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國家稅務局

上虞市國家稅務局

上虞市國家稅務局,負責和主管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及國家指定的稅種、基金的徵收管職能。承擔著全市增值稅、消費稅等主體稅種和中央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金融企業所得稅、金融企業部分營業稅的徵收任務以及出口退稅的管理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虞市國家稅務局
  • 位置:上虞市
  • 負責:主管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
  • 內設機構:政策法規科 辦公室
徵收管理,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基本職能,事業單位,

徵收管理

具體負責下列各稅的徵收和管理:
1、增值稅;2、消費稅;3、進口產品消費稅、增值稅、直接對台貿易調節稅(委託海關代征);4、中央企業所得稅;5、中央與地方所屬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所得稅;6、地方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7、海洋石油企業所得稅、資源稅;8、境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9、出口產品退稅的管理;10、集貿市場和個體工商戶的增值稅、消費稅;11、中央稅的補滯罰收入;12、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國家預算調節基金;13、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稅率從5%提高到8%後,按提高3%稅率計征部分的稅收。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的牽頭組織工作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
計畫徵收科(辦稅服務廳)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
辦稅服務廳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辦稅服務廳與計畫徵收科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稅源管理一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等稅收資料的管理;牽頭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綜合性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納稅服務、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
稅源管理二科
負責對所轄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稅源管理三科
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和確認、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避稅檢查。
稅源管理四科
貫徹執行國家涉外稅收法律法規;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所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的稅源管理工作,具體包括對所轄納稅人的稅企例會、下戶輔導等信息性服務;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等納稅監控;審批性事項的下戶調查;稅源調查。
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獎懲、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個名稱。

直屬機構

稽查局
稽查局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負責稽查選案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上虞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級別為正股級,內設機構6個,統一設定為綜合股(舉報中心)、檢查一股、檢查二股、檢查三股、協查股、審理股。稽查局原任領導職務級別保留,今後新任領導的職務級別應與機構級別相一致。

基本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根據本地經濟稅源和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4、負責增值稅、消費稅、金融保險業營業稅、中央企業所得稅、非銀行系統金融企業所得稅、涉外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複議和訴訟工作。
6、負責本地進出口稅收管理和涉外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7、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8、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9、負責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
10、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11、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12、負責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13、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開展稅法宣傳工作。
14、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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