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以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為準繩,實事求是地記述上海市農林業生產的歷史和現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農業志
- 國籍:中國
- 語言:漢語
凡例,總述,編後記,編審人員名單,
凡例
二、本志以“統合古今,詳今略古”為原則。上限不限,儘可能追溯到各類事物發端之初;下限原則上斷至1990年底。
三、農林業生產的發展,均按生產本身規律,如實記述其來龍去脈、興衰起伏、成敗得失。
四、本志記述內容的地域範圍,以1990年底9縣1區(寶山區)為界。
五、本志按“橫排門類,縱述歷史”的原則,採用編、章、節、目式結構。全志分10編,編以下設概述和章,章以下設節,節以下分目或子目。全志之首設總述,為全志之綱;設大事記,為全志之經。全志末尾設附錄。
六、本志以志、記、述、圖(包括照片)、表、錄為主要表述形式。文體一律採用語體文。一般只記事實不作評述,寓觀點於敘事之中。
七、本志對歷史紀年、地理名稱、政府、官職等,均按當時的歷史習慣稱呼。涉及日偽傀儡政權和軍隊,則前置“偽”字。歷史紀年註明公元,地理名稱註明今地。
本志所指“上海解放後”系指1949年5月27日以後。
八、本志對文字、標點、數字、計量的記述,均按國家規定的統一規範書寫。度量衡單位的使用,解放前用當時通行的計量單位,並註明與現行計量單位的折算比例;解放後按照國務院1984年3月4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的規定執行。數字和標點符號的用法,按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試行規定》、《標點符號用法》執行。各類簡稱在首次出現時書寫全稱,並在括弧內註明簡稱。節以下的序碼,目統一用漢字一、二、三、……標明;子目統一用阿拉伯字1、2、3、……標號。子目以下,採用分段、分層次記述。
九、本志統計數字,除註明資料來源者外,統一依據市統計部門資料。
十、本志中的字型,用1986年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公布的《簡化字總表》的簡化字。
總述
(一)
上海位於長江三角洲前緣,北緯31°14′,東經121°29′。北為長江入海口,東臨東海,南瀕杭州灣,西接江蘇、浙江兩省。
上海屬亞熱帶季風氣候。一年四季分明,冬夏長,春秋短。全年平均氣溫15.5℃,近百年來最高氣溫為40.2℃,最低氣溫為-12.1℃。常年11月中旬初霜,次年4月上旬終霜,年均無霜期225天。年平均日照1934.4小時,太陽輻射總量4670兆焦耳/平方米,其中光合有效輻射占一半;年平均有效積溫2630℃·日。雨量充沛,年雨日130天,平均年雨量1145.4毫米。光、熱、水基本同季,農業氣候條件比較優越。
上海成陸於地質史近期新生代第四紀。自外岡——馬橋——漕涇一線,有幾條偏西北走向東南的古海岸遺蹟,俗稱“岡身”,是上海成陸的重要標誌。在“岡身”及其以西,已發現25處古文化遺址。考古發掘出土的文物中,有石錛、石鏟、石刀、陶網墜,還有已經碳化的稻穀籽粒和家豬的豬骨等。這證明在距今6000年左右,上海的先民們已經在這塊土地上從事農作物種植、家畜家禽飼養和漁獵活動。“岡身”以東成陸較晚,長江口崇明、長興、橫沙三島則成陸更晚,其中橫沙島在清鹹豐六年(1856年)方露出水面。
上海是典型的河口三角洲沖積平原。全境除西南部有天馬山、佘山等少數高度大都在海拔100米以下的小山丘外,整個大陸和江島地勢低平,地面平均高度為海拔4米左右,西部淀泖地區略低,東部臨海地區略高。土壤類型有水稻土、潮土、濱海鹽土、黃棕壤四類,其中前兩類占93.2%;理化性狀較好,有機質含量較高,一般都具有較高的農業生產力。境內河道、港汊、湖泊縱橫交錯,相互連線,水網稠密,平均每平方公里約有河道6~7公里。主要河道、湖泊有黃浦江、蘇州河、澱山湖等。地表水資源總量估算593.54億立方米,其中天然地表徑流量占3%,上游太湖來水量占17%,長江、黃浦江潮水量占80%。
