低風險的套利操作。
4、可轉債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於可轉債,主要目標是降低基金淨值的下行風險,基金投資的可轉債可以轉股,以保留分享股票升值的收益潛力。
(1)積極管理策略
可轉債內含選擇權定價是決定可轉債投資價值的關鍵因素。本基金將採取積極管理策略,重視對可轉債對應股票的分析與研究,選擇那些公司行業景氣趨勢回升、成長性好、估值水平偏低或合理的轉債進行投資,以獲取收益。
(2)一級市場申購策略
目前,可轉債均採取定價發行,對於那些發行條款優惠、期權價值較高、公司基本面優良的可轉債,因供求不平衡,會產生較大的一、二級市場價差。因此,為增加組合收益,本基金將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參與可轉換債券的一級市場申購,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獲得穩定收益。
5、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利用權證及其他金融工具進行套利、避險交易,控制基金組合風險,獲取超額收益。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股價波動率等參數,運用數量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組合。未來,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金融工具的豐富和交易方式的創新等,基金還將積極尋求其他投資機會,履行適當程式後更新和豐富組合投資策略。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5%,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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