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言類崇子宣

意為官無曉六十律以準調音者。故待詔嚴崇,具以準法教子男宣。

官無曉六十律以準調音者。故待詔嚴崇,具以準法教子男宣。宣通習,願召宣補學官,主調樂器。(《續漢·律曆志上》。又《宋書·歷志一》,「崇」作「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