上海全市1990年土地總面積6340.5平方公里,其中市區378.4平方公里,占6%;郊區5962.1平方公里,占94%。農業區域包括9個縣、寶山區的農村、楊浦區的五角場鄉,共211個鄉(鎮),以及15個市屬國營農場。耕地面積484.79萬畝。農村總戶數139.79萬戶,農村總人口417.91萬人,其中農業人口412.47萬人,占96.68%;農村總勞動力249.97萬人,其中農業勞動力75.04萬人,占30%。農業國民生產總值31.12億元,占郊區農村國民生產總值124.51億元的25%。在農業總產值中,種植業占42.69%,林業占0.54%,畜牧業占44.38%(第一年超過種植業產值),副業占0.06%,漁業占11.79%。農業商品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76.6%。是全國城郊型農業較為發達的地區之一。
(二)
上海古代農業起自漁鹽之利,盛於稻棉種植。
從海濱漁村到“東南名邑”,是古上海發展的一個重要歷史階段。漢晉之際,松江兩岸居民多捕魚為生,漁民創造一種用於捕魚捉蟹的工具稱為“扈”(即“籪”)。將竹插在海中用繩編成柵,向兩岸張開,潮漲時伏沒,潮落時豎起,隨潮而入的魚蝦蟹類在潮退時被阻擋於竹柵內,易為漁民捕獲。當時吳松江下游近海處一段稱為“滬瀆”。晚唐詩人陸龜蒙在其《漁具詠》序中說:“列竹于海澨曰滬,吳之滬瀆是也。”上海也因此而簡稱“滬”。唐代上海漁業興盛,詩人皮日休在《釣侶二章》詩注中說:“吳中賣魚論斗”,“海瀕之民以網罟蒲贏之利而自業者,比於農圃。”上海地區的鹽業,西漢初年就是“海濱廣斥,鹽田相望”。元代兩浙34個鹽場中,松江府就有5個鹽場,成為產鹽的重要地區。
上海地區的水稻生產在唐朝末年已被譽稱“蘇湖熟,天下足”。“安史之亂”後,“天下仰給東南”,華亭縣大量稻米作為貢米運入京城長安,已成為江淮漕糧的重要供給地。吳越國時華亭縣從海濱到內地,逐河逐浦都建有堰閘保護農田,使圩田旱能灌、澇能排,保證糧食豐收。到宋代,上海地區水稻生產進一步發展。據明正德《松江府志》的主纂人顧清所著《傍秋亭雜記》載,南宋紹熙時(1190~1194年),華亭縣畝產稻穀2~3石(150~225公斤),成為當時糧食畝產量最高地區。至明弘治年間,松江一府的糧食產量達940萬石(70.5萬噸)以上。其中除留作農民口糧和向朝廷繳納賦稅之外,不少是作為商品糧提供給市場的。
種植棉花始於南宋。明正德《松江府志》記載:“木棉本出閩廣,可為布,宋時鄉人始傳其種於烏泥鎮(今上海縣龍華鄉華涇鎮),今沿海高鄉多植之。”元代元貞年間(1295~1297年)黃道婆返鄉,帶回了在海南島學得的先進紡織技術和工具,向鄉人傳授,遂遠近聞名。明初,朝廷明令植棉,規定百姓可用棉布繳納田賦。到明萬曆年間(1576~1619年),棉花已成為上海地區主要農作物之一,“官民軍灶墾田凡二百萬畝,大半種棉”。明末清初,上海、嘉定、寶山、川沙、南匯、奉賢和崇明等縣(廳)已形成“棉七稻三”的種植格局。當時上海人葉夢珠在《閱世編》中寫道:“吾邑地產木棉,行於浙西諸郡,紡績成布,衣被天下;而民間賦稅公私之弗賴以濟,故種植之廣與粳稻等。”當時上海地區植棉織布已是面向全國的商品性生產。到民國時期,上海地區棉花種植面積多數年份在300萬畝左右,約占耕地面積的一半。民國9年(1920年)種植面積曾高達356萬餘畝,籽棉總產達4.85萬噸(折皮棉約為1.62萬噸)。抗日戰爭時期,由於日本帝國主義侵略軍的封鎖,糧價飛漲,許多棉農被迫壓棉種糧。民國32年,棉花種植面積為142萬多畝,降到解放前上海植棉史上的最低點。
上海開埠後的近代,隨著城市的發展,上海的農業逐步向城郊型演變。1949年5月上海解放時,郊區已是城市蔬菜、鮮牛奶和一些瓜果、花卉等園藝產品的重要供應基地。民國37年,郊區商品蔬菜種植面積有11.5萬畝,上市蔬菜15萬噸,提供城市蔬菜消費量的1/3左右;有生產牛奶的牧場130多個,還有為城市生產供應瓜果、花卉的園、場80多個。為城市提供農副產品,開始成為上海農業的一個重要特點。
