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猶縣審計局
將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的職能劃歸縣財政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猶縣審計局
- 地點:上猶縣
- 性質:國有
- 職能:審計監管
劃出的職能,增加職能,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劃出的職能
將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的職能劃歸縣財政局。
增加職能
組織和實施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審計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向縣政府、市審計局報告審計工作和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4、國有企業和國有控服企業的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損益狀況。
5、縣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增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獎金的財務收支。
6、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7、國家、省、市、縣建設項目和縣重點技術改造項目。
8、審計署、省審計廳、市審計一局授權的中央、省、市駐縣部門及其企業、事業單位財務收支。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四)向縣長提交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員提出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財經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組織實施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指導與監督內部審計;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七)承辦縣政府和審計署、省審計廳、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審計局內設5個職能股。
(一)秘書股
負責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性工作,溝通內外聯繫與協調;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審核局機關的審計文書;管理行政複議和應訴。
(二)財政金融審計股
實施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負責對縣、鄉(鎮)的預算收支、預算外收支及效益和財稅管理情況的審計;負責審計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中央、省、市駐縣企、事業單位,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三)行政事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與縣政府有撥繳款關係的縣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縣政府所屬行政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負責對社會保障機構基金、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四)農業資源環保審計股
負責審計縣政府農林水、國土資源、環保等部門的財務 收支及其本級和下級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 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捐贈和貸款項目財務收支的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股
負責對國家和省、市、縣級建設項目和技改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縣政府計畫發展部門、建設部門和國有施工企業的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機關黨支部。負責局機關黨建及群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