廣大民眾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褚華的《木棉譜》、《水蜜桃譜》,姜皋的《浦泖農咨》,孫峻的《築圩圖說》等農書,就是這些經驗的總結。在徐光啟的農業科學巨著《農政全書》中,也有上海地區合理施肥經驗的論述。
(三)
解放以後,40多年來,上海農業在發展糧食、棉花、油菜籽生產的同時,根據城市需要積極發展蔬菜和豬、禽、蛋、奶、魚等副食品生產,不斷進行農業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促進城郊型現代農業的長足發展。
糧棉油生產穩定增長。糧棉油既是上海傳統農業的大宗農產品,又是解放以後改善人民生活的必需品。當時在社會主義計畫經濟體制條件下,對糧棉油產品實行統購統銷,在留下種子和農民生活所需的產品之後,一定要完成國家計畫下達的收購任務,為城市提供糧食、棉紡織工業原料和食用植物油。因此把穩定發展糧棉油生產放在首位。1949年糧食平均畝產(按糧田面積計算的常年畝產)218.5公斤,棉花平均畝產(皮棉)9.5公斤,油菜籽平均畝產32.5公斤。1957年12月,中國共產黨上海市第一屆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提出,到1967年爭取實現畝產千斤糧、百斤棉、150斤(75公斤)油菜籽的奮鬥目標。這些目標分別於1964年、1965年提前實現。以後繼續不斷努力提高糧棉油產量,到1990年,糧食、棉花、油菜籽平均畝產分別達到673公斤、63公斤和130公斤,分別比1949年增長2倍、5.6倍和3倍。在1985年前的歷史時期內,棉糧油三種作物的種植面積,均保持了一定的比例。因而在提高單產的同時,棉糧油總產量也都有相應的增長。從1985年起,根據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兩個立足點”(即農民口糧立足於自給,城市主要副食品供應立足於郊區)的農業生產方針,郊區在種植業結構調整中,不斷減少棉花種植面積,形成以糧食、油菜籽為主,同時有多種經濟作物種植的新格局。
副食品生產不斷發展。上海的副食品生產,是在原來自然發展的基礎上,進入按計畫、分步驟、有重點發展的。1955年1月11日,中共上海市委機關報《解放日報》,發表題為《貫徹郊區農業生產為城市服務的方針》的社論,提出以最大的努力發展副食品生產,滿足市民的需要。1957年底以前的小郊區,重點發展蔬菜生產。1958年國務院先後兩次決定將江蘇省的10個縣劃歸上海市以後,重點發展養豬和海洋捕撈漁業。1966年和1971年,先後達到農業人口“一人一豬”和耕地“一畝一豬”,水產品產量也在1962年突破10萬噸,其中海水產品占87%。1978年以後,重點發展禽、蛋、淡水魚和牛奶生產。從1988年開始,又系統地進行“菜籃子”工程建設,著重籌措副食品生產發展基金,有計畫分步驟地建立穩定可靠的副食品基地和良種、飼料、防疫、加工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到1990年,共建成副食品基地1198個。這一年,蔬菜上市量100.9萬噸,比1949年的15.98萬噸增長5.3倍,約占市區供應總量的90%;出欄肉豬411.8萬頭,比1949年的17.36萬頭增長22.7倍,其中供應市區150萬頭,約占市區供應總量的30%;牛奶產量22.68萬噸,比1949年的0.6萬噸增長36.8倍,市區日供應180萬瓶消毒鮮牛奶的原料全部由郊區生產;水產品總產量27.36萬噸,比1949年的0.7萬噸增長38倍,約占市區供應總量的60%;上市的家禽、鮮蛋分別約占市區供應總量的70%、80%;食用菌總產量2.63萬噸,其中內銷1.4萬噸;西甜瓜上市量29萬噸,水果產量9.4萬噸,豐富了上海市場的副食品供應。
農業現代化逐步建設。經過各個時期有重點地進行建設,郊區農業生產已基本實現水利化、機械化和化學化。從1954年起,首先解決灌溉機電化問題,到1970年,機電灌溉面積達到占耕地面積的90%以上。古代傳統戽水用的風車、牛車、人力車,已全部為現代化的電力機械灌排所取代。從1956年開始,經過20年時間的發展農業機械化,到1975年,郊區基本實現了耕耙、植保、脫粒、農副產品加工和運輸的機械化半機械化,農村照明全部用上電燈。廣大農民長期盼望的“耕田不用牛,點燈不用油”終於變成現實。自70年代末期起,又重點發展蔬菜生產的園藝設施和提高飼養業的機械化水平。到1990年,蔬菜生產基本實現了從種苗、栽培、排灌、耕作到包裝運輸的5個系列化現代化設施建設。化肥、農藥、除草劑等已在農業生產中廣泛套用。免耕麥、免耕油菜和直播稻、拋秧稻等糧油輕型栽培新技術,也在有步驟地推行。由此使農村勞動力結構發生很大的變化,1990年在農村總勞動力中,有70%的勞動力從事第二、第三產業。農業現代化建設提高了農業勞動生產率,1990年平均每個農業勞動力生產糧食3097公斤、油菜籽240公斤、蔬菜2446公斤,創造農業產值8477元。
(四)
上海農業是在多種條件的綜合作用下得到不斷發展的。主要是通過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的有關方針政策,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在城市的支援下不斷增加對農業的投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發展農業科技教育事業,推動農業技術進步,全面提高農業綜合生產力的結果。
改革與完善農業生產關係,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從1950年冬開始,到1951年底,上海郊區全面勝利完成土地改革。土改前,地主、富農占總人口的6.2%,占有的土地為45.3%。土改中沒收和徵收地主、富農90%的土地,共300.82萬畝,分給70%以上無地和少地的農民。農民分到土地後,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接著,引導農民建立互助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和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1956年春,完成了對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全郊區有高級社2793個,入社農戶76.65萬戶,占總農戶的97.5%。雖然後期的工作過於急促和粗糙,但是組織起來的農民依靠集體的力量,還是保證和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1958年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嚴重挫傷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破壞農業生產力,由於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逐步調整農村政策,1963~1965年,農業生產又得到恢復和發展。“文化大革命”期間,上海郊區雖然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干擾和破壞,但廣大幹部、農民仍然努力發展農業生產,取得了進展。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上海郊區在實行多種形式生產責任制的基礎上,於1982年冬全面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徹底打破勞動生產上的“大呼隆”和收益分配中的“大鍋飯”,農民獲得生產和分配的自主權,使集體經濟的優越性和農民個人的積極性得到更好的結合和充分的發揮,進一步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1985年起,上海郊區開始出現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並逐年有所發展。1990年糧田適度規模經營單位已達9367個,經營糧田20.53萬畝,占糧田總面積的6%。同時,縣、鄉、村三級的農業服務網路,也隨之逐步形成與壯大。到1990年,全郊區有72.4%的村建立農業綜合服務隊,服務隊伍總人數達7.5萬人,平均每村25人,農作物從種到收的農活約有70%由服務隊承擔。農業以家庭經營為主體的雙層經營體制漸趨完善,郊區農業生產出現持續穩定發展的局面。
不斷增加對農業的投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水利是農業的命脈,上海郊區把興修水利放在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的首位。解放後40多年中,投入水利建設的資金總額23.22億元,其中集體投入11.2億元,占48.23%,按1990年耕地面積計算,平均每畝投資479元。到1990年底,郊區已初步建成以海塘、江堤、圩堤為主體的防澇擋潮工程體系,以骨幹河道和水閘、泵站為主體的農田排灌工程體系,低洼地、高亢地、鹽漬地大部分得到改造治理,旱澇保收面積已占耕地總面積的95%。為了彌補耕地資源的減少,上海郊區還不斷進行圍塗造地。長江平均每年有5億噸泥沙下泄入海,其中約有一半在長江口和杭州灣北岸沉澱淤積成灘。從50年代開始到1990年,已圍塗造地上百萬畝。除彌補同期城鄉建設徵用占用的土地約1/4,以及擴大當地農村的部分土地外,已形成農副業生產用地56.72萬畝。在成片灘涂圍區,新建15個市屬國營農場、2個軍墾農場、4個墾區鄉和5個縣農場、種子場、林場、養殖場等,生產和提供不少農副產品。同時,通過城市的支援和各級增加對農業的投入,郊區農機、農用電和農用物資的擁有量和使用量不斷增加,農業生產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依靠農業科技教育進步,提高農業生產水平。農業科研、教育事業從小到大逐步發展。從1952年開始,先後建立了農業、畜牧業等試驗研究的場、站、所。在此基礎上,1960年建立上海市農業科學院。1963年又把市有關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的科技力量組織起來,成立上海市農業科技委員會。至1990年,全市共有農業科研院所28個單位,科研人員999人,共取得縣級以上單位鑑定的農業科研成果906項,其中市農科院436項。這些成果中相當一部分已在郊區農業生產中套用推廣,轉化為新的農業生產力。農業教育單位,有1960年創辦、兩年後一度停辦、1980年復校的上海農學院,還有1956年創辦的上海市農業學校,1981年開辦的上海市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等農業中專。到1990年,共培訓各級農業領導幹部和各類農業科技人員1.3萬餘人,大都成為促進郊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骨幹人才。農業技術推廣網路從無到有逐步形成。50年代初,著重樹立高產典型,表彰勞動模範,總結推廣農民民眾的傳統豐產經驗。總結推廣全國水稻豐產模範陳永康的生產經驗,獲得了增產效果。1957年1月,周金楠等4人出席全國農業增產模範大會,推動了市郊的蔬菜生產。以後,通過貫徹農業“八字憲法”(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於1958年總結出來的“土、肥、水、種、密、保、管、工”八項增產措施)來提高農作物單位面積產量。50年代末60年代初,市、縣、公社3級農牧業技術推廣機構相繼健全,到70年代中期又建立大隊、生產隊的農民技術員和農業科學實驗小組,形成四級農科網。80年代在此基礎上形成“縣為中心、鄉為樞紐、村為重點、戶為對象”的農業技術推廣網路。農作物良種覆蓋率達到90%,統一供種率達到50%,植保實行統一防治和病蟲草害綜合防治推廣面積,都已達到90%。1990年全市已有各類農業科技專業人員7463人,達到每100個農業勞動力中有1名農業科技人員。在農業增產部分中,科技轉化率已達38%。科學技術在促進農業發展中起了重要作用。
市級管理農業的行政機構,也隨著農業的發展而不斷調整。由1950年6月在市民政局內設立的農事處,到1954年4月建立上海市農業局,統管郊區農林水利事宜。以後幾經變化,到1991年底發展成7個局1個辦,即農業局、蔬菜辦、畜牧局、水產局、農場管理局、水利局、農機化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按照農業分類分別進行專業管理。
(五)
解放以後,隨著農業生產的發展,上海農民的生活不斷改善,廣大農民比喻為“芝麻開花節節高”。
經過土地改革,實現了“耕者有其田”,廢除了約5000萬公斤糧食地租的負擔,農民開始改變解放前“食不果腹、衣不禦寒”的缺吃少穿的貧困生活。
發展互助合作以後,農民又走上組織起來共同富裕的道路。到1978年,農民人均集體分配收入達到230元,趕上並超過土改前富裕中農的水平。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短暫的12年,農民生活又有很大提高。1990年,人均年純收入達1664.95元,比1978年增加6.2倍,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後也增加1倍多。農民生活在吃、穿、住、用四個方面,基本達到小康水平。
編後記
《上海農業志》是第一部記述上海農業發展歷史和現狀的專業志,由上海市農業局承擔編纂任務。在本志編纂委員會的領導和上海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的指導及有關單位的支持下,經過全體編寫人員的共同努力,歷時8年,終於成志。
《上海農業志》前設總述、大事記,主體部分共分10編、52章、215節,後有附錄,共約69萬字。在編纂過程中,根據編纂社會主義新方誌的要求,力求用歷史唯物主義與辯證唯物主義、實事求是的觀點,按照橫分門類、縱述始末、詳今略古的志書體例,採用簡潔樸實、通順流暢的語言文字,較為系統地記述上海地區農林業(包括糧棉油、蔬菜食用菌、林果花等)6000年歷史發展的脈絡軌跡和當今新貌,體現上海城郊型農業和江南水鄉農業的特點。對此,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上海市地方志審定委員會在定稿意見中給予充分肯定,認為:“《上海農業志》送審稿政治觀點正確,較全面、系統地記述了上海地區農業發展的歷史與現狀。全志門類齊全,體例編排合理,入志資料豐富翔實,文字表述通暢,較充分反映了上海地區城郊型農業特點,符合社會主義新方誌編纂要求。”
《上海農業志》的編纂工作,從1987年8月開始,到1995年6月完成。編纂過程大體經歷6個階段:一是籌備階段。1987年8月~1988年7月,以上海市農業局為主成立編纂委員會和編輯室,四易其稿擬定志稿編目,確定分編主編、副主編和落實編寫人員,對全體編寫人員進行3次培訓。二是蒐集資料階段。1988年8月~1990年7月,編輯室和編寫人員摘錄單位檔案材料和本人珍藏資料,召開座談會,採訪當事人,併到本市和南京、北京的有關圖書館、藏書樓、博物館、歷史檔案館及大專院校等,廣泛蒐集資料,共蒐集到資料約600萬字。三是撰稿階段。1990年8月~1992年1月,在草擬和討論確定編寫提綱的基礎上,由編寫人員撰寫志稿。一般先寫成初稿,再編就資料長編,也有的按先制資料卡片、再編資料長編、後撰寫成初稿的要求,循序漸進。四是總纂階段。1992年2月~1993年8月,當約有半數章節形成初稿後就開始總纂。有的一次成稿,略作修改加工;有的經過反覆討論修改,形成初稿;也有的由編輯室直接修飾文字,甚至重新改寫,以確保志稿質量,加快總纂進程。五是評稿修改階段。1993年9月~1995年3月,全志初稿經過編纂委員會審稿、市地方志辦公室組織初評以後,根據領導和專家提出的意見,在各分編分頭修改補充的基礎上,編輯室集中力量和時間,採用倒計時方法,分工把關過濾修改,主編全面通稿,並配套地圖照片。六是定稿訂正階段。1995年4月~同年6月,修改後的送審稿經過市地方志辦公室、市地方志審定委員會審議定稿後,編輯室按照政治把關、文字潤色、技術糾錯的要求,根據定稿會上提出的意見,突出重點細緻修改,全面校閱加以訂正。最後送市地方志辦公室組織驗收,付印出版。
值此《上海農業志》編纂工作勝利完成之際,謹向直接領導與指導編纂工作的本志編纂委員會、上海市地方志辦公室、上海市地方志審定委員會的各位領導和專家,為編纂工作付出辛勤勞動的全體編寫人員,致以崇高的敬意;謹向大力支持本志編纂工作的市農科院、上海農學院、市氣象局、農機局、水利局、園林局、農場局、環保局、財政局、農業區劃辦公室、華東師範大學、上海自然博物館、上海市檔案館、上海農業展覽館、全國第一和第二歷史檔案館、江蘇省檔案館和圖書館、江蘇省農林廳農業志編輯室、南京農業大學農業遺產研究室,以及上海市郊10個縣區的方誌辦公室、農業局等單位,表示誠摯的謝意。對為本志提供有關資料和地圖、照片的單位和同志,一併致以衷心的感謝。
《上海農業志》的編纂也難免存在某些不足之處,諸如有些事物缺少源頭資料,或者解放前有一、二段時期資料較為貧乏;由於編纂過程中機構體制的變化,畜牧業部分未能入志;還因實踐中確有很大難度,有關人物沒有單獨列傳成章等。本志的編纂和撰寫人員,都是行政幹部和農業技術人員,都是第一次修志,對編寫社會主義新方誌都很陌生。特別是我們編輯室的同志,政治、業務、文化水平有限,又缺乏修志的實踐經驗。本志在編纂中的不足、疏漏與錯誤之處實屬難免,敬請讀者諒解和批評指正。
編審人員名單
編纂委員會名單
(以姓氏筆畫為序)
顧問 | 萬景亮 | 董家邦 | 燕明 | ||
主任 | 王洪熹 | 朱頌華 | |||
副主任 | 王端雲 | 陳文泉 | 范陳杰 | 夏德潤 | |
委員 | 史子祿 | 劉欽 | 呂景芳 | 莊福純 | 李方 |
陳開松 | 巫開梁 | 陳玉華 | 沈蘭全 | 沈學行 | |
苗金堂 | 周國祺 | 張勇進 | 龐廉 | 傅關雲 | |
儲昕 | 蔣德隆 |
《上海農業志》編輯室人員名單
主編 | 王祖德 | 陳正玄 | ||
副主編 | 王柏生 | |||
成員 | 田野 | 黃寶心 | 黃彰棟 | 汪家駒 |
沈羅亞 | 龔建平 | 林愛璫 |
參與工作和提供資料人員
陳建芳 | 梅國春 | 陳渭坤 | 王同昆 | 彭培森 | |
蔡倉 | 邢汸 | 方誌權 | 方之首 | 魏啟昆 | |
馮國余 | 劉琦虹 | 任向群 | 趙曙晤 | 蕭永平 | |
沈康君 | 錢麗珠 |
《上海農業志》各分編主編、副主編名單
分編序號 | 分編名稱 | 主編 | 副主編 |
第一編 | 農業生產條件 | 黃彰棟 | |
第二編 | 農業生產關係 | 鄭錫麟 | |
第三編 | 糧食和經濟作物 | 葉國騏 | 韓茀 |
第四編 | 蔬菜 | 徐道東 | 王統正 |
第五編 | 林業 | 陳希俠 | 金國培 |
第六編 | 農業科研 | 周林桃 | 章道忠 |
第七編 | 農業教育 | 周林桃 | |
第八編 | 農村能源與環保 | 金宗武 | |
第九編 | 農業國際交流 | 高立成 | 蔣忠棠 |
第十編 | 農業機構 | 陳俊仁 | 馮曉莉 |
《上海農業志》撰稿人員名單
於永隆 | 王志通 | 王柏生 | 王統正 | 王祖德 | 王洪熹 | 王麟祥 |
葉國騏 | 古守良 | 田小平 | 劉希文 | 劉健鶯 | 朱壽偉 | 朱昌義 |
任翠珠 | 孫國強 | 葉福臻 | 畢富強 | 陸有風 | 陳正玄 | 陳安通 |
陳希俠 | 陳炳奎 | 陳渭坤 | 陳裕鵬 | 陳德明 | 陳慧增 | 沈金川 |
沈羅亞 | 沈福根 | 嚴國良 | 汪家駒 | 汪雅谷 | 吳裕軍 | 吳福永 |
張鳳池 | 張勝傑 | 周林桃 | 周國慶 | 周仰喬 | 周秀佳 | 周滿章 |
羅明達 | 金宗武 | 金柏松 | 茅國梁 | 苗金堂 | 冼幫基 | 楊夢余 |
鄭錫麟 | 姚志剛 | 胡思源 | 胡鼎君 | 趙盛珊 | 洪瑾嘉 | 高立成 |
晁長林 | 侯傳慶 | 侯峰 | 錢來興 | 顧妙娟 | 陶詩謀 | 殷鷗 |
徐道東 | 曹衛 | 黃少來 | 黃永綏 | 黃德安 | 盛條娟 | 章道忠 |
蕭龍根 | 謝一民 | 童和生 | 蔣忠棠 | 蔣德隆 | 韓茀 | 譚瑞昌 |
霍美芬 |
《上海農業志》審稿人員名單
黃美真 | 吳雲溥 | 劉其奎 | 曹憲鏞 | 李家齊 | 萬景亮 | 陳揚 |
姚秉楠 | 徐矛 | 何惠明 | 沈晨中 | 姚金祥 | 張生元 | 何承 |
過文瀚 | 許子良 | 王士傑 | 陸志聰 |